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

    宋明在小吃摊上遇到何小颖的时候,是他失业的第三天。

一向好脾气的他在项目的关键时刻被鬼附了身,抄起手边的半瓶二锅头往客户经理那颗要秃不秃的脑袋上砸去。那经理着实可恶,仗着一身名牌西装革履就门缝儿里看人,对宋明指手画脚,出言不逊。宋明也是忍了再忍,忍到极限才爆发的。经理当晚被送进医院,脑袋被缝了数针,从远处看很像一块蜕了毛又打了补丁的劣质皮草。

  隔天早上他心怀忐忑地刚踏进公司就看见同事小王朝他使眼色,用下巴指指主管办公室的门,意思是,主管有请。敲门之前他低下头,稍稍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好让自己看上去更委屈更狼狈更情有可原,而不是那么气焰嚣张,罪不可恕。却没想,主管连头也没抬,直接把一张带着新鲜油墨味儿的解聘书摔在他身上,然后从嘴里冷冷地挤出一个字:“滚。”其实那个项目的利润并不可观,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但对于他所在的这家业务量时常紧缺的小型私营企业来说已经是流着油的馅饼,雪中送炭了。

  他没有将失业的消息告诉妻子殷茵,她现在正处在怀孕初期,胎检时查出有轻微的心脏病,虽然对胎儿影响不大,但还是需要静养,尽量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压力和刺激。所以他只得一切照旧,每天早起下楼买好殷茵喜欢的早点后提着公文包出门“上班”。

  第一天,他带着那份轻薄,却几乎能概括他一生的简历去了几个他觉得还很有把握的公司,但得到的回复大多是“不好意思,人员已满”、“留下联系方式,如有空缺立即通知”之类的婉言拒绝。其实这样的拒绝是没道理的,因为无论是他的学历还是专业都属于当下的中上等,可是在这座已经崛起了许多年的上流城市就显得乏善可陈,屡见不鲜了。

  第二天,一个“不如去找找自己那位有钱有势的岳父吧”的人之常情的念头像流星似的在他浩瀚,毫无防范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但也很快随着他愤愤的自嘲而迅速陨落了。他早就在单身母亲的教导下长成耿直,有骨气的男人。况且在婚礼上,在众目睽睽下他借着酒劲儿拍着胸脯向岳父岳母保证,会凭自己的能力给殷茵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幸福。

  第三天,在遭到又一次的婉拒之后他开始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初春的阳光不知耗了多少元气冲破了污浊的大气层,才得以暗淡而均匀地洒在错落有秩的楼顶上、流动纷乱的人群中和潮湿阴冷的角落里的。从满是橱窗,色调华丽的名品街,再到立着雕塑,颇具欧洲风的喷泉广场,从宽阔的立交桥,再到拥挤的地铁站,从东到西,从南至北,处处都洋溢着一种精致的、冷漠的、强大的高贵气息。这气息令他心生抗拒,甚而他从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以一个主人翁的眼光真正地打量、接纳过这个已经收容了他三年的城市。

  除了那个脏兮兮,却平易近人的小吃摊。

那是他去同事家帮忙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同事家在一条街的街尾,他帮完忙出来时忽然闻到了各种食物混杂的味道,他顺着味道的方向走了几米,就看见几十个露天摊位长龙似的排在一起,烧烤、煎包、水饺、糕点应有尽有,整齐地摆放在摊主面前的巨大的手推车上,用半透明的塑料布遮盖着,卖相诱人。食客们舒适地坐在白色休闲椅上侃侃而谈,大快朵颐,很是轻松快活。之后他兴冲冲地带着殷茵来了一次,以为从小吃惯西餐厅的她或许也会喜欢这儿。结果殷茵只是皱起眉头,生气地问了句:“干嘛来这种地方?多脏啊。”

   直到过了中午,宋明才觉得自己走得口干舌燥,于是又去了小吃摊。

   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只有零星几位散客,大概是没空吃正餐的计程车司机。他麻利地找了个背风的位置,接着低头看向老板递上来的菜单,点了冰啤酒和几样小菜,再抬起头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孩坐在他前面的摊位上--纤细微驼的脊背、一袭紫红色紧身运动风衣、清爽利落的过耳短发、以及双手托腮的俏皮姿势像一道洁白的闪电,措不及防地击中他敏感的视神经。

