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这本获普利策奖的短篇小说集,都写了些什么?
做了多年药剂师的老好人亨利,对自己雇来的年轻店员丹尼丝,怀有一份始终未曾形之于口的爱怜与牵挂,而丹尼丝在丈夫意外死亡后最终再嫁并离开;
精神科医生凯文,无法摆脱年少时母亲自杀的阴影,从纽约返回故乡克劳斯比镇打算自我了断,却反而因此搭救了不慎落水的儿时玩伴帕蒂;
年过五十而未婚的酒吧钢琴演奏者安琪拉,在这晚遇见母亲从前的情人西蒙,同时决定离开相处二十二年的有妇之夫马克西姆;
名叫克里斯托弗的三十八岁足科医生,与医学、哲学双料博士苏珊娜闪婚,而他的母亲,退休的七年级数学老师奥丽芙出于对苏珊娜的不满,婚礼当天偷了儿媳的一只鞋和一副胸罩,还画脏了她的毛衣;
进入空巢期的男子哈蒙,与寡妇戴茜由床伴发展出爱情,同时试图拯救患有厌食症的女孩妮娜,妮娜终究死去;
年过七十的老夫妇,在教堂音乐会与友人寒暄中,妻子偶然得知丈夫曾对自己不忠,虽然十分介意但仍旧选择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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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就情节而言的勉强归纳,其实整本书读下来,事件不过生活的表象,暗暗涌动中偶然扬起的一点浪花,作者所描述的,更多是不具故事性的纷繁日常、个体感受,由第一篇(《药店》)第一句,
“亨利·基特里奇在邻镇做了多年的药剂师”,
仿佛就已为全书定下了某种基调,日光底下无新事。
于是你读到的,真的也就是那些构成克劳斯比镇上每个人生活,并进而填充他们人生的种种琐碎细节。
婚外恋啊,童年创伤啊,家庭变故啊,遭逢意外啊,老病无依啊,是在不管哪个国度哪片土地上都会发生的寻常事。
作者波澜不兴的笔触更是进一步消解了所谓的戏剧性或冲突,闲闲道来亨利与丹尼丝由近渐远的微妙情感,娓娓叙述奥丽芙与儿子的爱怨交加,以及四邻八朋的家长里短,即便是那些偶尔发生的意外变故,也通通还在生老病死别的人生常态之内。
作为虚构小说,从内容上来讲,似乎显得太不够张力。
连那个捅了妻子二十九刀的拉金·多维尔,照理来说可以惊悚如斯蒂芬·金的题材,作者也只是寥寥几笔就带过。
但伊丽莎白·斯特劳斯的过人之处正在这里——将这样寡淡如水的素材,写得纤毫毕露而富于质感,将司空见惯的世情人心,描摹得如此生动隽永而余味悠长,让人不知不觉已栽入其中。
实在是很挑战写作者功力的事。
就说老好人亨利·基特里奇吧,我们能够看到他的内心每一分隐忍,温和,良善,清晨起来驱车去药店的一路上,曾是他最爱的时光,
他爱他的妻子,却也不是没有幻想过和丹尼斯一道远走高飞,而丹尼斯那句“我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向你倾诉”,曾勾起过他多少心痛与牵挂。
那个大块头的女汉子奥丽芙·基特里奇呢?仿佛就直杵杵站在我们面前,率性而直接,外表粗粝而内心柔软,不太擅长表达爱,但却总以自己的方式关爱他人。
当吉姆·欧凯西悄悄问她“假如我要求你和我一起走,你会愿意吗?”她的回答很简单,
“我愿意”,
一如她的她的哭与笑,爱与憎,都如此简单分明,她看着亨利小时候的照片低语“你将会娶一个怪兽,爱她”时,你简直爱死了这个可爱的女人。
还有孤独的哈蒙,戴茜,凯文,杰克·肯尼森········伊丽莎白·斯特劳斯以绵密、细致、深入、老到的笔触,写进每一个人内心最隐秘处,捕捉每一个人感受最纤微处,
成功地让他们携带着各自的缺陷与矛盾,忧伤与失落,爱意与温柔,血肉丰满地登场,向我们展现出如此真实的人的处境与体验。
在不动声色的文字里,我们既能看到这个世界的疯狂、无稽与不可理喻,有死于意外的丈夫,有捅了妻子的男子,有举枪自戕的母亲;
也能洞察人性的种种暧昧复杂,出轨的丈夫,别有所恋的妻子,结婚当天逃婚的恋人;
还有粗粝生活所不能磨灭的爱与善,在亨利们奥丽芙们哈蒙们身上闪烁,以及那些浮沉于每个人心底的过往与悔恨,妥协与和解。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等明白时,已经太晚”
“因为如今,除了彼此,他们还拥有什么呢?即便不是完全地拥有,又能怎样呢?”
“她已不再年轻,无法再像那样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掷向大海;她已不再年轻,无法再扔出那块该死的石头”
“因此,就算此刻身边的这个男人不是她以前会选中的,又有什么关系?极有可能,他之前也不会选择她。可现在,他们俩在一起,奥丽芙脑中浮现两片紧贴的瑞士奶酪,两者各自携带来多少空洞——生活夺去了人们多少东西。”
静水流深的行文,纤细敏感的语言,绕过叙事,直抵人心。是这样的内敛温柔,悯而不悲,好似小津安二郎的电影。
其实都已是文字外的功夫了。
如果你不是深潜于生活本身,又有着异于常人的敏锐感受,怎可能将生命的底色,人生的况味,写得如此浸于肌肤,浃于骨髓。
拿到普利策奖,的确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