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那啥啥啥,咱们接着说。
这件事在我知晓之前,我的妹妹早已接受了这个安排,我妹妹当时好像是在上三年级吧,她很早就懂事了,反正不知道比我懂事多少倍就对了。她,我怎么说呢,我对不起她,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她的懂事,因为她的不记仇,因为她是我妹妹……我承认为她做的事少之又少,甚至我不能担当起一个姐姐的责任,具体我就不分析了,毕竟我不想塑造自己太坏的形象,也不想让我妹与网络太多牵连,万一以后我未来妹夫翻我这个,我就惨了。
知道他们离婚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我以后可能再也没有妈妈了,然后我就哭啊,哭啊,我嚷着我要改名(我跟我妈姓);我嚷着他去和我妈和好,我不想没有妈妈;我嚷着以后要好好学习,让我妈知道失去我是多么错误的决定……现在回想起来,只想嗤笑,幼稚!
你想不想知道我妹与我对待这事的区别?好的,我知道你想知道。我妹她很平静,也很理智,甚至反过来劝我别哭,说起来我十分惭愧。
我十分心疼她,在后来对待事情上,她失去了一个三年级小孩该有的样子!我不喜欢!十分不喜欢!我希望她能哭能笑,在我的面前!说起来,好像许久她在我面前从未哭过了,顶多也就是生气,笑啥的,大多数奸笑,嗯,奸笑。
感觉可以用一个词概括,“透彻”,对待这件事的透彻,对我的透彻,对以后的透彻。在我觉得,我们不应该用对待智障的方法对待小孩,他们是有脑子的!脑子不止用来学习的好伐?每一次我看到有些父母用对待智障的方法教小孩,我就想锤他们,不开玩笑的,我是真的想锤。(“在我觉得”,请画重点!)
好了,我今天也只能酝酿到这了,感觉大多在说我妹,算了,算了,明天看可有空,再聊吧,再见!晚安!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