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哥这名字太艳了些,今日正是腊月十三,天上月亮圆得正好,你就叫十三月吧,我将你捡回来,此后你便跟着我。”
莺哥与容浔初次相遇的那个晚上,刚好腊月十三,月亮又圆又亮,从此,莺哥成了十三月。
从埋伏,再到杀人,容浔手把手地教,十三月一丝一毫地学。犹记得她第一次杀人的那个夜晚,船外电闪雷鸣,风声鹤唳,她的身子瑟瑟发抖,眼睛却睁得大大的,她怔怔看着容浔:“我杀掉他了。”她抬起雪白的右臂,搭在他的左肩上:“就用这只手。”
窗外一个炸雷落了下来,冷风萧萧,她蜷着柔弱的身子,浑身颤抖,明明那么怕,那么惧怕雷声,却在这个风雨交加的雷夜,亲手杀了人。
“我知道,你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我不晓得此时的十三月是否已经喜欢上了容浔,但是,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容浔,至少到目前为止,他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工具,替他杀人的工具。
十三月会喜欢上容浔,这一点也不出奇。自古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当一个人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刹那,他人赠与你一碗白饭,任谁也会感激涕零了吧。一饭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容浔救的是她一家子的性命。倾心于朝夕相处,日对夜对的救命恩人,这事太太太正常了,换句话说,十三月不喜欢容浔,那才叫不正常呢,而且恩人还那般俊朗非凡。
此后,正如她说的:“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十三月如同一朵罂粟花般缓缓盛开,俏丽暖情的眉眼在冷冽绽放的刀锋中一寸一寸地冷了起来。杀手本应该是冷酷无情的,杀手本来就应该是没有心的。
容浔,这个把她推入无底深渊的男子,却日渐厌恶她那冷情的模样,可是,他忘了,到底是谁,把原先的莺哥,塑造成今日的十三月。
容浔抱着受伤昏迷过去的锦雀匆匆而去,一眼都没留给十三月。她在他逐渐远去的背影后,终于力竭,跪倒在地。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她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轻声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的杀人。”
看到这一刻,好像我救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如何被她心心念念的人舍弃,看着她如何伤心痛苦,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这么多年来,支撑着她的始终是那一句“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有谁天生喜欢杀人,又有谁,喜欢双手沾满血腥,全身沾满罪孽,她是为了他呀。然而现在,她不知该如何走下去了。
“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怎么可能没有心,我把我的心放在你那里,可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丢到哪里去了?”
“代锦雀入宫”这短短五个字,却比一生还要长。她问他:“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她还在期待,期冀着执着着那个其实早已知晓的答案,在看到那五个字的时候,她便知道了,只是,不甘心,想听他亲口说出来。为了得到让自己彻底死心的话语。
第一次表白,却是在心上人把自己送给他人的时刻,任谁也承受不住,纵是寻常难以动容的十三月也不例外。
“月娘,你一直做得很好,你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容浔面容仍一贯冷清,说出口的话是那么的伤人于体无完肤。如果容浔幡然醒悟,终于意识到十三月的重要性,那就没男主角什么事了,人家都还没出场呢,而十三月的故事恐怕也没能感动千万人了吧。
君拂所言“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是的,万幸的是十三月终于看清了,自己只是对方手中的一颗棋子,可以随意舍弃。这是她的不幸,却也是她的幸。
她终于不再是杀手,不需再为任何人活着,不需再当工具当棋子,她自由了。容浔的舍弃,却也成全了十三月。
