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善恶论一直以来被大家所津津乐道。不管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我相信,我们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时,也许都会变得很纯粹。
在校园时,当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许没有太强的占有欲,毕竟没有上升到爱的高度。我们会把自己喜欢的人想的太美好,积极、阳光、进取、努力,仿佛所有的形容词都不足以描述他。在我们心里,他们就是林杨于余周周而言,是属于我们的光。有时也许会因为喜欢的人和其他异性打闹时会吃点小醋,但绝不会太久,闹闹脾气就会和好。
可当我们进入社会后,喜欢这种情感好像已经变质了。对于女性而言,她们会判断这个男人能否让她们依靠,给她们一个安稳的家;对于男性而言,会考虑她们会不会成为他们太重的负担。当彼此的物质条件相互吻合时,才会产生出“喜欢” 。这时其实已经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了,不是因为喜欢才在一起,而是为了在一起才喜欢。其实,我会羡慕那些选择在自行车上笑的情侣,起码当时他们的路是通向幸福的。
有些人说,能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业,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很多人庸庸碌碌,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奔波,忘却自己的初心,无奈地向现实妥协;而极少数人能够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终生奋斗,不管生活是富是穷,一直很纯粹地坚持自己的初心。两者之间,你会如何选择?
不可否认,现在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越来越多。毕竟人不可能是无私的,为自己考虑是大众的本我,谁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随意判断其是非。
我们既然无法做到完美,那就尽量保持纯真。这社会套路太多,真诚、纯粹一点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