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林远,一个不爱多说话的男生,爱好写作,喜欢看书,听音乐,看老电影。曾在知名报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在学校的时候也算小有名气,但他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够有深度,他一直期望自己能写出像鲁迅那样大师级的作品。他成绩一般,没得过奖学金,也很少参加班级活动,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孤僻的人。于是乎在很多人抢着报考各种证件考试时唯有他不紧不慢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不过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是有那么两三个,有空也会约着一起去打球,什么球都打,羽毛球,乒乓球,羽毛球或台球,几个人设定一个游戏规则,然后就开始两三个小时的运动,直到汗流浃背。平常也会几个人聚着在食堂或后街吃上一顿饭,聊一会天,这样的和朋友相处的时间是很惬意的。除此之外,一个人的时间,他规定自己每天要写1500字的文,每天会坚持跑步半小时,跑的过程中构思自己的新故事。再就是去网上购书,一次买好几本,只要一有时间就看,每看完一本就会花一两天时间整理写书评。每个星期要看一部经典的老电影,他会反复斟酌里面的每一句台词,和演员细微的心理活动,对于一些经典桥段他更是反复温习,当然他并没有想着要去当导演,只是想多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扩大自己的思维空间。
大学毕业后,当起了自由作家,每个月固定向报刊交稿,做自己喜欢的事向来是他最乐意的,不在意每个月多少工资,也不刻意去想自己的哪部作品会功成名就,可以说他对写作情有独钟,每天写点什么成为他的习惯。有时间和之前的朋友聚聚,当然也不是每次都可以全员到齐,但只要在一起,随便找个地方,或小餐馆或茶楼,就可以度过一段舒服的小时光,说着各自的境遇,说着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之后离别。这样短暂的相聚也是成了生活当中的一部分,好像他的生活都有一些固定的事情,从容淡定。
当然也有脑袋空白,什么也想不出来的时候,这种时候是常常有的,每当这时,他总是一个人背着双肩包出去走走,包里面放着写作必要的稿纸和笔,必要的时候还会带把伞,他喜欢观察路上的行人,或是情侣,或是几个爱玩的小孩子,或是一群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又或是正在建造高楼的工人们,扫大街的清洁工,或是游走在路上发传单的年轻男孩或女孩,他总是在心里面想象他们的故事,或辛酸,或幸福,或开心,或痛苦。每当这时他就会有新的写作灵感,在外面逛着的时候,累了的话他就会去唱片店或书店闲逛,听听最近新出的专辑,看看杂志或周刊,这也算是让自己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回到家后又继续自己的创作,写累了就在床上躺一会,有时也会因为实在太累而真正睡着,醒来后已是凌晨,若肚子饿,去厨房弄一碗简单的家常面来充饥,吃了之后根据自己的心意决定是继续创作还是做一些其他的事或睡觉,但第二天他总会起很早,迎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进行晨跑,这是大学时期的习惯,他做一件事总会持之以恒,无论大或小,他会跑到离家不怎么远的公园,每天大概半小时左右,跑完之后就做一下简单的伸展运动,然后沿路走回,在路边的一家早餐店吃早餐,他总是喝一杯牛奶或豆浆,再吃一点包子饼之类的东西,有时也会来一碗桂林米粉,吃完之后就径直回家。若今天没有固定的相约,他就会开始虚构自己小说主人公的生活,他喜欢写故事,所以不管花多少时间在写作上,他都不会觉得很累。每次总会在杂志社交稿日期之前几天交上稿子,被退回的情况很少,主编也对他很放心,所以每个月只是给他布置写作任务,不会刻意去管他的私人时间和生活。他只有交稿的时候才会去公司,偶尔会收到来自读者的来信,他就会塞进手提包留待回家后再看,看信是一个很单纯的过程,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