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有人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岳母不帮带孩子,女婿有义务给他们养老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如果岳母不帮带孩子,女婿没有义务给她养老。就像婆婆不帮带孩子,儿媳妇没有义务给婆婆养老一个道理。没有义务并不等于不能。
女婿对岳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女儿有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法律规定只有子女才有义务赡养父母,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你的妻子对其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你的岳父母事实上要求你的妻子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虽然你对岳母没有直接的养老义务,但是你的妻子有,又因为你们是一个共同的家庭,那么你也就变相地对岳母履行了养老义务。
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在我老家,有很多这种例子。一个家庭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等老人上了年纪没有了劳动能力失去了经济来源,就这个养老的义务自然落到了独苗儿子身上。但是呢,儿子要讲理了,我两个姐姐虽然嫁出去了,但也是母亲的子女也应该履行养老义务,于是姐弟们商量一致,由三家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轮流养老。到了女儿家,女婿自然也要出一份养老的力,完全是看在妻子的份上。
岳母帮你带孩子是一种人情,不帮是本分
岳母帮不帮带孩子这件事上,则完全要看“心情”的,她乐意帮忙带是情分,不愿意带是本分。这是我本人的观点。个中关系无非是孩子是岳母的外孙,如果乐意帮带一下又能怎样?岳母是老婆的妈妈,等她老了帮照顾一下又能怎样?当然,这需要每个人内心的平衡。
我帮你带孩子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岳父母一定要帮助女儿带孩子。我愿意帮你带,那是因为我心疼自己的女儿,不希望她生活得很辛苦,这是你欠我的人情。我不帮你带孩子,我也能理解,所以当我老了,你想照顾就照顾,不想照顾也没关系,因为你不欠我的。当然你老婆是我女儿,她必须要照顾我,因为这是她的义务。
小柚有话说:人情这个东西,谁帮我我就帮谁,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女婿没义务给岳母养老,带孩子也是一样,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岳母帮带孩子。说到底,还是要看两个家庭之间的人情和亲情浓不浓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