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光光,我坐在电脑前打着字。啪嗒啪嗒,声音清脆,和旧式的英文打字机相比,感觉无二,这种感觉下很适合写小说,但真打字后大脑就一片空白。记得初中时候还有一门课,教我们如何使用打字机,当时每周要拎着一台笨重的机器到学校,上一节课,再带回家。那时候不知道学这个的作用,只知道是要考试。
2.《新喜剧之王》褪去了星爷之前电脑惯有的风格,乍看完全不像他的风格,有点过于网剧,过于随意,过于让人无法笑起来,但看完后,才知道还是他,不变的那些小人物。看电影本身是娱乐的事情,除了少部分偏向艺术解构的电影外,其他更多都是让人笑,让人哭,让人打发无聊时光用的。但这些都会在不经意间变成话题被人讨论,像语文的阅读理解。
3.元宵快到了,我还记得什么,都忘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