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你打开这个链接。希望能给你带来收获或请指导我的成长,不胜感激!
好,开始正文。
关注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已经一个多月时间了,从中我学习到更多的是看这个世界的角度和方法。撇开道德规范站在中立的角度寻找事情的本质。不瞒你,我是刚开始认真的观察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好了,不废话了。
科斯定律的基本含义:
1.互相伤害。社会中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伤害另一方,而是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
2.成本小,责任大。在互相伤害的事件中,谁避免伤害发生的成本最小,谁承担的责任越大。(特别这一条我的理解是科斯定律是以社会进步繁荣,减少成本为目标的)
3.谁用的最好归谁。在交易成本极低的情况下,一项有价值的资源,不管产权归谁,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最能价值最大化的人手里。
4.科斯对价。有时候要用持平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不是一方损害另一方的问题,而是在争用一种稀缺资源的问题,需取得平衡。
理解科斯定律要注意的5个要点。
1.与产权无关。
2.与当事人数量无关。
3.与补偿无关。
4.与默认责任有很大关系。(即倡导的鼓励的行为)
5.与收入无关。
我的理解。
科斯前辈没有给出科斯定律的标准含义。以我的理解,定义如下:
科斯定律是在社会运行的事物中,以增加社会财富,减少增加财富的成本为导向,采取对事物最大价值利用的为前提的社会分配规律。
其实,写到这里我也没有掌握科斯定律的本质。脑子里还是比较模糊,对前面提到的案例还不能清晰的分辨和理顺,总觉得不顺畅憋屈。老师也是说要多思考反复的琢磨。好,琢磨、思考快一点做到融汇贯通,举一反三。
最后,请你帮个忙,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和理解科斯定律的妙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