  “小颖?”他比痛觉转移至大脑更快一步走到她身旁,虽然已经很努力地克制了,但他还是听见自己声音里难掩的急促和颤抖。女孩应声转过脸来,那是一张年轻女子的脸,由于化了淡妆,沾染了少许风尘,却仍未失天真的脸--是宋明已阔别近六年,初恋女友的脸。

  “你......宋明?”这张脸显然露出诧异与惊讶的神情,甚至有些突兀的扭曲,但女孩很快镇静,换上一个亲切,却稍显拘谨的微笑。这让宋明感到些许陌生,他的记忆似乎还没回过神,像脱了轨的列车,仍然停留在六年前分别的站台边上。那时候眼前的这个女孩不会如此犹豫,如此沉着冷静,她能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中迅速而准确无误地认出他,然后给他最灿烂的笑和最热烈的拥抱。

 “嗯,是,是我。”宋明有些紧张又有些小心翼翼地看着她,试图在心里让那列车重新开动,穿过六年的时光隧道,抵达此时-他们重逢的时刻,却不想,列车的内燃机和方向盘早已锈迹斑斑,根本无法行驶。于是他只好微微低下头,尴尬地在她左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何小颖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恰当的话安慰他的尴尬,只觉得坐在自己身旁的男人更像是一团彩色的雾,飘飘然从天而降,有几分梦的轻柔,又捎带着现实的棱角。的确,这六年间他们跟所有分手的情侣一样,如同被风吹散的沙粒,坠落在各自的容身之地,接受生活的挤压和磨砺。但很少有人能做到他们那般决绝,从不联络,不探听,连一封信,一通电话都没有,原因,并不是他们无情,不爱,而是因为他们明白,分开那天就是他们的结局,而结局,就要有结局的样子,没必要再以思念或不舍为借口衍生出什么难堪的插曲或者伪劣的续集。

  然而,今天这场突如其来的巧遇却像顽皮的孩子不小心踏破了冰封已久的湖面,底下的湖水缓缓溢上来,不断流动翻滚,一副要将那结局覆盖,吞没的架势。

“你,怎么样?”两人默契地沉默了一会儿,又默契地同时开了口。何小颖不再拘谨,开心地笑起来:“还行,大学毕业后给旅游杂志投摄影稿,到处采风,几天前才到这儿,要待一星期左右吧。没想到会遇到你。”宋明这才注意到她右面的椅子上放着一款黑色的单反相机,镜头在太阳下反射出七彩的光,仿佛一只附有灵性的小动物。他似乎看到了何小颖娇小的身躯背着它行走于城市、乡村、田野、河堤时的画面,那画面或许有点孤单荒凉,或许还会有危险,让他怜惜,让他心疼,但他还是为她高兴,他知道那是她喜欢,并且热爱的。他记得她曾靠在他怀里说的那个愿望,要走遍中国大城小镇,留下自己途经过的痕迹,记住那些或繁华,或古朴的风景去对抗年老时的落寞与贫乏。现在,她做到了,真好。

  “你呢?还好吗?”她见他有些出神,便问。

  “不太好,被一家小公司给炒啦,正找工作呢。可一点头绪也没有。”宋明不好意思地抿起嘴巴,弯成淡淡的弧,声音也越发颓然。

  “哎,别这样看着我,又不会饿死,总会找到的嘛。”当他再用余光悄悄回看她时,发现她正静静注视着自己,目光很柔,似乎快要泛出水花来。而她像是没有听见他说的,依然执拗地望着他。

  就在他想要再次开口辩解些什么时,何小颖慢慢伸出左手,落在他摊放在桌子边缘的右手上,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手指修长光洁,手掌里的皮肤却并不细腻玉润,有种灵敏的粗糙感。虽然是轻轻地,但宋明还是感受到一小股力量顺着他右臂的经脉涌向胸腔,心脏里面去了,仿佛一条欢快的小溪,潺潺而过,冲淡了这些天积压在他体内的愤怒、失落和沮丧。

  他们在小吃摊上聊了很久很久。她告诉他,大学里她有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比她大六岁,一个比她小四岁,迅速在一起之后又迅速分了手,没有太快乐也没有太难过。学会了喝酒泡吧,弄懂了什么时候需要拿出真诚什么时候可以贩卖虚假。他告诉她,三年前母亲病故,自己辗转来到这个城市里,干了些累死累活的工作,娶了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女。但无论是事业还是家庭都无法让他跟这个城市真正亲密起来,总有一层厚实的膜挡在他和城市之间,使他畏惧使他疏离。他想念他的家乡--那个偏远的镇子。每到春天镇子的道路两旁都会种上栀子花,五月,浓郁的花香就随着微风融合在空气里,沁人心脾。那里虽然有些闭塞贫穷,可每个人的表情里都有一种不可置否的,自得其乐的安稳和自在。

