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开庭,公诉词和辩护词在网上流传甚广,故意杀人还是为母复仇,罔顾法律还是孝悌节义,各路大神各种版本层出不穷。时至今天,应当说已经讨论得非常充分了。然而笔者还是想写一写自己的看法,耐不住寂寞。
张扣扣案件之所以牵动公众的神经,无非是有这么几个关键词,复仇、死刑、司法不公。
先说第一个关键词,复仇。复仇无论是古今中外,自打人类有情感以来,绝对是被各个文化高度认可的社会惯例。西方有哈姆雷特,东方有卧薪尝胆。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还有什么样的惩罚方式能比这个更能抚平受害人遭受的伤害呢,将别人加于己身的痛苦原样甚至加倍还给别人,这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然而私人之间的复仇明确被现代法律所禁止,尽管复仇有着深刻的文化基因和传统。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大的公约数,是调和矛盾的最终解决之道,如果复仇大行其道,势必人人自危,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今日张扣扣为报母仇杀王家父子,如张扣扣没有被判死刑,王家父子的后人有一天再反过来为家人报仇杀张扣扣,假设张扣扣也有后代,如此下去就会陷入死循环。社会将不再有规则,而是弱肉强食快意恩仇的江湖。江湖最大的特点是没有规则,刀剑说了算。
第二个词,死刑。有句话叫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死刑存在的今天必然有存在的意义,如果剥夺一个人的生命都不足以让他正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话,还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少杀慎杀,可杀不可杀的坚决不杀,这是死刑的原则。法律是具有示范效应的,它引领着社会的价值取向,例如彭宇案之后,扶摔倒老人成了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教科书式老赖被判刑之后,不执行法院判决也就在监狱里呆一年半载。倘若张扣扣没有被核准死刑,会不会有更多的张扣扣站出来,毕竟有家仇的不止他一个。从更深的层面讲,网上充斥的看客更多,类似于鲁迅笔下描写的在菜市口看砍头的民众,还有什么比鲜血更能刺激人们的神经。
第三个词,司法不公。人们质疑二十年前张扣扣母亲被杀一案的判决,理所当然地认为该案存在问题,于是张扣扣被媒体塑造成了一个为母报仇,以私立救济代替刑罚的侠义之人。司法具有时代属性,不能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待当年的判决,笔者在办案中看到有些被告人在80年代严打期间因为偷了两万元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的,放到现在也就几个月的事情,所以司法的时代属性注定了用今日的眼光看过去的案件越看越觉得有问题。然而人们其实不关注真相的,仅仅是司法不公这几个就能让人联想到权钱交易,权力滥用,权大于法等一系列社会的潜规则。人们更愿意相信二十年前的那场判决就是司法不公正的结果。人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
不管怎么样,张扣扣亲手杀害了三条生命,无论扣上多大的忠孝节义,刑法面前,仅有一句话,杀人者张扣扣,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