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北京。
那是一九八八年,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吹到台京,我看着隔壁村口那大大的横幅上写着“热烈欢迎李老板从深圳衣锦还乡”,丫就是李国强那小子,小学的时候当我深情朗诵“大雁啊,你往哪里飞?”时,他还在我旁边吃鼻涕呢。
但当人脖子上挂着根大金链,一身锃亮的索达牌黑西装,大张着嘴笑出一口黄牙“小宇啊,这可不是个事,这样,看同学情份上,我在深圳凉城那有个厂……”我刚想用眼白他,还凉城呢,哪凉快哪呆去吧。可我妈在一旁嗑瓜子嗑地嗤嗤响。我只好起身进了屋,挥手摆了摆,头都没回一个。
那天晚上我坐在床上,一面读着费兹杰拉德,一面眼皮跳了又跳。最后一拍手一横心,穷尽口袋挤出了张去北京的车票。
为什么执意要去北京呢?一面是我觉得深圳被李国强那弱智玩意给污了简直就是资本的万恶之源,一面是想着之前看的电影,王靖雯那双空灵的眼睛,她说:“那里有我要等的人。”
按陈捍彬的话来讲,“丫就是脑子有病。”
他穿着白色的汗衫,翘起一条腿来,躺在床上抽烟。我立马猛扑过去,骑在他身上,他把烟摁灭在出租屋的墙上,转过身,把我压在身下。“你小子。”他痞痞笑起来,他这样最我令我着迷。顾不上别的,一口咬上他的下巴。
完事后,他抱着我,皮肤被汗水糊地滑滑的,也不知是热的还是臊的。很久很久,我们就这样安静地相拥。他突然说了一句话,比他说过所有的话都来的赤诚,让我记了很久很久。很多年之后,当我再想起来这段让人有些忧愁的往事,我不记得他有多浑,我有多恨他,我只记得:
他说,胡宇,我爱你。
他很少叫我胡宇,通常都叫我小弟。他每一次喊我的名字,都像是举着一把刻刀,残忍而深刻地刻在我的记忆里。
我刚到北京的时候,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讲难听点,就是什么干的累拿钱少的活,就让我干。每天下班后,挤进窄窄的巷子回出租屋,看着那地上有被择下的烂菜叶和死老鼠,不是我想像中的北京。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待择下的烂菜叶,又有的时候,我乐观的想,总有一天会从快餐店的洗碗小工变成同仁堂神气的招待。
我下班早的话,喜欢去对面的酒吧坐着,也不回出租屋。啥也不点,就对着一杯招待上的白开水坐一晚上。人都瞪我好几回了,我也厚着脸皮装作浑然不知。我看着北京夜晚的酒吧,灯红酒绿下,男男女女纸醉金迷。一杯蓝山,就顶上我半个月的打工费。我想起费茨杰拉德《温柔的夜色》,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像一棵枯朽的树木,我想,北京,不是一个你来到就会属于你的城市。
有一天,一个男人端着杯酒坐到我面前。他笑着说,“小弟,一个人呀?”他说他永远忘不了那时我的眼睛,里面有着一种令人惊心的哀伤。
我把他带进出租屋里,他拨了拨我的头发,唇贴上我的眉毛。我闭起眼睛,任他的手在我身上胡乱地摸索着。北京的冬天,是那样又干又冷,可我总觉得自己浑身都要烧起来。像是插上的翅膀的大雁,一直往南飞呀飞,飞出北京,飞过果园,飞到家里,在妈妈做好了八宝粥上,股股冒着白烟。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睁眼看见他在看我,他的眉毛粗扩而浓厚,茂密地生长着。他有些忧伤地望着我,他说,小弟,我叫陈捍彬。
我蜷着身子,闻着自己身上淡淡的汗味,“胡宇啊,我叫。”
他笑了笑,替我掖了掖棉被。“小弟啊,我们会再见的。”
我沉迷于他的每次到来,BB机,专柜里的手表,球鞋,风衣。那是一些唯一可以使我与北京产生联系的东西。可最令我着迷的还是他无可奈何地微笑着喊我小弟。
我喜欢他在我身上的征伐,那眼神。男人与男人间毫不掩饰的欲望,欲望也是美丽的。很多年后,电视台出了一个节目叫作动物世界,在看着雄狮与母狮的交媾中,我明白,那是我曾在陈捍彬身上看见的,一种野性的呼唤。
他开着他的本田带我在北京郊外上跑着,我打开车窗,风把我扇得像是个傻子,我大喊,大雁啊!你往哪里飞!我和陈捍彬在车里笑得东倒西歪,笑着笑着,我哭了出来,怎么都止不住。不知怎么地想起了李国强那王八蛋子,我想起昆德拉,在那个名为可能的国度,我去凉城。我望着眼前的男人,捉住他那双满是老茧的手,我笑了起来,无比真诚且肉麻地说道“捍彬,和你在一起真开心。”
他给我重新找了份差事,在一个朋友大饭店里当引门的,我心想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丫个吃饭的地方就顶我八百个出租屋,大到还得专门找个人带路。工资不低,三百一十二块八毛钱是我原来的两倍有余。我干地挺快活。
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干完那档子事,他就开始捧着我的脸说胡话。
“小弟,你还耍了别的朋友吗。”
“可别往我身上泼粪,就你一个,我对你真心可鉴。”我坐在床边,翘起二郎腿剪脚趾甲。
