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婉酒
记忆像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彼时的我距离删了你不到九个小时,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是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一滴滴凝成热泪。
昨天明明很冷,晚上的我却格外燥热,睡得断断续续,梦魇,居然出现了你的样子,我醒来的时候手上不知道被什么咬的红肿了一大片,我一刹那分不清是手疼还是心疼,早上起个大早出去就被淋雨,打了一份难吃的饭菜,看,和你相关的都是苦涩的。
我看见扣扣的留言,你问我为什么删了你。
我淡然的说,我没有屏蔽你女朋友,再也没有下文,然后迅速拉黑删除。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凄美的情话,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留下的,只是一堆爬满虱子的脏袍。
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在过去的某段记忆里,都有那么一个人,他牢牢占据你的心思,无数次的想要放弃,但是终究还是舍不得。
时间并不会帮我们真正的解决什么实际性的问题,它只是把原来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
谁都没有比谁的生活更容易,只是有的人呼天抢地,痛不欲生,而有的人,却默默地咬牙,逼自己学会坚强。
有时候删掉一个人不是因为想要忘记,而是很难忘记,因为手机某个角落,就如我心里某个角落,始终有那么一个你,所以总是放心不下,常常忍不住拿起手机找出你的名字,打出很长的一段话,却没有发出去的勇气。
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你,把我的时光搅得一团糟。
我遇到你的那个夏天,正值高二分班,你笑嘻嘻地坐在我后面,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只高高胖胖的小丑鸭,在我抱着比我还高的书艰难地爬楼梯的时候,你像至尊宝一样从天而降,霸气的说我来帮你搬。
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开始注意你说的每一句话,可惜我不是你的紫霞仙子,除了成绩好以外,我没有任何的优点值得你喜欢,我也知道你吊儿郎当,花花心肠,放荡不羁,女朋友一抓一大把。
可是,有时候感情就是犯贱的,喜欢上一个人,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他一人,就算他在不济,也是你最宝贝的。
我开始以各种理由接近你,把我奶奶给我做的早餐给你吃,为你打扫卫生,为你做作业,在你打球的时候默默递上一瓶水,班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喜欢你,可是你不承认,也不否认。
那段日子,我其实过得很惨,生病,爸妈闹离婚,每天晚上睡不着,压力大,头发大把的掉,也越来越胖,我一度失去生活的希望,医生说我有中度抑郁症,我奶奶逼着我吃那些药,转身我就会把它们全部吐掉,最艰难的时候,我在家里翻出了百草枯,我打开本来想一饮而尽,发现味道令我作呕才不得不放弃,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可是你出现了,我觉得生活又燃起了希望,我开始认真吃药,开始锻炼,开始减肥。
抖音上有一句话:你这一辈子,有没有为别人拼过命。
有。
减肥是最痛苦的,每天上课饿的头晕眼花,实在受不了就去吃辣条,那个时候,你也爱边吃辣条边打游戏,于是我抽屉里总是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辣条,每次你大喊吃货给我一包辣条,我都能开心好久。
即使后来我吃到胃出血,我还是没有断过,我是对你上瘾还是对辣条,我自己都已经分不清了。
一如歌曲《春娇与志明》里面一句评论: 为了和你有更多的接触时间,有可以聊的起来的话题,我学会了抽烟。有一天你戒了烟,我却戒不掉了。
到了高考,那个时候我已经快减肥成功,出落得亭亭玉立,在昏暗的路灯下,我开玩笑说,我做你女朋友吧,这样你吃了我的那些辣条就不用还了。我没有想到你会说:好啊。
我莫名其妙成了你女朋友,可你从没有在任何场合展示过我的存在,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还要照顾你,我也是我奶奶的心肝宝贝,可是在你面前,我却小心翼翼,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惹你生气。
给你打电话,你也会说你在忙,有事情微信说,其实我早该醒悟的。
张爱玲曾经给过胡兰成一张照片,照片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我何尝不是。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暑假我和你一起去打暑假工,我在一楼,你在二楼。
每天能见到你的时间屈指可数,可是我还是每天傻傻地等你下来找我,你从来不许我上去,说是怕我个大路痴迷路,找不到我,后来我才知道大概是怕我见到她吧。
如果后来没有遇见你女朋友,我或许可以一直傻下去。
那天吃完晚饭,我被堵在楼梯口,看着她趾高气昂,说我不自量力的时候我没有哭;和她争吵的时候我没有哭;被她扇了一巴掌我都没有哭;我想打回去,看见你我又把手放了回去,然后又是一巴掌。
我原以为你会关心我,你只是跑过去站在我们俩中间,背对着我,一脸宠溺的对她说:别闹。我鼻子一酸,眼泪止不住地掉。
直到我看见你后来的样子,那时才知道我从没被你喜欢过。
我当天下午就买票回去,第一次做火车,我差点连进站口都找不到,我一脸狼狈的站在检票口,还是不死心给你发消息,等到的却是你说她现在不舒服,走不开。
我在那里哭的泣不成声,你也不会关心我到底去了哪里,那么晚,我一个路痴,你也不怕我迷路,不怕我被坏人拐走。
那天晚上,我坐了十一个小时的火车,也不是,站了八小时,坐了三小时,哭了十一个小时。
回去我大病了大半个月,我在医院躺着,看着奶奶忙上忙下,我才知道,我只是这一个人的宝贝。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可是却不知道,我根本不是你的故事,或许,勉强算故人吧。
我们都一样,遇见过志明,也做过春娇。享受过在暧昧中试试探探似动心又不真心。只要一点点偏差,一点点犹豫,一点点不敢直面内心的胆怯,结尾路灯下拥抱的身影,也许就会变作散落在世界角落的两个毫无关系的人。
我以为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可当我溺水挣扎上岸,我第一个想到的人还是你。
看到你朋友圈的更新,会莫名的难受。你和你女朋友抱在一起笑得很开心,而你身边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也曾是你女朋友,你也从不允许我秀恩爱,喜欢一个人,就想着告诉全世界,可是我连喜欢你的资格都没有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在你心里,我是不是连蚊子血和饭粘子都算不上?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
科学家说,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时间可以把全身细胞都换掉,每过一天,那些想念你的细胞就会死掉一些,总有一天会干干净净。
所以,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只有两个:时间和新欢。
如果你现在不能忘记一个人,是因为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现在。时间刚刚好,新欢也比你好,所以,曾经乱了我浮生的人,再见。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去,如此,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