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就是签卖身契吗?为什么大家纷纷戏说:看,又要卖身给公司了。
做为人事,每个月都有人员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而无一例外的听到这样的声音:又要卖身给公司了,这次是多少年呀之类的。为什么不懂得转念呢?社保局有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局会自动停掉该人员的养老和失业险,而企业在接到社保局发出的《关于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市外户籍参保人实施自动停保的通知书》后,可作出辞退处理。也就是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辞退是不会有任何的补偿的。你想再续签劳动合同,已经没有任何机会了。
再回到开头的问题,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就是签卖身契吗?我只想说:当你还有机会签劳动合同,还能卖身的时候,证明什么?证明你还有价值,还有劳动能力。企业才会给彼此一个再共事的机会。如果你连卖都没人要的时候,那也证明你已经没了价值,丧失了劳动能力。再说,出卖劳动力的,不是卖给东家就是卖给西家,这完全是一个平等的平台。如果真说是卖的话,都是心甘情愿的。还想说一句就是,当还能卖的时候就好好珍惜吧。时间过得真的是很快,没几年能卖的。趁着还能卖,就努力的工作吧,挣取公司看在还算努力的份上,多签几年。
这是我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场景,事后的一些触动,也是对自己的一警醒。在还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不应被辜负。人到中年,面对的压力不可谓不大。看见过太多人,特别是女性朋友,到了50周岁,被公司辞退时,没有一个会兴高采烈的说:太好了,我到退休年龄了,可以不用做事了。其实,百分之九十九是不愿离开的,只是国有国法,厂有厂规,都是现实的问题。
50周岁不工作的,真心不多。首先不说,家庭经济状况,就说个人而言。在我看来,这个年龄段完全是黄金段,正是劲力十足的时候。如果让她退出人生舞台,没自己的工作,做一个没什么目标,只知家长里短的老太太,真心不现实。而普通家庭,大部分人还是要为一日三餐奔波的,很多地方的习俗是,儿子还未结婚,得操心房子、车子的事。如果晚婚的,说不定孩子还在求学当中。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太好的话,父母有一方又失去了工作,那可想而知,这绝对不是一个好事。
可能会有人有疑问:离开这家公司,为什么不到别的公司?这想法太天真了。现实大部分是这样的,比较正规的公司,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是不会再录用的,除非有非常铁的关系,才有机会的。而不正规的公司,就是私人开的,不用纳税的类型,俗称小厂。这些小厂不管薪资待遇还是福利方面,远远无法与正规公司相比拟的。这些小厂求生存就是无限节约成本,成本第一来源就是工人的工资,时间长,工资少,有的平均每月只休息一天。更不要说福利,那是通通没有的,这些是小厂的普遍现象。
身边很多的不算老 的老人,为了补贴家用,在一些私家厂,加班加点的,做的事一点都不比年轻人的少,但所得的报酬却不成正比。相信这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吧,多少大爷大娘不是一把年纪的在扫公园、扫马路、做绿化呢。
我现在就有种,看这些拥有的时候就在一边死劲的作,既离不开,嘴上又要过把瘾的不停的说,很想大声的对他们说:小伙伴们,放过自己吧,别再搞事了。你们知道吗,被你们所不喜的,恰恰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机会呢。
所以说,且行且珍惜吧!只做不说,只要做出了成绩,总会有更大的舞台等着你去发挥。
最后,说了这么多,得出一个结论,看事物不能只看片面性,要多方位思考,更要懂得转换思维,当你想它是好的,它就是好的。都说眼睛会蒙蔽我们的心,会把一些美好的事物藏起来,就想考考我们,看我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去发现它。所以要多用心,多点耐心,千万不要被它的表相考倒了。要运用我们的智慧,把那美好的一面找出来,我们的人生就会变得更美好、圆满!祝我们都有一双智慧、明亮的双眸,去挖掘世间的真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