 他说他每年都会想回去,但每年都没有。

  小吃摊打烊的时间是十一点半,还有四五个心意阑珊的顾客,但也自觉地付了账。宋明临走前给何小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何小颖把号码核对了一遍,两人才各自掉头离去。

  宋明回到家的时候殷茵已经睡下,床头的意式台灯还亮着,柠檬色的光抚在她的面颊上,将秀巧的五官映衬得盈盈动人。他慢慢地脱掉外套,走到床边,轻轻熄了灯,关上卧室的红木门,然后转身去阳台。这是他良久养成的习惯,不管是加班还是早归,每晚都要在阳台上抽几支烟,洗了澡才能睡着。

  阳台的一角停着一辆粉红色的婴儿车,是殷茵确定怀孕那天买来的。宋明觉得好笑,便故意逗她,要是个小子,你不怕他跟你抗议?她俏皮地冲宋明眨眨眼睛,用她一贯的,毋庸置疑的腔调说:“我喜欢女孩,肯定会是女孩啦!”那神情,就像爱看科幻片的孩子认为某天外星人一定会来地球那样自信。很多时候他都羡慕她的这种自信,它似乎能带给她所有她需要,想要的事物,更奇妙的是,其中,竟然也包括他。

  那时他在这个城市里找到第一份工--广告公司创意总监助理的助理。一次排场颇大的饭局上,她坐在她父亲旁边,与他面对面。整个晚上她隔着圆桌,睁着漂亮的大眼睛盯着他看,他无数次怯生生地撞上她的眼神,又无数次急匆匆地躲开。席间他不小心碰倒了酒杯,鲜艳的红酒洒在他花了几百块租来的亮灰色衬衣上,不得不顶着上司嫌恶的目光去洗手间冲洗。好不容易把最明显的污渍弄掉,叹着气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倚在走廊上等他。她穿着白色长裙,双手随意交叉着背在身后,头微微低着,像是在研究自己脚上那双半裸的高跟鞋。见他出来,她便迎上几步,大方,又略加羞涩地告诉他:““我是殷茵。”

  她以工作的借口要了他的电话和公司地址。开始是短信,礼貌友好,不痛不痒,后来是电话,隔三差五,欣然相约。起初宋明装着不知道,淡淡回应,后来知道没法儿再装,暗暗拒绝,但当再后来,她每天中午带着自己做的爱心便当送到他的公司,看到她因为烫伤而裹着创可贴的手指时,他终于忍不住感动地将她揽进怀内。

  原来促使两个人成为情侣的原因可以有许多种,感动、寂寞、歉疚、回报、甚至可以是单一机械的生活。那种完完全全因为单纯的喜欢和纯粹的爱而两情相悦,彼此相惜走到一起的人也许只配活在那段倔强,脆弱,无忧无虑,心无旁骛,能够为一句承诺舍身赴死,抛头颅洒热血的青春年少的时光里,或者桥段精彩,跌宕起伏,感人肺腑,却纯属虚构的电影里吧。--这是他离开何小颖之后隐约领悟到的。

  宋明懒懒地靠在阳台的一面墙上,右手拿着烟,左手垫在脑后,眼睛半眯着,漠然地凝视着夜空。一轮弯月像是被剪坏了的半圆,心有不甘地贴在夜幕的中央,惨白的光沿着虚薄的空气艰难地投下来。困在他食指间的烟头不紧不慢地燃着,恍若刚刚划裂的伤口,在黑暗里肆意绽放,格外明亮。

  小颖小颖,一个声音在他心头反复地默念着。这声音仿佛从极远的地方传来的鼓声,节奏有序,清脆响亮,一下一下,震碎了数年来被时光风化的坚硬外壳,记忆像蛋黄那样从壳里流淌出来。他知道,那是他快十七岁,第一次见到何小颖时的声音。

