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尔加里,今天早晨又有一只兔子被汽车撞死了。它的尸体就横卧在马路上,没有人清理。
平常看见兔子,它每次都会飞快的跑掉,那个速度一般人是追不上的。肢体这么灵活的野兔,怎么会被汽车撞着呢?不应该啊?
人比它跑的慢了不知多倍,汽车怎么撞不到人?一路上,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被撞死的兔子了,前些天就曾看到一只野兔惨死在车轮之下。
那么,人为什么会开车撞死兔子呢?是故意的吗?我想也不可能。在卡尔加里,城市里是不允许狩猎的,包括兔子在内的所有小动物都是受到保护的。除了看到被汽车撞死的兔子,我还看见几次被郊狼吃掉的兔子。
当然,我没看见兔子的尸体,只看见撒落在草坪上的兔子毛和血迹,据先来的住户讲,这是被郊狼吃过的兔子留下来的痕迹。
兔子吃草坪上的草,郊狼吃兔子肉,这似乎符合丛林法则,似乎天经地义。可是人为什么会开车撞死兔子?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想无非出于两种可能,一个是因为这里的交通规则造成的,这里的交规规定,汽车在主路上行驶,在拥有路权的前提下,是可以不避让过往车辆和行人的。也就是说,在不违章的情况下,撞了违章的汽车和行人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也就是说,撞死了白撞。既使行人与汽车都可以不避让,那么又何况兔子呢?所以,司机从远处看见奔跑的兔子后,并没有避让,以至于惨祸发生;另一种情况可能是,兔子当时正在躲避人行道上的行人或者正在躲避另一条车道上的汽车,一下子跑到这条车道上来了,而司机在之前的瞭望中并未发现前面有障碍物,是兔子自己窜到了车道上,而这时司机已经躲闪不及了,于是惨祸便发生了。司机当然不用负责任,但是兔子却无辜的被撞死了。
郊狼是否真的吃掉了兔子?我没亲眼看见,然而兔子横尸街头,我已经第二次看见。都说众生平等,可这惨死路上的兔子又能向谁申诉?更惨的是连个收尸的亲人都没有!
如果是一只郊狼被撞死了,它的同伴既使不能为它报仇,也会跑来运回它的遗体;如果是一条狗被撞死了,它的主人也会把它的尸体埋掉;可怜的兔子,它们实在太胆小了,胆小到自己的亲人被无缘无故撞死了,即没有人站出来讨说法,也没有人敢出来收尸体,一个生命,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白白的被撞死了,并且,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上帝若是有知,一定会在冥冥之中惩罚那些肆无忌惮的马路杀手,为这些惨死的兔子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