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老子》第39章

第三十九章一百三十九言

【文】

傅奕《道德经古本篇》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一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王侯自谓孤寡、不谷,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故致数誉无誉。不欲碌碌若玉,落落若石。

帛书《老子》甲本复原第2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浴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至之也。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浴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之本與?非也!故:至数與无與。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珞珞若石。

【字】

者:指人、指事、指物、指时等。

毋已:不得;不能。

蹶:跌倒,比喻失败或受挫折。

禄禄:平凡貌。

珞珞:坚硬貌。刚正貌。

【校】

贞:河上公、帛书甲乙均做“正”。

王侯:其他本皆作“侯王”。

万物得一,以生:帛书无此句,亦无后文相对应的“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其致之一也:王弼、河上公本作“其致之”,帛书甲本作“其致之也”,乙本作“其至也”

无以:帛书皆做“毋已”。

贵、高:二字前帛书有“必”字。

数誉无誉:帛书甲本作“数與无與”。

碌碌:帛书整理者读“禄禄”。

落落:帛书作“珞珞”。又“硌硌”。

【注】

一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天地神谷侯王如何能得之?

【译】

以前的“得一”事物,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浴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是因为达到了“得一”。天不得清恐怕要崩裂,地不得安宁恐怕要动荡,神不得灵验恐怕要消失,谷不得充盈恐怕要用尽,诸侯不得贵而高高在上恐怕要跌倒。以此,贵一定是以贱为根本,高一定是以低下为基础。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是因为他们本来低下吗?不是的。

【解】

不欲琭琭若玉、珞珞若石。琭琭,又“碌碌”。又“禄禄”。又“録録”。

河上公:琭琭喻少,珞珞喻多。少见贵,多见贱。王淮:不欲琭琭若玉、而欲珞珞若石。蒋锡昌:不欲琭琭若玉之高贵、宁可珞珞若石下贱也。次三者皆重点解释前句,而草草略过后句,“落落”无论作“珞珞”还是“硌硌”。都是坚硬如石的意思。按此解文:不想高贵的像玉那样,而要像坚硬的想石头那样,虽然符合道家“处下”思想,但明显前言不搭后语。亦有译文作:不想玉那样高贵,也不想顽石那样下贱,典型的中庸思想。

“碌碌、禄禄、録録”皆平庸、平凡之意。唯“琭琭”为稀少珍贵之意。

故:至数與无與。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珞珞若石。 ……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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