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书房因为心烦无所事事焦虑不安,看着窗外雪景听着父母电视声,发现自己是因为刚刚做题错的太多,于是就梳理一下这几天复习最好的科目其中最重要的内容。
我将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的内容归类为以下九个方面:
民商事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其中重点是:
第一,意思自治原则
只有法律容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才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意思自治最迟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我国公共利益。
第二,最密切联系原则(兜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条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没有规定,按照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律适用。
民事主体的法律适用,重点有:
第一,自然人
经常居所地(婚姻关系、继承关系除外)<11、12>
第二,法人
国籍即登记设立地,住所即主要办事机构,经常居所地即主营地。<14>
时效、代理和信托
第一,时效
适用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7>
第二,代理
意思自治→代理内部关系→代理外部关系<16>
第三,信托
意思自治→信托财产所在地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17>
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基本原则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36>
动产,意思自治→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物之所在地<37>
第二,例外
船舶:船旗国→法院地→原始登记地
航空器:登记国→法院地
运输中的动产:意思自治→目的地<38>
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或者最密切联系地<39>
权利质权:设立地<40>
债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合同之债
第二,侵权之债
第三,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票据
第二,海事
第三,民用航空器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侵权:协议选择法院地法→被请求保护地法
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婚姻
第二,离婚
第三,涉外收养
继承关系法律适用
第一,法定继承
第二,遗嘱
第三,遗嘱管理
第四,绝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