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小艺,是我的同班同学。
从初一到初三,整整三年的同学,可是在我的脑海里,对她的印象是从初三才开始的,好像之前没这么个人一样。
我几次努力让自己沉浸在回忆里,企图找到她前两年的蛛丝马迹,可就是屡屡失败。仔细想想也是蹊跷,在一个二十几人的小班级里,一起学习了两年,我竟没有一点关注她,好像是她在最后一年凭空出现。
如果记忆可以像电影那样,一幕一幕回放,回放到那天下午的自习课,那就是她第一次出现在镜头中。
北方的九、十月份,还未完全从酷热的夏季里脱身,微风徐徐,倒也凉爽,不时吹掉几片落叶,秋味十足。那时记得最清楚的,是下午三四点钟的阳光,透过窗户,铺在身上,暖暖的。
记忆中,她第一次被我记住的样子,是一个灿烂的笑容,是在下午,也是撒尽了阳光的。
那天,我在教室,享受初三难得的自习,前面的女生突然回头,问我题目,纵然一万个不情愿,可又不好拒绝。我大致看了一下,题目很简单,随便讲讲,打发了就是。
之后,伴随手指在书上不断地敲击,发出的哒哒声,我不耐烦的讲题目,语速很快,没什么逻辑。此时,我正望向窗外,目光被球场上的比赛吸引,根本不在意她能不能听懂。
我一口气讲完,球场上正中一记漂亮的三分,我暗自叫好。
扭过头问:“听懂了没”。她身体向前靠了一下,脖子往前探,头向下伸,眼睛贴近桌子,静止了好一会,小声嘀咕:“可能懂一点了,谢谢”。
随后抬起头,紧紧聚在一起的眉头,慢慢松开,嘴角上扬,正对着斜下的夕阳,淡淡一笑。那是迄今为止,我所见过最美丽、最难忘的笑容。
像是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无比温暖,无比耀眼;又像是牡蛎中的珍珠,那么闪亮,那么纯粹。
直到现在我都分不清楚,是因为阳光太暖使我记住了她,还是她笑的太甜使我记住了阳光。其实结果并不重要,反正都是回忆里我最最喜欢的部分。
生活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奇妙二字。
自那之后,我在学校的每一刻都有她的影子,像是被安排好的似的,总能在各种巧合之下与她产生关联,就好像她活进了我的生活中,或者我活进她的世界里。
甚至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一度怀疑自己记忆错乱,好像把对她前两年的记忆,都放进了最后一年的记忆盒子,混合在一起,渐渐沉淀,最后甚至骗过了自己。
回忆里时间只是一瞬,画面转眼就来到了冬天,北方的冬天是纯粹的,银装素裹,天地一色,阳光最足的时候,大地、树林、房子,只要是覆盖了雪的,都会发出一闪一闪的光芒。
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雪是打小见惯了的,我真正意识到大雪纷飞是多么美时,是去南方上了大学之后。
好像和她有关的一切,都会变的与众不同,那个冬天,记忆里也比任何一个冬天要清晰的多。
在我的学校,初三的学生由于面临着中考,体育加试后,就没有体育课了,只有冬天有例外。大雪过后,满操场都是厚厚的雪,老师会允许学生在外面踢足球。没错,在我们那,足球是冬天在雪地里踢的,老师说,雪厚,摔不坏。
体育课两个班级一起上,自然不用为分队伍烦恼,各班各队,一队十几个人,也没啥规则,随便踢。女生一般在周围看着,即使不上场,也不愿意回教室,几个爱运动的女生,不时也上去踢几脚。
我那天很饿,没参加足球“比赛”,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去小卖铺买吃的。我俩吃饱后,体育课已经过了大半,准备直接回教室。回教室的路上,她在后面追上来:
“你为什么不去踢?咱班人少,马上输了!”
“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脸的不在乎。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那个时候,让她失望,应该是我最最不能接受的。
我承认,我之后上场踢球不是为了班级,全是因为她,作为班长,不把集体摆在第一位,我应该是不称职的吧。上场是当时唯一的方法,能让我在那个时候,不觉得羞愧,羞愧于看她的脸。
对于比赛结果,早就忘了。只记得我朝操场走去,回头看向她,她正对着我微笑,就像一个天使。我很庆幸,我没有回到班级,从而做了正确的选择。因为几年之后,她对我说,他喜欢上我,就是在我上场的那个瞬间,那是后话。
记忆就是这样,喜欢的部分,老是拿出来回味,尤其是一些细节,时间久了,反而记得清晰。其他部分,慢慢的,或被新记忆掩盖,或越来越模糊,直到只剩个大概。大多数人的初中记忆里,尾声应该是中考,我也不例外。
由于学校在农村,所以得在中考前,在老师带领下,一齐乘车去市里参加考试。担心有学生晕车影响发挥,提前两天出发,在旅店落脚,调整状态。活生生将旅店变成了第二个学校,除了老师带我们去吃饭,一律禁止外出,继续复习。一楼老师轮流值班,防止学生偷跑。
即使没有老师值班,我也不会出去瞎逛,因为那阵子实在心情低落。
我从小在奶奶家生活,父母在另一座城市工作,逐渐稳定下来后,让我考虑去其城市读高中。我得知此事,是在中考前一个月左右。我想和她继续做同学,又想到父母身边生活,鱼和熊掌摆在我面前,好不纠结。
幸好选择权在我手里,好不容易狠了心选择远离父母,可紧接着听同学说,她高中不在本市读。原来她家庭情况与我相似,父母在外,准备借着选校的机会,一起生活,不同的是,我父母在省内,她父母在省外。一下子,选择权从我手上溜走了,面对这种情况,我一个人,实在无能为力,只唉声叹气,又不敢与人诉心。
考试前一天,她发消息联系我,约我楼顶天台见面。放下手机,一路小跑,路过别人房间门口时,放慢脚步,生怕被别人发现。因为我未曾对任何人提起过,她对于我的与众不同,只得小心翼翼得守护我的秘密。
一口气爬到楼顶,大口喘着粗气。她出现了,紧张、兴奋、喜悦、各种情绪一齐涌上心尖,一时头晕目眩。
她双手放在背后,一小步一小步向我靠近,从身后掏出一件蓝色短袖,说是送我。我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她离我那么近,近到能听见她的呼吸,近到空气里弥漫着她头发的香气。
好想向前一步,抱住她。几次伸手出来,又不好意思,顺势假装挠挠头。一直在心理斗争,只想抱她一下,大脑一片空白,全然听不到她讲话,只不断点头应付。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背对着我,逐渐消失在楼梯口。
如果说在喜欢的人面前会手足无措的话,那么我对她,远不止喜欢。
之后考试、返校、毕业、聚餐,我始终对她念念不忘,那个十七岁少年,在本该放松的假期里,不断痛恨自己的无力,后悔当初的犹豫。
在那个夏天,少年每次梦到她,都会将她抱得很紧,很紧。
那件短袖,我一直保存着,后来上大学,把它放在家里,等寒假回家时,怎么也找不见了。老妈说,那件短袖又小又旧,我穿不了,打扫卫生时扔了。
有些东西啊,没了,才刻骨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