 那时候镇子上只盖得起一所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别在两栋简陋的教学楼上,被一个小操场隔开,像对沉默的恋人,日夜对望,朝暮传情。彼时的他正读高一,成绩不太好,但开朗热情,组织能力强,是班里的活跃分子,担任着许多职务,比如文艺委员、宣传部长、国旗手。高一第一学期相对比较轻松,校领导也鼓励班主任多安排一些课外活动。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放学他都要比别人晚走一会,完成老师布置的活动任务。而由于父亲工作调动才刚刚从外乡转到这所中学的何小颖,因为要赶上学习进度,最后一节课之后需要去老师办公室补习,常常也是最晚走的一个。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天气阴沉,刮着大风,操场上的沙土快要被风卷成小小的漩涡,教室窗外一片灰蒙。下了课大家便匆匆收拾东西回家了,宋明忽然想起下星期宣传部要检查的板报还没有办完,身为部长,如果再扣自己班的班分可就太丢脸了,于是从乱糟糟的储物柜里翻出颜料,用水调好,接着上次的地方认真办起来。

  才写了没几笔,班主任进来巡视,见宋明还在,便说:“趁雨还没下快回去吧,板报嘛,明天你抽时间再来加个班,快点,等会我来锁门。”“哦,好。”宋明无奈地应着,把颜料放回原处,在桌兜里摸出几本练习册装进书包,慢吞吞地往外走。

  走到离校门口不足两米远的时候,他模糊地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对面的楼里钻出来,风像是有意要将她撂倒似的,使劲儿地扯着她的裙子,她怀里还抱着书,困难地在风里挪动着。这时有沙子飞进眼角,宋明用手揉了揉,再睁开眼睛时,那个身影突然矮了下去,好像在拾捡东西又好像是跌倒了。他赶忙跑过去,果然,书掉了一地,一个女孩坐在台阶上,把脸埋在手臂里,身子一抖一抖,像是在哭。

   宋明把书一本本从地上拾起来,细看,是初三的课本,每本书用淡粉或透明的书皮包着,干净又整齐。“何小颖。”他不自觉地将写在封面右下角上的那三个非常标准的小楷字念了出来。女孩闻声抬起头,汩汩而出的眼泪把她水剪似的双瞳和直挺的鼻尖染得通红。宋明恍然想起自己幼年时养过的一只小白兔,不由得撇撇嘴笑了笑。女孩被他一笑,又羞又恼,一把夺过书,看着他,抽抽噎噎地说:“我的脚......扭了。”宋明愣了愣,旋即说:“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女孩又低下头,不答话。宋明便把书拿过来,放进自己的书包,随后温柔地她的手臂,小心地问:“我扶着你,慢慢走行吗?”女孩点点头,靠着宋明挣扎着站起来,对宋明破涕为笑:“谢谢你。”

  却不料,才拐出学校没几步就下起雨来。雨水像被谁施了咒,越下越快,越来越密,附近只有一家杂货铺,这天却破天荒的关着门,宋明也只有一件衬衣,不能像电影里的男主角那样,在这样落魄的时刻潇洒地,果断地,英勇地脱下自己还带着汗味的外套,蛮横地披在女主角肩上。他只好一只手举起书包挡在女孩头顶,一只手抓着她的胳膊扶紧了她。但书包塞了两个人的书,本来就沉,又淋了雨,女孩的脚也伤得不轻,身体稍不留神就会失去重心,宋明知道他这种姿势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于是他停下来,向前迈了一步,把书包递给女孩,对着她大声说:“来,我背你!”没等女孩回答,他就利落地背起她,飞快地在雨中跑了起来。女孩很轻,像一层薄而软的棉被盖在他结实强壮的脊梁上,暖暖的。

  那天之后他便当起了护花使者,每天早晨穿过两条小巷到何小颖家门前等她出来,下午再等在校门口送她回去。有时候是何小颖等他,她站在校门或巷口,手时不时摸摸垂在胸前的麻花辩,偶尔垫起脚尖又放下,眼睛里的视线像细软的网,向四周静谧地扩散着,直到他出现,敏捷而准确地捕捉他。

  宋明很快发现,这个女孩跟自己所接触过的女生们都不同,比如,她们三三两两扎堆叽叽喳喳探讨着某个新来的男生,或某个当红明星时她会坐在座位上对着一本《课外诗选》露出欣喜或忧愁的神情;比如,她们会因为同桌不小心甩出的钢笔墨大呼小叫,耿耿于怀,而她则在值日生把脏水洒在她的白袜子上之后嘻笑着跑开;再比如,她们经过蹲守在校外面衣衫褴褛的老爷爷时会故意夸张地捂着鼻子,好像这样才能更充分地演示出自己发育不全的同情心,可她却会掏出零花钱的一半弯下身放在他前边的小铁盒里,即使没有钱也会甜甜地说上一句:“爷爷您好,爷爷再见。”

