近些年,经常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论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这些言论没道理,没逻辑却有很多人相信,不但言论本身甚嚣尘上,还有人拿回家里当成“金科玉律”,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剥虾论”就属于这一类言论。
起因:大S最近在台湾《幸福三重奏》中发表一席“剥虾驭夫论”:“女人吃虾一定要男人帮你剥。”,最后引来节目中的三位老公汪小菲、江宏杰、陈建斌连忙组成“剥虾男团”,笑翻了观众也引来社会热议。
名人在节目上作秀真“剥虾”,很多网友们就真信,并且把另一半是否“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剥虾”作为衡量“他/她爱不爱我”的一个标准。
我特别想问有这种想法的同学:你的脑子让煮虾的水泡过了么?
很多人没有注意的第一个环节,就是这番言论是在一档电视综艺节目里面出现的。
要知道,只要是电视节目就会有制作的脚本,那六个人在台上所有表演就是要能够抓住观众眼球的,是要提高节目收视率的,有了收视率才会有广告商给节目赞助呀,多么简单的道理!
参与过节目制作或者录制过程的人知道,如果大S的此番言论,不是剧组设计好的或者出乎了剧组意料,结果只能是要么“掐了别播”,要么停下来重新拍。只要是能够呈现在你面前的,多数是制作方想要呈现给你的一出“戏”,博君一笑尔!
你把别人故意设计好、念给你听的戏词,当成了“真理”,这不可悲吗?
排除节目制作的脚本因素,仔细看大S发表“剥虾轮”的过程:她先是问福原爱吃不吃虾,福原爱回应什么都吃,也会帮老公剥,大S则一脸惊讶说自己以前是爸爸剥,父亲逝世后就不再吃了,如今如果汪小菲帮她剥好,她会吃,但不会要求老公一定要剥。
从这些可以看出,“剥虾论”本来就是大S想好了,一步一步自己引导出来这个:应该谁给谁“剥虾”这个问题,最终抛出自己的“剥虾轮”。我不想评价名人言论背后的居心如何,但从精心设计话题来看,“剥虾轮”大S是故意的这么说来“博眼球”的。
OK,现在先抛开话题制造者不说,从“剥虾论”本身来探讨一下,这个理论是否符合逻辑。
首先,“剥虾”这个词是一个动作,指的是把虾壳剥掉(不管谁来剥),让吃虾的人可以直接吃虾肉本身,而不用亲自动手来剥或者把虾连壳吃进去再把虾壳吐出来。这其实跟吃鱼择刺是一个道理!那么,帮人“剥虾”,帮人“择鱼刺”这些做法最原始的初衷是什么呢?
答案:为了照顾行为能力有问题的人。
比如:小孩子,直接吃鱼肉会很大概率让鱼刺卡在喉咙里甚至有生命危险;老人,上了年纪以后眼花也好,手抖也好,总不是那么利索,那么就会有家人或者保姆照顾老人家吃饭,帮他把虾剥好,把鱼刺择净;残疾人,如失明、脑血栓后遗症,吃饭的能力可能都没有了,更别说自己剥虾壳、择鱼刺了,所以需要别人的帮助。
我特别想知道那些,一不老、二不小、三不残疾的正常人,为什么特别执拗于自己的伴侣一定要为自己“剥虾”的行为。
作为一个正常人,在吃饭的时候,碰到了“虾”这个食材,想吃就自己剥,不想剥壳就连壳一起吃掉,再嫌麻烦或者认为剥虾壳的过程不够“优雅”就别吃,不是这样吗?如果不是,那是不是碰到排骨要身边的人帮你把中间的骨头踢掉,你才会动嘴去吃剩下的肉?
更深层面,大S在节目中的“剥虾论”从“剥虾”这个简单动作扩大化的引申出了情感验证信息:
爱我,愿意为我付出。
这也是最能让女同学激动的流下眼泪的那个信息。“剥虾”从一个物理动作,演绎成了一个“衡量标准”:因为爱,才会为我剥虾壳。
如果几只“虾壳”能衡量另一半的爱的话,我只想说这样的同学真是自己作的“脑子挖掉了”!你就不怕遇到一个每天甜言蜜语给你剥虾壳的男人,哄得你团团转。可是没准他前一个小时还在细心的给你剥虾壳,下一个小时就在宾馆把另一个女人的衣服给剥了吗?
