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有罪

作者和书内容简介

崔娃出生于1984年南非约翰内斯堡,他的母亲拥有科萨和犹太血统,父亲是瑞士籍德国人。在他的新书《Born a Crime》中有说他生长于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作为一个混血儿一切并不是那么的顺利。那个时期黑人和白人就像两条平行线不该有任何的焦点,但是崔娃的母亲打破了常规,把这个焦点崔娃带到了这个世界。这在当时的社会是严令禁止的,而崔娃的母亲生下崔娃后,父亲没有跟他们一起生活,在黑人家庭成长的崔娃也经历了很多苦笑不得的事。像他的外婆在他尽管犯错的情况下却不能打他,他的外婆说:”我不知道怎么打白人小孩,黑人小孩我知道怎么打,你打了,他们还是黑的。但是Trevor(崔娃)的话,你打他,他就青一块紫一块黄一块红一块的。”崔娃的外公也是这样,会叫他主人。因为父亲是白种人,崔娃的肤色让他生而就和很多人不同,因为他是打破常规而出生的,所以他称自己“生而有罪”。

1.书中摘录:

  1. 不接受自己的命运

    南非,从17世纪开始被欧洲殖民者统治,黑人遭受了长达数百年的迫害。难以想象,直到1994年,南非才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

    特雷弗出生于1984年,当时的南非还处在种族隔离的阴影之下,不同种族的人之间被禁止发生性关系,否则将面临5年牢狱之灾。

    特雷弗的母亲是一个特立独行的黑人,虽然出生在贫民窟,但却非常有主见,她坚强,乐观,同时也是一个“叛逆”的人。她不接受自己的命运,自学英语,偷偷跑去白人的城区打工。在那个时期,她结识了一个白人邻居,并请求他给自己一个孩子。

    就这样,黑白混血儿特雷弗来到了这个世界,但这是当时南非法律所不允许的。一旦被举报,父母都要坐牢,而特雷弗将被送到孤儿院。

    特雷弗的父母并没有结婚,他也从未叫过自己的父亲“爸爸”,因为这可能带来麻烦。他和父亲相处的时间不多,是母亲一手带大了他。

    小时候,母亲带特雷弗回老家,一个黑人贫民窟里生活。那里拥挤,贫穷,脏乱。因为是混血儿,他长期被关在屋子里,不准出门。但特雷弗非常调皮,在家里经常捣乱。有次他偷跑出门,全家人都慌张失措,担心受怕,好在最后平安无事。

  2. 受教育,是跨越阶层的第一步。

    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母亲为了让特雷弗接受良好的教育,回到了城里,努力工作赚钱,让他进了一所不错的天主教学校。

    那所小学是少数允许不同种族的人一起就读的学校,但在学校里,黑人和黑人抱团,白人和白人抱团,混血儿显得格格不入。

    但慢慢地,特雷弗发现,比起肤色,人们更在意语言。因为南非的人种非常多,而肤色也可能因为一些外部因素有些变化,因此人们更倾向于语言认同,把会说同种语言的人当做自己同类。

    于是特雷弗学会了各种不同的语言,有英语,南非荷兰语,以及各种黑人部落的语言。语言成了特雷弗的通行证,在不同的群体里说不同的语言,就像变色龙一样。然而,他还是没能融入某一个特定的群体。

  3. 钱确实能带来自由,因为它给了人选择的权利。但是自由最大的阻碍应该是思想的禁锢

    如果没有正确的认知,即使有了钱,也不会有真正长久的自由。

    高中毕业后,特雷弗和朋友在一个街区继续开展盗版CD的生意。生意非常好,他们赚了不少钱。而他的朋友也很有生意头脑,开始做起小额贷款和当铺生意,蒸蒸日上。

    按照这个剧本下去,特雷弗应该成为一个放高利贷的,后来又到处投资,成为了富豪。然而,事实和这个相去甚远。

    两年后,特雷弗依然还是个穷小子,因为赚的钱都拿去吃喝玩乐了。他以为自己自由了,却不知不觉被拖入另一个深渊。

  4. 懂得赚钱非常重要,但是懂得如何花钱更加重要!不懂得驾驭钱的人,终将被钱所驾驭。

    后来,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离开了那个街区,离开了那些吃喝玩乐的朋友。他去了电视台工作,成为一名脱口秀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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