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难于法之必行 奉法者强则国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2022年2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引用这句话,强调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有法必依、有令必行的极端重要性。

这句话出自朝张居正的《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原典是“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意思是天下大事,困难的不在于要制定什么法律,而在于立了法就一定要执行;重要的不在于能倾听什么谏言,而在于纳谏后就必须有效果。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是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社会有秩序、国家有力量的前提。进入新时代,面临新的问题,旧法不再适应今天复杂多变的情况,必须明察形势,立足整体,放眼全局,出台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法律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实现有法可依,就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着力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理念价值,建立健全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底蕴和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要实现有法必依,首先要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处理各种事务、特别是处理与公民、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既要依照实体法的规定,又要依照程序法的规定,不得滥用国家权力;其次要求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法令能够执行,国家才能善治。执法必严,是法规制度生命力的体现。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执法、守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的关键,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坚持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和加强法治建设,让法治入于心、践于行,我们必将走出一条“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的中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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