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坐在这里,敲击着键盘,写下每一刻的回忆。
自从去年底疫情在中国爆发以后,当时这个幽灵好像并没有对我在澳洲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我的宾馆生意依旧很不错,虽然能够明显感觉到需求的疲软。但是三月中旬之前我们酒店56间房基本都是客满的状态。
可是到了3月底,政府开始有节奏的对疫情做出了各种限制,出差的人基本取消了计划,假期带着孩子出门度假因为疫情的关系也都足不出户了。澳洲的旅游业一下子跌到了冰点。酒店的生意一夜之间一落千丈。这样的跌幅,从来不曾有过。原本应该是最旺的季节,现在一天仅有3、4间的出售。
为了维持经营,一方面我们开始收紧各种开支,另外一方面,也积极配合政府的要求,寻求政府的帮助。但是,我心里明白人力资源,运营成本,日常营业此类种种并不是最棘手的问题:真正的一波大浪远没有到来。
我有一个房东,希腊房东。希腊人没有他们的爱琴海那样浪漫。我的希腊房东在二战之后来到澳大利亚,赤手空拳就跟着自己的先生白手起家,在澳洲站稳脚跟,打下一自己一片江山。
希腊人是澳洲外来民族里最“难搞”的一群人。他们在澳洲的实力大,根基深。论创业,中国人远没有他们在澳洲的历练多。从澳洲当年的跑马圈地到现在稳坐房东,你如果想在澳洲做生意基本都绕不开希腊人。
幸好,澳洲是一个讲法的国家。所有的权利地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做生意就要遵守一方的游戏规则,而在澳洲最大的规则提供者是法律。这也是能够确保澳洲能够繁荣发展的前提,也我一个外来新人的些许幸运吧。
果然,在4月6日,澳洲联邦政府开始对外公开商业租赁的“行为准则”,旨在限制房东因为房客受到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对房客施行强制停业,驱赶房客,干涉房客营业时间等的行为。
数天以后,我的房东委派她的律师以发现我酒店缩短营业时间为由对我进行质询。
我明白,此时,战斗开始了。
澳洲是典型的英美法系,联邦政府对一个法案会先提出一个法案(我们叫Bill),这个法案只有在联邦议会通过,才能正式成为ACT(法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具有了此效力,之后的一切法律纠纷都将以此为评判为准绳同时也已之前的判例为依据。再进一步,各个州会分别再次按照这个法令分别在各州议会分别讨论,如果通过,就会成为规则(Regulation)在各州执行下去。
就在ACT已经顺利通过,而新州,维州,昆州,北领地统统都开始明确规定房客房租减免的具体细则,唯独南澳州没有!
房东的质询邮件又来了,那是5月15日周五的下午,我的心哇凉哇凉的。
房东勒令我5月18日下周一半夜12点之前必须给他明确的答复,他告诉我,她可以让我先付一半的房租,另一半可以拖到6月底再付。
而联邦政府明确规定:每一个受影响的商户最少会有50%的减免,剩下的部分在今年9月之后的24个月里,分摊支付。
我看了回复时间,时间太紧了!周末我的会计师,我的律师,我的合作伙伴统统都放假,没有人会上班的。如果我别无选择,答应了他的要求,那即使有法令对我也已经无效了。我回信询问是否能延期到下周三,回复是“不可以!必须周一之前回复”
我觉得我心里特别难受,我觉得不公平!
我一个人,坐在街沿上,望着来来往往的车和人,无所适从。
那时没有人能够帮得了我。怎么能够把酒店继续经营下去,扛下去?
回去查法条吧,看看这最后一根稻草会不会发光?
从联邦政府网站,南澳州政府网站,再到南澳州中小企业网站,我寻了个遍。
终于在中小企业协会的网页的最后一条里找到了!
关于疫情期间的第二版商业租赁的法令细则,在南澳州通过的消息!
注脚实施时间:2020年5月15日!
当时的我,内心有点波澜,房东之所以限制我下周一回复,不给出任何还转的余地,意图在此。
原来我的每一步都没有走错,我终于等到了法案在南澳州通过的这一天。
随后的情节就顺利多了,我和南澳州中小企业协会取得了联系,他们第一时间给了我最正确的答复:南澳州5月12日议会通过商业租赁法令,5月15日正式上线实施。
如果我有任何问题需要寻求帮助,都可以找该机构工作人员。
5月18日我回复了房东,把我关于房租的要求明确而详细的说明。
之后虽然对方律师仍旧以各种理由指责我的条件的无理,指责法令的无效,指责我的拖延。但是,我感觉我在一步一步走往正确的方向。
虽生于盛世,却始终忙碌。每逢大难,必浑身抖擞。内心澎湃。
在阿村不比魔都,安静异常。偶有大事,也是小事二三,不值一提。
未曾料,近遇琐事,却都急急如律令。
克服万难,奋力一搏,临门一脚,有如神助。
可与之共处,幼稚可笑,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