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并正式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阶段,时间截至2020年7月21日。仅仅几天时间,参与人数和修改意见分别达到数万条。
现转发一位退休军事法规工作者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的意见建议,以飨读者。
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小组:
1、《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立意是好的,初衷也是好的,但草案目前很不成熟,尤其是缺乏操作性。通篇讲的是管理,没讲服务保障,偏离主题,这是硬伤。
2、应组织专班修改。至少各战区、各军种、各省军区,分别由退役軍人组成三五人小组,逐条推敲,进行修改,上报退役部。
3、应分类作出规定。现在将各类人员混为一谈,无法执行,应分章阐述。①退休,明确包括团以上各级军官,包括上将。②转业,强调退役厅局综合部门职能,年度下达指令性计划;安置上强调平级对待,不能从理论上规定军人职务可比地方低二至三级。③自主择业,满60岁退休时应纳入军休所管理,这30万人不能边缘化。④军士,对转业安置作出硬性规定。⑤义务兵,制订切实可行复员政策。
4、参战补助应包括全部人员。如退休军官、转业干部、城镇士兵、自主择业干部,不能只是农村兵有参战补助,这样显失公平。
5、教育培训、学历教育、就业创业等,合为一条即可。本法应重点讲清在这些方面,退役后的政策倾斜,要实打实,摸得着,要干货。
6、退役军人事务部(厅局)内设编制机关改革。一开始沒有经验,现经几年实践,显见有些部门人浮于事,故应重新编制。可设:①办公厅②政策法规司③离休退休保障司④军官转业保障司⑤军士转业保障司⑥义务兵复员保障司⑦政治工作局⑧财务司⑨机关事务管理局⑩军人公墓管理司。直属单位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国省市县四级)。教育培训、学历教育、就业创业等等,纳入政策法规司即可。
7、成立国省市县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委员会,主任由省长、市长、县长兼任,统一领导退役軍人事务,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部(厅局)。
8、载入地方志地方史。凡立三等功以上,或参战人员,或团以上干部,载入地方志地方史地方名录。亦可在地方志地方史中,单独设立军事人物卷(章、节)。
9、凡军队涨工资时,退役军人(离休、退休、自主)应同时调整,再不能再像过去拖后半年、一年、两年了。同时调也是调,拖后调也是调,为啥非得拖后调?现在都是计算机管理,同时调工资已没有任何障碍。
10、只要是退役军人,百年之后均可免费葬于军人公墓。
11、退役军人犯法,作为公民有国家刑诉法管着,在保障法中不应另作规定,以免产生岐义。
富国和强军,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没有强大的人民军队,谁来保卫国?谁来保卫家?
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落实最高统帅关于“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战略决策指示的具体行动,好事要办好,马虎不得。千万不能冷了退役,伤了现役,害了国家!
只有解决好退役军人问题,才能更好激励年轻人参军入伍报效国家。
这比打什么广告、出什么主意、想什么办法,都实在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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