我认为,这个情感标准的演绎是“剥虾论”里面最最荒谬的部分。
从节目来看,三位“男主”集体剥虾,是在大S抛出“剥虾论”之后,而不是之前。说明什么?明明是被架到了“暖男”、“好男人”的位置上下不来了嘛——兄弟别废话,赶紧剥吧,好老公的形象要紧(今天你不剥,明天就让你上微博热搜第一名去现眼)。这里面陈建斌最机灵、动作最快,后面两人能看出是“跟风”。如果,真如大S所说,汪小菲特别愿意给她剥虾吃,那么第一个动手剥虾壳甚至在她抛出“剥虾论”之前在剥虾的应该是汪小菲呀!
再抛开节目来看,自己有能力做(动手剥壳)却不做,让别人来完成,代表这什么呢?
1、需要被照顾;
2、显示我才是权威;
第一点,从女性的身体特征来说,自古就需要男性的照顾。女性柔弱、男性刚毅,这是亘古不变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搬砖的永远是男人的事,除非哪一天人类的基因发生了重大转变。可问题是,现在的女性真的柔弱到了剥不动虾壳或者不会剥虾壳的地步吗?当然不是,这个“需要被照顾”更多的是心理层面的。
但是,在不应该被照顾的事情上过分要求别人的照顾,这是不是和“妈宝男”的概念一样了呢——“妈宝女”或者“爹宝女”。如果只是聚焦剥虾这件事情还好,怕就怕有些同学的这种“需要被照顾”是随机的,“不帮助找拖鞋”、“不给拎包包”、“不陪逛街”可能都会变成类似的“拖鞋论”、“拎包论”和“逛街论”,它们都成为衡量另一半爱不爱她们的标准。
第二点,显示权威是一种心态,是沉醉于另一半“臣服”或者说愿意在“众人面前臣服于我”的心态。我理解,对于多数同学在意的不是给不给他/她剥虾壳,而是另一半是否能在“熟人”场合面前愿意这么“低气”的去为她做一件事情。如果是闺蜜面前最好,达到让昔日小姐妹们“艳羡”的目的,小姐妹们艳羡的目光一扫过来,顿觉通体舒畅,发自内心的愉悦。光明正大的借口就是:看,我的男人好绅士吧!其实传递出来的信息是:“姐妹们,我比你们强哟!看我找的老公,对我俯首帖耳服侍的很周到,我找的男人=男人+仆人呢!!”。
而如果真到了二人世界,估计真心相爱的两个人谁也不会舍得让对方花上1个小时给自己剥上2斤虾吃吧……所以,当众让对方“剥虾”绝对不是秀恩爱,而是一种“宣示”自己的权威和地位——吃虾肉的是“主子”,剥虾壳的是“仆从”!
可是,谁会愿意总是“低气”的去做一些事情呢?如果你认为对方那么做才是“宠你”,都是应该的!那么好以后请一定不要坚持“男女平等”或者“女性权利”的论调了,不然他为你剥虾,你就要对等的“宠他”——当众把菜夹到他的嘴里咯。
所以,凡事都有个度。无论谁越过那条线,都会患上那个名叫“莫名优越感”的病;而另一方,一定会因你的优越感而不舒服。
让别人给自己“剥虾”是一种病,得好好治!
最后,说了这么多,如果你还是相信大S“剥虾论”有一定道理的话,我只能说两个可能是真的事实来结束了:
1、现实中的大S和汪小菲(或他们代表的名人)吃饭的时候,如果饭桌上有虾的话,“虾壳”很可能已经是被家里的保姆剥好了的,他们只需要动动筷子把虾夹进嘴里;而多数人家里吃的虾是需要自己动手剥壳的。所以,我个人感觉“剥虾论”对于很多名人/富人来说可能根本就是个“娱乐大众”的伪命题。
2、如果你认为我说的都不对,给你剥虾的男人就是绅士范的话,那么我知道的是“绅士”是西方引进的外来语。而西餐中,能吃到需要用手剥的虾的机会是很少的,因为老外很少直接煮着吃虾。虾这种原材料要么是放在沙拉里的鲜虾仁(后厨煮熟剥好的),要么是龙虾(如焗龙虾,多数要从龙虾背部用刀切开漏出龙虾肉),基本用叉子一叉就能把半边的整条肉挖出来直接吃的那种。所以,国外绅士们在吃饭的时候也真的很少有机会给淑女们剥虾壳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