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经历多少磨难,要被多少如同空气的痛苦扼住喉咙,可是他们或者说我们仍然执着地要活下去,把片刻的虚幻当作永恒的幸福,以此建立起活着的正义。以悲悯的眼光来看,活着本身便是正义,正义本身也是活着,一切活着的人都在与世界抗争,因而都是正义的。
然而活着的人为了存在的正义终究要建立起道德的正义,因为正义的人终究要相互伤害,存在的正义在人们的眼中既是同一的却也是割裂的。道德的正义因此被建立起来,将某些正义斥为邪恶。脱离了个人的身份,我们或许可以说,一切人类都是正义的,世界的一切都是邪恶的。但我们不是诸神,个人与世界的斗争终将通过死亡以失败告终。但全人类就如同西西弗一样,站在时间的高地上,也许只能经历无垠的痛苦,但终究能体会着自己的反抗。为了体会永恒的痛苦,为了体会足够多的痛苦,人们不得不建立起道德的正义。
也许每个人都背负着全人类的绝望与痛苦,贯穿一切时间与空间的绝望与痛苦。这样活着,却依然活着,甚至试图活得更好的人,又怎么不值得敬佩呢?
加缪大概会说,大部分人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荒谬的世界里。可是,既然荒谬不过是一种感性的认识,那么它与平日细碎的痛苦并无什么区别。是的,荒谬的可怖之处在于它无孔不入,不给你一点呼吸的空间,使一切希望都无处遁形。但是人们会不明白这一点吗?当意识到死亡的那一刻,每个人不论如何浑浑噩噩,都已明白了自己荒谬的命运。也许这些
“浑然不觉”的人会沉溺于短暂的欢愉,但所谓认清荒谬的人就不会笑吗?他们的笑是崇高的带有使命感的笑,难道普通人的就不是吗?在无意义上构建的意义本身就没有深浅之分,这也是为什么加缪说不是要生活得够深,而是要生活得够广。意识到荒谬算不上一种正义。
同样的,从更高的角度看来,伟大、高尚这些令人望而生畏的词真的存在吗?人以外的世界自然是不存在这些东西的,它们也并不存在于人。人们创造出它或许只是为了一种逃避。觉醒的人,或者说认识到世界荒谬本质的人在逃避未觉醒者的心态,因为他们自己也会不自觉地沉浸在其中。可是如果物质、精神与灵魂根本没有高下呢?记得高中时有同学写了一篇作文痛斥《江南style》的流行,认为这是庸俗甚至恶俗的。从个人角度来说,这首歌曲和舞蹈并不能让我得到享受,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让别人得到享受,并不意味着别人就是庸俗的。庸俗与高雅不过是一种工具,即便是从最纯粹的目的来看,也不过是一种工具。这样一种工具并非没有意义,也确实没什么意义,它不过是道德的副产品,可人们却把它看得太重,以至于给自己又砌上了新的痛苦。“上帝已死”,说的正是这些伟大、高尚和因它们而产生的信念与希望,可就算查拉图斯特拉拥有何等澎湃的思想,也免不了俗世里的尼采陷入疯癫。所以说,它们并非什么真理,不过是俗人避免自己发疯的工具罢了,只是你我都是俗人。
我们并不试图颠覆道德,因为尽管它像我们本身一样毫无意义,却在实践的层面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加剧我们的痛苦与割裂我们的共识只是为了去承担明日的痛苦,以期获得永恒,而永恒本身就是一种希望。
个人的一切都是正义的,而正义也只是个人的,因为只有个人才是切实活着的。超越个人的正义终究只能被归为道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或许一切的恶人都只能在实践的层面上被批评,而在他们的灵魂深处,是本不应该带有任何情感色彩的正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