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3名好友在烧烤店聚餐时,其中一人因被朋友说了几句话,竟然用烧烤的铁签猛戳对方,并用瓶子猛砸对方头部。而受害男子全程没有反抗,只是用手遮挡面部。期间受害男子的手链和项链还被抢走,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三分钟,围观的顾客们都被吓得惊慌失措。目前,行凶男子已被刑事拘留,受害男子也已经接受了全身CT检查,暂无生命危险。随后监控视频发到网上掀起了热议。
从视频中的画面来看,当时的情况可能是观众们准备散场,其中有两名男子已经站在一旁,只有受害男子还坐在那里。他似乎对其中一名男子说了几句话,可能激怒了这名男子,这名男子直接给了坐着的男子一巴掌。然后,他拿起烧烤签子在受害男子的脸部和脖子上不断划过,用瓶子用力敲打伤者的头部。另一名男子在旁边进行口头劝阻,但似乎并没有付诸行动,可以看出他可能是这名男子的同伙。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三分钟,现场的其他观众都被吓坏了,纷纷离开现场。如此恶劣的行为,令人无法忍受,朋友这个词在此情此景下被犯罪者严重玷污。在这个法治社会和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竟然有人敢公然挑战法律的底线,不顾后果。这样的行为只会自食其果,让自己陷入困境。”
目前打人男子已被刑事拘留.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往大了说可以说是杀人,还涉及抢劫或者抢夺,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应该从重量刑数罪并罚,并合理赔偿受害者。然而很多人都表示疑问,那就是劝阻男子是否涉及到法律责任?是否可以以同伙论处?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没有参与打架,也没有事前合谋,只是在旁边劝架的,则没有违法,也没有法律责任,被执法部门找去也只是为了了解情况,不会对以后的工作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属于共同参与打架(包括事前合谋)的,则属于违法,情节较轻的要被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管是被行政处罚还是被追究刑事责任,执法部门都会在其个人档案中作相应的记录,对以后的工作可能会产生的不好的影响。目前受害男子已经接受过全身CT,没有生命危险,告诫男子和大家交朋友要擦亮眼睛,虽然无法确定该男子到底说了什么话惹怒了男子,但是我认为脾气不好的多半是拿你不当回事,朋友之间再怎么样也不会下此狠手,志同道合就联系,如果合不来就早点散伙就行,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