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人父母的一些思考(二)

        众所周知,做父母是不需要考试合格的,我还没有当过父母,但是我当过孩子,尤其是小时候的情感体验会记得格外清晰,家长对孩子做出的让其不满意的行为最多是厌烦和愤怒,而孩子对于家长做出的伤害行为却可以一直耿耿于怀。有一句话这么说“幸福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我深以为然,而我算是幸运,更多的是被童年治愈。

        如果给父母打分,我大概可以给我爸妈八十多分,其实他们做的已经比大多数父母要好了,至少比我身边很多朋友的父母做的更让人满意。但是由于我一直都是一个心思比较敏感的孩子,可能他们认为无意间的言语或举动伤害了我,但是这些并不会引起我对他们的讨厌或者恨意,而是时刻提醒我见不贤而内自省。以下是成长过程中对我的性格和认知比较有影响的几件小事:

        耿耿于怀之一:一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调皮捣蛋的爱欺负人的小男孩,因为在教室过道里正好和他面对面,他二话不说踹了我一脚让我让开,虽说小时候闹着玩也不会很疼,但是回家我还是委屈着跟我妈讲了这件事,她当时说的是“如果你不招惹人家人家怎么会欺负你”。这句话我记到现在甚至会记一辈子,后来我也明白了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当时对我的影响就是有什么事我宁愿自己去消化,在外边受了委屈自己憋着,也不会带到家里期待他们的安慰。此事有利有弊,好处就是我很小就学会了自己去处理情绪,我是个爱哭鬼,但是只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默默地哭,哭完了很快就come back stronger。

        耿耿于怀之二:从记事起,妈妈给我买的衣服屈指可数,大部分都是我大姨小姨或者姑姑带我去买,有一年冬天,在外边我穿着单衣被我小姨看到了她马上带我去买了一件羽绒服,回到家后我妈非说这是我要小姨给我买的,好像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厚脸皮的缠着别人给我花钱一样。我当时委屈哭了,我做错事可以打我骂我,但是不能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我,面对这种误会当天我绝食抗议,后来妈妈不知道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是想让我去吃饭,她跟我说了对不起。这件事看似很小,但是我学会了为自己的清白去抗争。

        目前能想到的比较让人伤心的事就是这两件,现在看上去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长大后我跟我爸妈谈起这两件事他们确实也认为是他们做得不够好,所以我也逐渐释怀了。想起他们有时候也会埋怨,但是更多时候是感恩的。

        感恩妈妈脾气永远那么好,那么乐观那么容易满足;

        感恩爸爸总是语重心长的讲道理,总是那么年轻有活力;

        感恩他们从来不吵架不唠叨,也没有在家里大嚷大叫过;

        感恩他们无论什么事总是尊重我自己的选择;

        感恩他们在生活中有求必应,尽管妈妈是个勤俭节约甚至有点小抠门的人,但是给孩子花钱总是大方。

        我是散养长大的,爸妈没有怎么管过,所以从小比较独立,这其中吃过不少苦,但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更愿意去主动培养她的独立性,而不是被生活逼迫得不得不独立起来。最后分享一首诗:

        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通过你来到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边,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自己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达到的明天。

        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路上的箭靶,

        他用尽力气将你拉开,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里弯曲吧,

        因为他爱一路飞翔的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我认为的父母子女的关系,应该是纪伯伦诗里的这样,虽说看上去关系略微疏远,但是这是作者亲身经历贫苦困顿和家庭破碎后的真情实感,在百十年后的今天,这首诗仍然能引起我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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