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海说27: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公孙丑篇:为行馈赆予何为不受?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无处而馈之,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孟子的另一位学生陈臻,陪同孟子周游列国,在齐国齐王招待他们的规格很高,并赠送他们很多黄金,但孟子谢绝了没要。
后来,他们到了宋国,宋王也很敬重他们,除了高规格的接待,也送了很多黄金财力给他们,孟子收下了。
再后来,他们又到了薛国,薛王因为打仗自己看着自己的军官领导苦苦战死沙场也没有人民百姓去相救,更没有痛苦之情,薛王很气愤不解,还专门请教了孟子。他对孟子师徒团队的到访更是高规格礼遇,并送上重金,孟子没有推辞也接受了。
这个学生陈臻一路陪同就有点不解了,想:师傅这是怎么了,齐国送的他没收,后面两个国家送的他收了,是以前的没收后悔了吗?他非常不解,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老师。
原文: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赠七十镒而受; 于薜,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薜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陈臻问孟子:“老师,之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您一百镒(一镒等于现在20两)兼金(兼金是比普通黄金质地更纯价格更高的官方用的纯黄金)您没接;在宋国的时候,宋王送您七十镒兼金,您却收下了;后来到薛国,薛王送给您五十镒兼金,您又收了。这我就有点不懂了,如果以前齐国赠送的您不接受是对的,那后来这两次您收了是不是就是我们错了;如果后来这两次收的是对的,那之前齐国的您没收是不是您错了。老师,您说您哪次是对,哪次是错呢?”
孟子一直教导学生仁义,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宁义不利。可这样收人钱财似乎不仁义呀,学生陈臻如此疑惑也有道理。
孟子回答他说:“哈哈,都是对的,三次收与不收都没有错。在宋国的那次,是我们要远行,东道主送些盘缠给要远行的客人以备路上花费只需,属于正常义务,我为什么不接受?在薛国那次,是我们知道到下一站途中路上有危险,并且有战争关卡,需要打点费才能通过,薛王如此安排是正常为我们周到解忧很仁义,我怎么能不要?至于在齐国那次,那不能要,因为当时没有任何理由,齐王就是想用兼金收买我们,那怎么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怎么能被人收买呢?”
所以,三次赠送,两次收了,一次没收,这就是孟子的金钱观。如果是仁义之举,不推辞;如果是不仁义之举,再多钱,不要。
讲仁义不是让你不要利益,而是在赚取利益的同时一定不要失去仁义,大仁大义之人通常都是大富大贵之人,这有什么不好,越大富大贵越大仁大义岂不更好,如果大仁大义之人都得不到好处,那难道要不仁不义之人得到好处吗?
孟子一生荣华富贵,所到之国也都是高规格待遇,自己本就富二代,成名后出游随行都是豪华阵容,这和孔子当年是天地之别,孔子是在苦难流离中度过的,虽然也做过官,但相比孟子那是寒酸多了。所以孟子讲仁义,并不排斥金钱利益,他不愿意做苦行僧,他也不提倡做苦行僧,他主张大仁大义,志强志刚。
所以,孟子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他的王道之法,就是只要行仁义,一切都是应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