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第一天。
上午准备了几个案件的材料,给当事人沟通,电话,微信不断,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晌午了。
中午小憩30分钟,养足了精神,下午开庭。
民间借贷案件,整整开庭四个小时。
原告有转账记录,有被告出具的借款凭证和收款收条。
被告一口咬定未收到原告出借的款项。还咬定原告虚假诉讼。
法官明察秋毫。
对原告资金来源,如何出借的细节,被告出具借据的情况,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来进行询问、调查 。
这几年,最不好做的,应该就是民间借贷案件了。
虚假诉讼中,大部分是从民间借贷案件中移送的。
这个案件开庭比较顺利。
我的感受,当事人自己经历的事情,自己能说的清楚。特别是细节问题,当事人亲身经历,他能说完整。如果为了所谓的完美而去制造一些看似合理的情节,经不起细节推敲。
特别是现在法官,审理案件,一年一个法官经手几百起案件,法官才是真正的阅人无数。谎话,经不起法官的一连串发问,自己就露馅了。
所以,最好的案件事实,是实事求是。如果是非法的事情,不要去法院企图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