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文中的“情义”找不到一个对应的词来解释。大致理解就是你不想做但必须去做,为了不被道德要求批评。它和义务又不一样,因为义务是必须去做,没有情愿不情愿(理解为必须情愿)。
情义有两种。一是与社会的情义(契约)。比如对自己父母的关系就是义务,而与配偶父母(被称为情义上的父母)的关系就是情义,是义务之外的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二是自己的情义(与荣誉相关)。有点类似于“忠”,但“忠”是义务,只对天皇,而这个情义,是对自己的主人(主公)。在有多数情况下,如果“忠”和“情义”发生冲突,日本人会坚持“情义”。当然不是所有下属都是可靠的,因为如果主人有一些不公待遇,“情义”允许下属叛逃,甚至要求他们复仇,这也是对个人荣誉的“情义”。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自己知道对方给予了多少恩,不会定量判断。而日本人会在一些重要方面记录下(通常由长辈,比如村长)别人对你的恩,你对别人的恩。这些有据可查的“情义”,你必须定量去“报答”或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