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概要
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发展的新战略,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新举措,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形态,是一种新技术的经济范式。从产业构成来看,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和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两大部分。从整体构成上看分为: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
数字产业化
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数字技术、数字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其发展重点包括:
- 云计算
- 大数据
- 物联网
- 工业互联网
- 区块链
- 人工智能
-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
产业数字化
是指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下和引领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价值释放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主线,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的过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其典型特征包括:
生产工具与生产要素的变更
- 以数字科技变更生产工具;
- 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
- 以数字内容重构产品结构;
- 以信息网络为市场配置纽带;
- 以服务平台为产业生态载体;
- 以数字善治为发展机制条件。
数字化治理
是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和应用,创新社会治理方法与手段,优化这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其核心特征是全社会的数据互通、数字化全面协同与跨部门的流程再造,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机制。数字化治理的内涵至少包含:
- 对数据的治理:即治理对象扩大到涵盖数据要素。
- 运用数据进行治理:即运用数字与智能技术优化治理技术体系。
- 对数据融合空间进行治理。
数据价值化
是指以数据资源化为起点,历经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阶段,实现数据价值化的经济过程。
价值化的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进程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本质要求。
“三化”框架:
- 数据资源化:是使无序、混乱的原始数据成为有序、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本质是提升数据质量。
- 数据资产化:是数据通过流通交易给使用者或者数据交换价值,初步实现数据价值的过程,本质是形成数据交换价值。
- 数据资本化:数据信贷融资与数据证券化,本质是实现数据要素社会化配置。
数字政府
是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着力点,通过数据驱动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其新特征:
- 协同化
- 云端化
- 智能化
- 数据化
- 动态化:共享、互通、便利
主要内容有: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网统管(一网、一屏、联通、预警、创新)
数字社会
数字民生建设重点:
- 普惠
- 赋能
- 利民
我国已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中西部四大智慧城市群:
- 智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
- 新技术持续赋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 城市治理现代化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 智慧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
- 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模式助力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
智慧城市的基本原理
随着智慧城市的持续迭代升级,智慧城市已经从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技术产品应用阶段,演进到了信息化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阶段,
- 从使用信息化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转为通过数字关系计算提高决策效能;
- 从局部信息技术应用,转为广泛互联互通环境下的综合应用创新;
- 从强调管理体系和规范性,转为突出主动服务与精准施策等。
智慧城市基本原理表现为:
- 强调“人民城市为人民”,以面向政府、企业、市民等主体提供智慧化的服务为主要模式;
- 重点强化数据治理、数字孪生、边际决策、多元融合和态势感知五个核心能力要素建设;
- 更加注重规划设计、部署实施、运营管理、评估改进和创新发展在内的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
- 目标旨在推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精神文明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发展;
- 持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智慧城市成熟度等级

- 规划级:围绕智慧城市的发展进行策划,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等;
- 管理级:明确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原则、目标和实施计划等;
- 协同级:管控智慧城市各项发展目标,持续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
- 优化级:聚焦智慧城市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 引领级:构建智慧城市敏捷发展能力,引领城市集群治理联动。
数字生态
- 数据要素市场:即将尚未完全由市场配置的数据要素转向由市场配置的动态过程。
- 数字营商环境:指标有数字支撑体系、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数字市场准入、数字市场规则、数字创新环境。
- 网络安全保护:强大的网络安全产业实力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根本和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