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国有个人
最近,一段53秒的民警粗暴执法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发广泛关注
01,事件发生过程回放
为了弄清事件来龙去脉,还是先还原一下事发过程吧。
9月1日上午,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的民警在辖区一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怀抱儿童的违停女性车主的抵制。
在上传到互联网并引起强烈反响的视频中,民警在控制该女子的过程中没有顾及其手中怀抱幼儿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幼儿同时倒地,民警继续控制该女子时,一旁哇哇大哭的幼儿得到了路人帮助。警察控制有错女子但不顾及儿童安全,引起网上啪啪打脸声此起彼伏。
据上海市公安局通报:当天中午12时,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松江分局和市局警务督察总队开展调查。松江警方于当日下午做出回应,宣布涉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至当日下午16时,案情基本查清。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松江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涉事民警朱某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女子张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事实求是地讲,对于此起突发事件,上海市公安局反映是迅速的,处置是果断的,对有效平息网上舆论产生了积极效果。这一点是无疑值得肯定的。
02.网上啪啪打脸声此起彼伏
综合网上舆论和评论,从执法民警来看,事发第一时间大多对警察的做法持批评态度,有人说警察执法,为的是维护公共秩序、保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无视一个孩子的安危。不少网友对这位警察的行为强烈不满,纷纷进行谴责、口诛笔伐,指责这位警察是暴力执法,缺乏人性。
这起事件中,警察最后控制女子的方式显然对其怀抱的幼儿构成了危险,警察这样做确实与他们履职的基本宗旨是矛盾的。违停是小过错,万一警察处置过程中造成儿童严重受伤,后果难以设想。
从涉事女子来看,也是舆论批评的对象,甚至有网友认为处理得太轻。她怀抱的幼儿被摔倒在地很无辜,令人同情,但是女子本人拒绝接受警察执法,导致公众对幼儿的同情转移到该女子的身上。
事实上,该女子不仅拒不执行警察的要求,而且有推搡警察的动作,警察当时是向后躲的,而该女子则表现出某种攻击性。警察对她的劝阻是反复、持续的,而且表示了对她带着孩子的关注,开始时警察的退让看来与此有关。但是该女子无视警察的执法权威,并对警察有“街闹”的倾向,她对履行公务警察的肢体推搡尤其不被法律接受。
剖析此起突发事件,无论是从执法民警,还是从涉事女士,他们的心中只有执法权威和个人利益至上,都是从自身角度去考量,唯独没有虑及法治,心中的法治观念异常淡薄。
当然,个别警务人员的粗暴,并不能代表警察群体。实际上,这些年来,各地警方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事例很多。但是,这个事件虽然非常极端,但也并不是首例,所以引起舆论批评,也很正常。
03.张释之执法故事警示
行笔至此,不由得想起汉文帝时期,张释之执法的故事。
这一年,张释之被任命为迁尉。汉文帝经过中渭桥,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文帝坐车所驾的马受到惊吓。于是(文帝)派骑兵逮捕(他),把这件事交给廷尉衙门处置。
张释之查问(这件事)。那人说从外县来,听到跸藏在桥底下。过了很久,以为车驾已经走过了,就出来,看到文帝乘坐的车马,就立即逃走罢了。廷尉奏明判罚,一个人冒犯跸,判他罚款。文帝愤怒地说:“这个人明明惊吓到我的马,幸亏我的马温柔和顺,换了别的马,难道不会使车坏而伤害到我吗!但是廷尉才判他罚款!”
张释之说:“律法是天子和天下的百姓共同遵守的。如今律法(就)这样,(如果)改变它(来)重罚他,这律法将不被百姓所信任了。况且当时如果皇上立即下令诛杀他也就罢了。如今既然已经交给廷尉(处理),廷尉是最好的执法官,应当公平执法,一旦有偏颇,天下使用法律(就会)随他或轻或重,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只有(希望)陛下明察这事!”
过了很久,文帝说:“廷尉判罪是正确的。”
这是一则谈有法必依的办案故事。
廷尉,封建时代的法官。他们判案往往会遇到一个麻烦的问题,即皇帝的干预。皇帝至高无上,他的话就是命令,就是法律,谁敢不依?然而既然有了律令,皇帝的意见同律令有了矛盾,该依谁的?如果按照武帝时法官的考虑,当然要听皇帝的。但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迎合了皇帝,可法律也变成了一纸空文。
张释之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明确地认识到“法者,天下公共也”,是全国区同执行的赏罚准则,必须公平,不能从重处理,也不能从轻发落。
而汉文帝虽然只称“专务以德化民”,但他毕竟不是精通法律的人,加之感情用事,于是他的意见必须会干扰法律的公正实施。张释之依法办案,据理办争,表现了法官的坦荡胸怀,不徇私枉法的严肃态度,堪称执行的榜样。
为何张释之会公正执法,甚至能排除文帝的干预呢?除了张释之个人的良好素质外,也有个社会背景的客观原因。潇何定律令,已初步将人们引入律令的轨道,曹参继位,一切按律令办事,遵守不失,进一步促进了守法的风尚。
后经吕后,虽然朝庭内部斗争激烈,但在执法上废除三族罪,已有从轻的趋势。这样的背景对张释之公正办案提供了条件,它不仅避免了惩罚严酷的倾向,不像后来的酷吏那样,同时社会守法的氛围也使文帝能接受张释之的意见。
从张释之执法的故事,我们大抵可得到以下体会,依法办事是国家的一件大事,对法治的敬畏,对生命的珍视和尊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基础价值。要做到有法必依,公正执法。理应坚持三条:
一是执法官必须懂法并具有公正无私的良好素养;
二是全社会应该养成遵纪守法的风气;
三是非执法官员不能干预执法或开法律的后门等等,如能这样,法治社会的理想也才能为时不远。
04.需要治标再治本
观古察今,敬畏法治,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特别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正向纵深发展,推进社会转型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难问题。
在风险社会里,风险是因,危机是果,突发事件将风险与危机之间潜在的因果关系日益显性化。
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虽然可以迅速控制事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风险。如果仅仅满足于应急管理,就必然形成一个悖论,应急管理短期有效,长期就会失效。
这是因为应急管理的短期效应可能导致“自满效应”,使得问题的解决陷入就事论事的怪圈,反而会削弱源头治理,敬畏法治的动力。
事实上,近年来,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文明执法,建立了种种制度,约束警察的现场执法,但是为什么到了基层,还是有这种极端事件发生?惩处一个或几个粗暴执法的警务人员容易,防微杜渐,避免此类极端个案发生,才是真正的问题与难题。
反思松江警察撂倒抱娃女子事件虽然已处置完毕,但如何把握好源头治理和应急管理的关系,把握好执法机关这个关键少数和广大人民群众这个绝多数的关系,建立完善依法行事,规范执法督查机制的追问绝不能嘎然而止,否则,满足于就事论事,也只能治标不治本,类似问题恐怕还会重演。
相信这个最新案例不仅会再次给各地警察带来触动,推动警察队伍举一反三,加强准确执法的能力建设。同时,也警示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敬畏法纪,自觉守规矩,守住法律的底线,不越红线,不踩高压线,真正做一个能用法治思维思考,能用法治思维行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