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从一而终。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到身边的一个女孩.................
因为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研究生,谈吐性格都非常优雅,聊天的过程中,她告诉我很多人都说她的性格擅长做沟通,交流相关的事情,相比学术更加适合与人接触的事情,女孩非常顽固的想要将这个论点驳倒,学习拼命,想要做出些成绩。
作者绝非要歌颂跑步是多么的热血,鼓动读者要怎么样的更近,而是写到这样一个观点,选择与自己性格相符的事情容易取得成绩,我非常赞同这种观点。
正因为作者的性格是不以独处为苦的特点,认为长跑是一件非常符合自身特点的有益运动,因为喜欢,所以坚持。
02
一个颠覆性的认识,写作原来需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写简书已经四个月了,合计六万多字,从一开始的想写什么写什么,到现在,开始有选择的输出,也深感到自身能力的不足和想象力的局限,太需要足够的底蕴和广博的见识。
看了薛之谦的一个专访,他认为千篇一律的创作已有的音乐风格,想要超越他们,实在太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自己想要做的就是用心做出一首首大家觉得好听想要往下听的音乐,而在做音乐的过程中,他认为最需要的就是想象力,即便是情歌,无论从曲调到词到情节,如果没有想象力,一味的效仿,迎合大众的接纳范围,你的音乐不会有所建树。
村上春树是作息规律的职业小说家,每天11点睡觉,5点起床,因为要兼顾开的酒吧生意,于是决定早起,在早上没人打扰的时间里高度集中的完成几个小时的写作,作家是要耗费巨大的脑力和体力,希望通过跑步维持健康的身体,致力于他最爱的写作。
03
要让身体受点苦
即便再喜欢的事情,变态般的蹂躏身体,都会失去对他的兴趣,村上春树尝试过十一个小时跑100公里,全程从未走路,他说自己是来参加马拉松的,不能忍受走到终点。
因为常年高强度的跑步,腿部旧疾难耐,皮肤已经被灼热的太阳烫出水泡,满脸汗水暴晒成白色的盐,统统这些困难,他照单全收,完成了一次次的马拉松。
是要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些苦难,才更加懂得珍惜美好的事物,知道珍惜,就会小心经营。
04
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做一件事了?
周末不用加班,手机调静音,吃饱穿暖完毕,坐下来完整的看完一本书,除了吃饭和上厕所,用时7个半小时,越到后半段的时候,越开始想分心做点别的事情,开始有点头疼,想睡觉,或者吃点水果玩玩平板,但是强迫自己渡过了七个半小时,想用着一些事情来锻炼自己增强耐心毅力,就好比村上春树的马拉松,虽然强度远远不及,至少我坚持到了最后。
往往在开始的时候,描述了无数美好的未来,我要当建筑师,艺术家,哲学家,心理师等等“家”“师”的称号,却连静下心来沉淀几个小时都做不到,真的距离梦想是太遥远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