  在认识她之前,宋明也从没有预料过,除了母亲,这世上还会有另一个人让他想要去心疼去保护,也从没期待过,还会有另一个人和母亲一样在意他。于是,在那个黄昏,夕阳像个历经变迁,风情万种的女王,不动生色地变换着姿势,他望着何小颖转过身渐渐走进巷子的背影深深呼吸,鼓足勇气说:“小颖,我……喜欢你。”背影仿佛触电般僵住了,几秒后她像只小动物似的迅速折回来,钻进他怀里,粉嫩的嘴唇贴在他耳后的一小块皮肤上说:“这句话在你背我回来的那天我就想跟你说了呢。”

  就这样,从相遇到喜欢,没有复杂高深的故事背景,没有跌宕揪心的枝末细节,就仅仅是两个人彼此依赖,把自己在那个还懵懂鲁莽的年纪对爱,对爱情的理解倾诉给对方的过程。像是两个笨拙的孩子合力烧一件瓷器,不知技巧,也不会偷懒,只是简单地,用力地将手握在一起,相互配合,彼此信任。可,也许正因为这样,最后那件瓷器被不得已摔碎的时候才让他们觉得像是碎在身体里,瓷器上每部分的碎屑都尖锐都戳在血和肉连接的缝隙中,那么不舍,那么疼。

  一大截烟灰随着夜风摊落在地上,火苗得以顺利地爬到过滤嘴边缘的手指,把宋明从明晃晃的回忆拉回黑漆漆的现实。那轮被剪坏的半圆月已经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夜空变成一片黑得密不透风的巨大煤矿。他本能地松了松手指,将烟头摁灭在阳台的垃圾桶里。手机就在这时候像马达那样振动了两下,他被这突如其来的震颤吓到,点开短信的手显得有些惊慌。

 “我陪你,我们一起回去,好吗?”是外地的,没有储存过的号码。他抬头看了一眼如同死寂的夜空,然后在发着蓝光的键盘上回复:好。

  半旧的计程车上还残留着洗涤液刺鼻的味道,大鼻子男司机顺手摇开了车窗,清晨新生的空气即刻趁虚而入,带着源于自然的鲜嫩与凉爽。天气也出奇的好,一层淡淡的青蓝均匀地涂抹在纷乱错杂的浮云上,恰到好处地粉饰着长期因污染而形成的阴霾。

  是讽刺么?宋明坐在计程车后座上,弹掉身边行李箱上那层并不明显的灰,望着车窗外急速倒退的楼群苦笑着想。此时的他被一种极端的情绪操控着,没有任何判断力,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事情,到底是一场躲开窘境的怯懦脱逃还是一次追溯过往的勇敢约会;亦不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到底是重新开始的起点还是结束一切的终点。他脑海里只是不断地重复着一个念头:快点到车站吧。--因为昨晚在短信里他跟何小颖说好,今天在车站碰头,一起坐最早的火车走。

才刚过七点的售票厅人迹稀少,旅客大多为民工和商人,蹲在墙角吸烟或者躺在休息椅上枕着报纸睡觉。宋明很快就找到了她。何小颖穿着昨天的紫红色风衣,左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的白色背包,垫起脚尖,在售票窗前认真地询问着些什么。

“到XX镇,慢车要二十小时,快车要十五小时。”他走到她身边,听到售票员职业性没有温度的语气。“要慢车。”他跟她异口同声。她有些惊讶地转过头,见是他,便甜蜜地笑了。上车前,宋明在站台内的小卖部买了樱桃和矿泉水还有几瓶纯果汁,他记得她喜欢吃樱桃不爱喝水。

若大的车厢有些许空荡,与票上的号数对应的是靠近车尾临窗的双人座,邻座是位枯瘦的老人,也许是因为晕车,发了车就把汗衫脱下来蒙着头睡去。

出了城,金灿灿的麦田使他们兴奋起来。何小颖用矿泉水把樱桃冲干净,慢慢地吃。一滴艳红的肉汁挂在她嘴角边,像道画歪的口红。宋明忍不住笑。吃到最后一颗的时候她停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他问怎么了。

