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事故补报的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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