“你会找老婆吗?”他哼哼笑一声。“小弟,你要什么我给你,你找老婆我也无话可说,总是,是我欠了你的。只要你别走……”
我僵直了后背,干干笑了声。“说啥胡话呢,累傻了吧这是。”
半晌,久久没有回复。我回过头,他已经累得睡着了。我摸了摸他的脸,他嘴微张喃喃着什么。我凑近,“小弟……别走……”
我是该笑他又说胡话的,但我的心却紧紧地被什么不知名的东西揪了起来,我想,那或许是一种对未来的恐惧。
我的恐惧在一周后得到应验,一周,陈捍彬一周没来找我了。在大饭店门口,我心不在焉地低头引着客人。“先生,往这走。”“小弟……”我猛地抬着头,对上他那双担忧的眼睛。经理小跑过来,“陈总陈总,您来了也不说一声。”我看着他,身边是一个漂亮又贵气的女人和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想来就是他的老婆儿子。我浑身的血液凝住了,呆立在原地。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把我的灵魂从身体中抽出,看着这荒唐的一切。周围有人讲“那就是陈捍彬的儿子,刚和张家的长女订了婚,强强联合呐,哈哈……”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出租屋,不顾经理在身后的追喊。我该怨他,但这种事本就是你情我愿的吧,也不是没听说过,许多耍朋友耍一半就去结婚的。我难道不该怨他吗,他好好一个大老板,生活美满都他丫的都快三世同堂了,凭啥来招惹我这小打工仔呢?我痛苦的抱着头,蜷缩在被子里,泪水哗啦啦的止不住流淌。
我没有再去上班了,找了个店,租了一堆光盘,这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每天就是瘫在沙发上,抽着烟,漫无目的地看片。在一片烟雾缭绕中,我总是止不住自己要落泪的冲动。
他来敲我门的那天,北京天气晴朗,阳光灿灿的透过毛玻璃窗照进我的出租屋,我肚子上搁着条小毯子,埋进去,经过阳光的烤灼能闻到淡淡的霉味。我总觉得是这样,北京的阳光总是照不到我们这些人身上,我就像下水道附着的苔藓植物,在阴暗湿润的环境中苟且偷生。
我打开门,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柔和,像是面对一个不听话无理取闹的小孩。我的心几乎要被他那样的眼神看的软下来,但是我还是硬邦邦地说“嘛呢?”
他又笑了起来,他说“小弟,你恨我吗?可是小弟你不是答应了,不会离开我吗?不会走吗?你要什么我给你吧,回去上班,我跟王经理说好了,就当给你放了几天假。”
他问我恨他吗?我不知道。如果他爱我,我就恨他。如果他不爱我,那我就不恨他。
他呆愣一下,伸出手想要抱住我,说“我不知道……人活这大半辈子……有些事却身不由己……”我别开身,泪却不争气地泪下来。他嘴里喃喃:“胡宇……你怎么哭了呢,别哭,是哥错了……”
我关上门,麻木的收好行李。我盯着那面斑驳的墙,他喜欢在每次完事时候抽烟。抽完之后,把烟头摁在墙上。摁出一个黑黑的印子。然后亲亲我的额头,眼神温柔地说,小弟,我走了。
我的泪又流下来了,我缓慢数着墙上的烟头印子,一个两个……八个九个……越数越乱,越数越乱。我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像个小孩。像小学的时候,从我妈的大衣口袋里偷钱,被我爹挥着擀面杖在我身后追赶一样痛哭了起来。我又想起了我爹的声音,从几十年前传来,随之而来的是那天旧旧的阳光的温度,我赤脚跑进那条被阳光照地白花花的小巷,他在身后愤怒地大喊着“恁个天杀的小王八羔子,给老子停下。”
我想家了,我想妈妈傍晚每天坐在院子的门口,磕了一地的瓜子果皮。我甚至有些想李国强,想念他那一口得瑟的黄牙。我是一只注定南归大雁。将近三十岁的人,拖着空荡荡的行李。一无所有地从北京回到台京,一如我一无所有地来。
走上那条尘土飞扬的土路,我看见村口袅袅升起的炊烟,我的五窍也随之袅袅生烟。我回过头,心想,再见北京,再见我那十个月间与他如罗曼蒂克的时光。
—
我叫胡宇,今年四十三岁,男,已婚,在台京的一所小学教书。
我的妻子是一个沉默的女人,我们每周做三次,一三五我做饭,二四六她洗碗,周天的时候,我们会去这座县城的步行街上,看电影,吃饭。
我站在讲台上,看着窗外,听着学生大声念着:
大雁啊,你往哪里飞?
你飞过连绵的山峦
飞过袅袅的青烟
飞过红砖黑瓦
……
大雁啊,你从北飞向南
飞过无知
飞过贫穷
飞向富裕与文明
……
大雁啊,我们欢迎你
你飞来就不要走了
阳春三月,教室外的树枝抽长出嫩芽,大雁往哪里飞。在一片金色的光芒中,我仿佛看见当年的那个人,冲我微微地笑着,眉目间是数不尽的柔和。
—
“你是胡宇吗?”
“你是……”
“我是陈捍彬的妻子。”
“……”
“他死了,车祸,抢救的时候一直念着你的名字。”
“节哀,陈太太,上帝会祝福你的。”
我的妻子怀了孕,冬天的台京,雪纷纷下着。她抚着浑圆的肚子。我说,就叫白白吧。干干净净白如雪花,人这辈子是干干净净来,干干净净地走可不容易。
她没说话,眼里只有一种淡淡的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