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再次相见

文|余念

触摸你


冬天已去,阴雨消退,我骑着骏马,涉河而行。愿你知我前来,我思爱成病。

如你所想,所见,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沉寂后,我又回来了,而且是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原因无它,只是想重新好好的写写我热爱的文字,想找回最初的感觉。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既然我们在此,我们前世,没有五百次回眸,至少也有四百九十九次吧。所以,我很珍惜,我们之间的擦肩而过。我不祈求你是个归人,因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意义,那么过客当然也有过客的意义。留下是你的选择,我的幸运;不留下也是你的选择,我的幸运。

我不能算得上一个好的文字写手,我不会华丽的辞藻,也不会理性的分析,有的只是平淡朴实的言语。我也不算是一个称职的文字写手,没有时间每天更新,一周更新2次,就感觉了不起了,因此,我追求不了数量,就只能尽我所能的追求质量了。只能尽我所能的表达我对这个世界,这里的文字的热爱。

身边不乏有写作大神,目前月收入上万,点击量人气爆棚。朋友圈里是他今天参加交流会,喝着coffee,听着当代文坛大家的演讲,后天又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寻找灵感。我真的没有他们那么远大的志向,我只是想留在这里,说一说故事,自娱自乐。保持自己的喜欢,这样一生就愉快的过去了。

写作是一件让人放松的事,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写出来了,那应该就释放了一大部分。累了,说一说自己累了,然后休息一下,过会就是一个满血复合的自己。不把写作当做目的,而只是一个娱乐手段。

我觉得每一个喜欢文字的人,都是温柔的人。温柔的对待着这个世界上,也希望被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着。

每个人可能写文字写到现在,目的早已不一样,有些是玩耍,喜欢文字;有些则是为了生活,不管为了什么,喜欢就还好。只要喜欢,终究还是不算太差。

我喜欢初见的那种感觉,骚动与悸动,也许就在一瞬间。比较相信halo effect,因为见过太多的试图改变,最后都是惨淡收场。所以,如果感觉不错,那就留下,无感,那就走吧。我不想费神,在未来不属于我的人身上。人生本来就已经很短了,怎么可以为了未来不相干的人,浪费美好的生命。 不过分在意别人的目光,使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加的简单。让自己身边的人干净一点,觉得没有必要联系的人,那就忘了吧,不管他曾经给你的生命带来了多大的惊艳。但最终,他也离你而去了不是吗?

born tomorrow


最后,附上诗人邵洵美的一首诗《季候》

初见你时你给我你的心,里面是一个春天的早晨。

再见你时你给我你的话,说不出的是炽热的火夏。

三次见时你给我你的手,里面藏着个叶落的深秋。

最后见你是我做的短梦,梦里有你还有一群冬风。

END

喜欢的事物不多

你算是其中之一

我想讲讲我听过

或是经历过的故事

因为人生这样长

怕一瞬间就忘了

因为人生这样短

怕一瞬间就没了

如果你有很珍惜的故事

那我们把它记录下来好不好?

之后会慢慢的拾起这个账号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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