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衫脱罢

来到C城两月有余,平日里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总有一种活着也行,死了也成的百无聊赖。

找工作,显然不易,高不成低不就。

号子说,慢慢来,开始都这样。

我真的就很慢,白天慢条斯理且平等地看不起任何一家。我非池中之物,焉能混与鱼虾。

可能是我太吝啬对阳光的宠爱,总爱熬着大夜畅想未来,而这未来,太飘渺也太狭窄。望着万家灯火高楼林立,会时感落寞。情侣嬉闹不绝于耳,会心生嫉妒。

俗人一个。

可我要是俗得彻底便罢,可偏偏又有点清高。这丝丝点点,零零散散的清高最为青黄不接。要说风骨,没得,立马是会为五斗米折腰。

不,一斗足矣。

要说雅致,没得,半瓶晃荡不出一个阳春白雪。

我爱花,却只爱花名,爱花颜,不会用心灌溉。我爱文字,却只爱其浮华,爱其形式,不会认真研读,我爱故事,却只爱俗套,爱共鸣,不爱细细推敲。

我永远只停留在表面,我也只能做到表面,或许在涉事未深前,还有无忧能掩盖。所以当真正要面对的时候,我便暴露无遗,在无助的面前认知到自己的脆弱。我太爱故事里完美的形象,以至于误以为自己就是。但是现实如惊涛,我如岸,一掌拍下来,我不是岸,是浮土。

说到这,不得不提我两次对孔乙己的改观。

小时,觉得他像是一个笼中小丑,自舞自蹈,滑稽但我并不觉得可笑,而是觉得可怜,可怜他看不清自己,活在迷雾里。

再长大些,我哪是李白,我就是孔乙己。

而今,我却觉得,要是我的清高再多些,怕是还能够得上当代孔乙己的名号,可是,我并没有,我真真抵不上他。

学识,远不及

长衫,脱罢。

我,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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