“我想起来以前樱桃在镇子上是稀罕物,很贵,每到樱桃上市的季节你都会提前攒上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买半斤来给我解馋,那时候的樱桃多好吃啊,总嫌吃不够,后来我用第一份工资一下买了好几斤,但不知道为什么把它们装进透明的水果盘,堆在面前时却怎么也吃不下了。之后就再也没买过。也许,真是像一些人说的,成熟的好处就是小时候做梦都想拥有的东西现在不想要了。可是—”她顿了顿,目光移向窗外转瞬而逝的风景,“可是,我怎么还是会常常想你呢.....””驶入隧道的车厢和她的声音一起暗了下去,宋明在黑暗里吻了她,吻了很久,直到她薄软的嘴唇由樱桃的甜酸变为眼泪的苦咸。

一路上宋明都没有提起他的家和他的妻子殷茵,何小颖也只是在买完票等车的空挡怯怯地问了句:“她呢?”“我告诉她我要出差,她回娘家了。”他答得轻描淡写,表情却闪过些许不自然,显出微微的煞白,像好不容易越狱成功的逃犯被人轻而易举识破时那样无措。但他很快平静,装作咳嗽那样背过脸去。何小颖也立刻聪明地把话题岔开引向别处。毕竟两个人都明白,既然堂而惶之地选择了自私,就没必要再大张旗鼓地宣扬愧疚,否则,只会徒增更多的,无力承受的难堪。

入了夜,旅客们都静下来,只有火车拨动铁轨的美妙旋律在耳边咔咔作响。何小颖乖巧地靠在宋明的肩膀上,他握着她的手,紧紧的。

“哎,你说……”

“什么?”

“火车要是出故障了,再也停不了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呵呵,原来你还是喜欢问一些不着边际的怪问题啊。不会的。”

“万一呢?”

“……那我们就再也下不了车,再也不会分开了啊。”

火车当然不负众望,停在镇子过路车的车站上。

他带她回了他以前在镇上的家。那是一个由两间瓦房和一块菜地组成的院落,是和曾经母亲相依为命的地方,所以一直没有卖,只托邻居帮忙看管。如今菜地里爬满荒草,房里也是满室的尘灰跟成片的蜘蛛网。他们用了很长时间才把卧房打扫出来。何小颖张开胳膊快乐把自己扔到床上,“累着了吧?”宋明坐在床沿理了理飘在她额前的几根碎发。她笑着摇摇头:“跟着你,做什么都不觉得累。”

休息了会儿,便到了中午,他们在附近的饭馆吃了饭,饭馆有老伯认出宋明,寒暄几句之后瞅了瞅他身旁安静的何小颖问:“哟,还娶媳妇儿啦?”宋明牵过她的手,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冲老伯点点头:“嗯,我媳妇儿,以前我俩在一个学校的时候我就喜欢她了。”老伯听了哈哈大笑。她嗔怪地拽了一他的袖子,脸红得像是喝了酒一样好看。

吃完饭何小颖说想去看看学校。一路上她举着相机拍个不停。几年过去,镇子也已经面目全非,街道宽阔整齐,再没有随地摆摊的小贩和横冲直撞的拖拉机。坑坑洼洼的石子路变成平直光滑的柏油马路,两旁开着色彩缤纷的观赏花,只有一两处比较幽僻的巷子还种着栀子花,纯白的花瓣微微发黄,叶片轻轻垂着,像见证过盛大变革后无精打采的老者。

唯独,他们那所中学还在原来的位置。当然,现在它已经成了一所独立的高中,再不是当初那副简陋的样子。重修的教学楼高耸挺拔,新盖的宿舍屹立两边,操场也被改为微型花园。学生们此时正在上课,校门紧关着。何小颖站在门外,像辍学的孩子那样可怜兮兮地一只手扶着栏杆朝里面张望,宋明搂了搂她的肩,拿走她另一只手里快要掉在地上的相机。

“还记得,你高考最后一天我也是这样站在这里,一边为你祈祷,一边想着该怎么告诉你我爸爸升职我们全家要搬进城里的消息,那天的太阳真毒啊,随时都能把人烤化一样。后来,我晕倒了,被送进诊所,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醒来后就听到我妈说爸爸的工作有了变故,立刻就得走。”何小颖仍然望着校门里面,自言自语般小声地说。

