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投资诈骗的声明
近日,本公司发现:有不知名人士或机构盗用本公司名义(或「中创投」名义)擅自设立类似「投资理财平台」、开发并发布投资理财应用程式(App),并假冒本公司执行董事对外沟通,或称获得本公司项目授权代理。该等行径,意图不良,涉嫌欺骗公众进行非法投资理财。
详情如下:
于2025年6月15日,一名自称「丁丽娟」的人士(「丁女士」)在本公司官方网站留言,称:在本公司平台上投资,但最近几天,打不开app,网页版也登录不上去,想了解情况。
因本公司从无独立投资平台或app。本公司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立即给丁女士发电邮,请其报警,并请其告知app及网页详情。至今未收到丁女士回复。
于2025年7月14日,一名自称「杨龙学」的人士(「杨某」),亲临本公司香港办事处楼下,手持一份《代理授权书》,写明:“授权杨龙学作为香港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销商全权代理,我部所开放的中创投任意形式理财产品并负责该平台日常运行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我部对其代理的任意形式财产品质量予以保证”。落款处使用的印章图样中包含本公司名称。
杨某还告知:经朋友介绍,与本公司执行董事“陈昌义”联系后,来公司入职,并出示与“陈总”的微信聊天纪录。杨某还出示了名为“中创投”的手机app。
经查,“中创投”手机app在公开的网络应用商店(App Store)中,均未能找到。本公司执行董事陈昌义告知不知晓上述情形,确认系假冒。
对于该等假冒公司名义、假冒公司董事、伪造印章之恶劣行为,本公司已向香港警方及内地警方报案。
鉴于此事已侵犯本公司及公司董事合法权益,并给社会大众造成巨大的潜在风险,本公司特此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面向公众的投资理财平台或应用程式(App)。
二、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非本公司人士进行理财产品之销售、代理或投资。
三、如遇冒用本公司名称或自称本公司工作人员,公众可通过“公司官网(www.1217.com.hk)——联系我们”,与本公司核实确定。
四、本公司强烈建议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前提高警惕,确认代理授权书、项目合同、公章、法人章之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五、对于冒用本公司或假借本公司工作人员名义进行诈骗的团伙或个人,本公司建议公众一旦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六、凡是冒用本公司或假借本公司工作人员名义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之权利。
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保护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
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