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没有谁的朋友圈和微博没被刺辱母者案件刷屏
见到最多的一句评论便是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
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
那就是犯罪,永远记住,这并不可耻!
犯罪合理化的论调却让我感到更大的不安
所幸
最新进展是
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公文表示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见字如面有一篇何冰念的文章,明国女刺客施剑翘为父报仇杀害仇敌,最后释放的案例。
父不受株,子可报仇。夫用法贵在原心,明刑所以弼教。母受凌辱,其手段泯灭人性,法不作为,子难道也不可作为?
民国乃至上古时期尚能讲法讲人情,难道到了太平时期,反倒没有王法了?
我们都身处泥泞,
但总有人仰望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