“所以你就不告而别?像水一样蒸发掉?没有一个电话一封信,让我跟疯子似的向全镇的人打听你的下落?!”何小颖转过身,看到宋明的眼里流出比珍藏多年的酒还要醇厚的悲愤和哀伤。她深深深呼吸,努力把快要崩出的泪水压回去,然后像那个黄昏他第一次说喜欢她时那样钻进他怀里,嘴唇贴在他耳后的一块皮肤上,艰难地开口:“不起对不起……当时我只是想,都不能在一起了,倒不如忘了的好。”

这个时候,下课铃忽然像个讨人嫌的好事者,不由分说地吵嚷起来,接着,原本风平静好的校园就像是供足了火候的粥,在几秒之内以惊人的速度煮开,着统一蓝白校服的孩子们便如米粒般蜂拥着,欢快着蹦跳了出来。当蔓延的人流即将冲向他们,挤散他们的时候,宋明拉起何小颖开始奔跑。像很多年前的很多个放学后的傍晚,牵着身边这个瘦小女孩的手,奔跑着穿过美丽的夕阳,散落的人群,昏暗的巷口。那感觉仿佛是一场场奇异的飞行,因为速度而充满惊险,却又因着彼此的手而无比安全。

十几分钟后,他们终于支持不住,停在一家水果铺前。看着对方狼狈地用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何小颖掏出纸巾擦擦宋明额头上的汗,看到身后的水果铺,就撒娇地说:“去看看有没有樱桃卖吧。”

铺子粗陋又破旧,泡沫制的招牌歪斜地吊挂着,一副马上摇摇欲坠粉身碎骨,却偏要英勇就义死撑到底的刚毅架势。里面非常阴暗,右边立着一个大的货柜,各种水果被凌乱地堆在上头,弥漫着快要腐烂的霉味。

正当他们默契地互相交换完眼神准备离开时,却听到一声低低的尖叫。一个女人从货柜旁的阴影里走出来,枯燥的长发像打湿的禾草般蔫蔫地搭在她窄瘪的肩头上,玫红色,沾满污渍的孕妇装被浑圆的肚子挤得没有一丝松弛。

“何小颖?什么时候回来的?”女人声音干哑,呆滞而疑惑地盯着何小颖。

“呀,李梅!”何小颖走近她,跟她轻轻地拥抱了一下,然后向宋明解释:“她是我以前班上的同学。”女人木讷地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她啊,以前是我们班的班花跟班长呢。咦,李梅,”何小颖陷入回忆里,天真地一笑:“我记着第二学期你就跟你爸妈出国了,那时候出国多风光啊,可是后来你怎么就再没消息了,同学们都很想你哎。”

女人尴尬地低了低头,沉默一会儿才幽幽张口:“出国没多久我爸生意失败了,还遭了车祸,待不下去,只好又回来。”何小颖听了难过地顾不得检讨自己的无心失言,又不知该怎么安慰她,只好伸手将她快要掉落的一撮头发重新扶回原位,试图把气氛变得轻松一点,于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肚子,说:“好在,都过去了,你有自己的家,又当了妈妈。宝宝几个月啦?他爸爸呢?”

““六个月,他爸爸死了。”女人安静地回答道。看到他们在瞬间诧异僵硬的表情,又接着说:“我是说,我当他死了。两个月前他跟一个年轻女孩去了外地,我不指望他会回头,那我就想,就当他死了吧。这个理由我比较容易接受。”

宋明瞥见,女人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是冰冷的,那冰冷像是把隐形的刺刀,以一种安静的,泰然自若的方式剜进他的血肉里,使他不颤而栗,剧痛不已。

回到院落,暮色已经消退干净,月光给裸露的窗檐镀了一层晶莹的白纱。没有遭受太多污染的夜空稳稳地垂着,纯净得像湾黑色的湖泊。

进了房,宋明就倒在床上,一言不发。何小颖也因为还在想李梅的事情而难过不语,于是两个人背对背躺着,谁都没有说话,房间里静得只听得到对方的喘息和邻家的犬吠声。

就在何小颖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感到宋明的手臂正在缓缓地环过来,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像是要用一生的力气把她永远镶刻进他身体里。她没有挣脱,也没有喊疼。因为她听见他在哭,滚烫的泪水残忍地烧着她的脖颈。他说:“小颖,我爱你。可我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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