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时候是人的思绪最发散的时候。好久不曾联系的老友突然发来消息,只是一个简单问候,却打破好不容易在城市的一日喧嚣后平静的思绪。
相逢不是刻意的经营,时间让我在最好的时光认识你,只是老天却开了个玩笑,那时的你是那么好,一身白色衬衣阳光迷人,而我呢,矮矮胖胖的从来都是不起眼的一个,这样的我们却成为了同桌。和电视剧一样,灰姑娘偷偷爱上了王子。可是这注定无果,因为我们差距太大,现实终归不是童话。
那是的我真的觉得有你的日子我就是最幸福的,其实我自己并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上了你。是啊,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懂什么爱情啊,别说当时不懂,就是现在我也未必就懂呢。只是那是候觉得有你的每一天都好开心。若是有一天你没有来上课,我就会怅然若失好久直到你重新出现,笑容才又回到我的脸上;课间休息,你在操场上挥洒自如,我在教室里伸长脖子寻找你的身影;我们也曾恶趣味的因为对方上课答不到问题而互相嘲笑;也曾互相分享自己的零食;冬天很冷,你的手掌却很温暖;当时学校挺穷,夏天教室里风扇风力根本不行,你打球回来,我也就直觉当起了小丫鬟。岁月静好。
我不知道互联网的出现对我而言是好是坏,我逼着并不富裕的家里给我买了我的第一部手机,几经周折要来了你的QQ号,加了你却不敢告诉你我是谁,我们像普通网友一样聊着天。听说你的偶像是林志颖,我便从一个连明星是什么的农村丫头一点点变成对林志颖的生平信手拈来。这样做,只是想我们的话题能多一点,不至于让你觉得我无趣。我们就这样平静的享受时光,但那时的我们总归太青涩,朋友说我是爱上你了,开始我极力反对,我们只是好朋友,好同桌 ,可后来我自己也不确定了。我们不再无话不说,渐渐的有了距离,可离得越远我却越想你,在朋友的唆使下我终于鼓起勇气买了一张林志颖的海报夹着我写了好久的表白情书,叫人转交给你。你措手不及,于是刻意回避成了我们互相的策略,我也明白,那么美好的你能把我当朋友我已然该满足了 ,可是在一起却又无法在一起的感觉真的不好。
初三分流,不得不说,这是我去职校的一大原因,当时的我想得很简单,眼不见心不烦。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很奏效,离开你从最开始的日夜思念,到后来只有你的名字萦绕脑海。说起来,你给我留下的最深的记忆可能就只是你的名字呢,还真的忘不了呢。名字,真的挺难忘的,那些从我人生路上走过的故人,或许我再记不起他们的样子,可总归还记得名字的。又何况,有些人的名字,记住了,便是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