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建立与清朝统治

清的建立

后金:1616年,努尔哈赤即位于赫图阿拉,国号大金,史称后金。

八旗:努尔哈赤在“牛录制度”基础上建立创旗制,分黄、红、蓝、白,后又改为八旗,八旗制度集军事、行政、生产为一体。皇太极时,将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八旗整体。

清建立: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讨明,在萨尔浒击败明军主力;1636年(崇祯九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大清,是年为崇德元年。

清入关:1641年皇太极攻破宁锦防线,后福临即位,改元顺治;李自成攻破北京后,清击败李自成迁入北京。

清朝统治

1.清初高压政治:剃发令、迁海令、科场案、奏销案、文字狱。

2.平定三藩之乱:尚可喜请求归老辽东,由其子尚之信承袭爵位,康熙同意尚可喜撤藩。吴、耿二人随后也请求撤藩,康熙帝顺手推舟也同意撤藩。但下撤藩令后,吴三桂立即起兵叛乱,迅速攻入湖南。

广西将军孙延龄,靖南王耿精忠先后响应。随后拥有重兵的清军大员纷纷反叛,归附吴三桂。一时间叛军占据七省,清几乎失去半壁江山。康熙二十一年,清平定了历时8年的三藩之乱。

3.统一台湾:三藩之乱平定后,康熙派施琅、姚启圣进取澎湖、台湾。郑克塽投降,清军进驻台湾。清基本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

4.统一漠北:明瓦剌军分裂为准格尔、和硕特、土尔扈特、杜尔伯特四大部,其中准格尔势力最强。康熙年间先后击败噶尔丹,并在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地设立参赞大臣。

5.平定新疆:乾隆时期,清平定准格尔部,大小和卓叛乱,在喀什噶尔分驻参赞大臣,办事大臣。

6.管理西藏:康熙时入藏平乱,恢复了西藏社会秩序。雍正时颇罗鼐平定叛乱,清以颇罗鼐统理西藏事务,并设两个驻藏大臣。乾隆时颁布《钦定西藏章程》,对西藏政治、军事做出重大改革。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物,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平等;规定灵童转世采取“金瓶掣签”(金奔巴)的办法。

7.改土归流:清继承明的制度,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土司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当,且由其子弟世袭,归理藩院管辖。

雍正时实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规模改土归流,革除土司,在当地设府、厅、州、县,委派非世袭的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统治,实行与内地一样的政权体制。

8.清疆域:清成为亚洲东部最大的国家。康熙“十八省”,十八省之外的东北、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区,清实行特别的政治管理。

9.反清势力:面对清政府的屠杀和镇压,汉族人民尤其是中下层民众被迫将反抗活动隐蔽起来,他们利用秘密结社的方式,以“反清复明”为口号发动群众,与清斗争。天地会、哥老会、白莲教是最有名的会社。其中嘉庆年间的白莲教起义持续十几年,对清震动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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