书中这么形容我们的男主角,容垣的出场,“因是逆光,虽相距不过数尺,也不能看清容垣脸上表情,只看到月白深衣洒落点点星光,如一树银白的藤蔓,每行一步,都在身周烛光里荡起一圈细密涟漪。”这简直就是白马王子来拯救公主于苦难的节奏嘛。
容浔也确实是位高富帅,职业郑景侯,美称郑国刀术第一人,郑国第一美男子。一个是杀手,一个是一国之君,怎么说这两人都不会有什么交集的机会才是,却阴差阳错,机缘巧合走到一起,怎一个缘字了得。
莺哥成了郑侯容垣的第九位如夫人,但当然莺哥是不可能这么快移情别恋的,即使对方是个有权有势的大帅哥。“自从一脚踏进容垣的后宫,她就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能让她掩耳盗铃顺利逃出去的时机。前半生她是一个杀手,为容浔而活,但容浔将她丢弃在荒芜的大郑宫里,干干净净地,不带丝毫犹豫地,她才晓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个工具,莺哥认为自己已经当够了工具,她陷入这巨大的牢笼,没有人来救她,她就自救,没有人对她好,她自己要对自己好。她在昭宁西殿冬日的暖阳里做出这个看似不错的决定:一旦离开四方城,就去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庄,买两亩薄地,也去学点织布什么的寻常女子技艺,这样就不用杀人也能养活自己了。”这段话让我无比心疼十三月,同时也为容垣捏一把汗,老婆都要走,您怎么还没有行动呀,真是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干着急。
我一直在想,莺哥是什么时候爱上容垣的呢。
入宫后的首次出宫便遭遇刺客,被迫跌下山崖不说,还带了个娇滴滴的小公主,本来想借此机会逃走的莺哥,却被匆忙从王宫赶来的容浔逮了个正着。
“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生,痛急也强忍着?”她怔怔的看着他,料是不想他会说出这样的话。从小就被当成杀手训练培养,也许容浔曾教她痛急也得强忍着,不能哭。而面前的这个男人,虽是责备,话语却充满怜惜之情。她眼睛一眨,眸中泛起一层水雾,痛哭出声,似是为了把这么多的委屈全部宣泄出来。这件事可能也让她逐渐打开心房,冰冷彻骨的心似乎有了一丝温度。
碧芙楼里,听到锦衣公子说把她当赌注时,莺哥原本红润的脸色瞬间煞白。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容垣也如容浔那般,轻易地便把她送出去。
“拿所爱之人冒这样的险,就未免儿戏。”想必莺哥也料想不到,清冷的郑侯会在此时此景下表白。可也正是这句话,让她心甘情愿放弃了再次逃走的机会。
当除夕那夜王宫里头巨大的成年雪豹发狂冲向莺哥时,容垣不是率先闪到一边,而是迎着雪豹将正要作出反应的莺哥一把拉过去护在了身后。一个人当他把命都给你时,便是真的把你放在心上。
“刀抢得那么快做什么。这种时候,你只需要站在我身后就可以了。”容垣不悦地看着脸色苍白的莺哥。纵是冷清如莺哥,经历过几年打打杀杀的杀手生涯,被人当工具送予他人的事后,她终于明白眼前这个即使受伤了也要她安然无恙的男人,是真的视她如命,是真的爱惜她。看着乌黑血迹逐渐漫过容垣月白常服,她不能言语,只能紧紧抱着他的手臂,紧紧地抱着,生怕一松手,这个唯一珍惜她,怜惜她的男子便消失不见了。
“你死了,我就来陪你。”莺歌望着他紧闭的双眼和渐呈青灰的面色,轻轻说出生死相随的誓言。
上述的三件事,逐渐融化了莺哥冰冷的心。容垣的真心相待,莺哥以一枚玲珑骰子做定情信物倾心相报。
此后,容垣和莺哥相守三年,宠冠郑宫,更在第二年春被封为正夫人。三年后,莺哥李代桃僵的事被揭穿,容垣震怒,锁莺哥于庭华山十年。
莺哥以为是容垣厌倦她了,不要她了。她伤痕累累,伤心欲绝地质问他“你们贵族,哪里懂得人心的可贵。”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一个临死的男子为心爱的人所做的最后的一件事,他不想她陪他死,他想她好好活着。他想,十年后,她会忘了她,即使青春不再,她还可以过她从前想要的生活。
可是容垣想错了,莺哥她活得清醒,不善自欺,也不愿别的什么来欺骗自己。她宁愿明明白白的痛苦,也不愿糊里糊涂的幸福。在得知真相后,莺哥为容垣殉情。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此结束,可我却认为,这是莺哥最好的结局。作者如此安排,想必也是为了成全莺哥最后的心愿。
“我死后,请把我和我夫君合葬。”
“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呢?”莺哥对“容垣”倾诉。是呀,容垣不在了,她该怎么办呀,容垣把她保护得太好了,拔掉她身上满满的刺,让她变成普通的女孩子,会哭,会笑,会撒娇。而他又怎么能离开她呢。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
ps:很久之前写的,一直沉浸在他们的故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