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中透視美國的陪審員制度(3)
三、电影语境中的陪审制度
(一)解读
《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46]一部让人不能拒绝的电影,讲了一个让人无不为之动容的故事。
整个故事开始于一桩谋杀案。
电影配乐大师Newman的一曲If I Didn’t Care 拉开了故事的序幕。乐声沉郁迷离,有着纸醉金迷的锈蚀感,再现了美国20世纪40年代的糜烂颓废之风。随着乐声,第一幕场景浮出荧幕:安迪·杜拂尼(Andy Dufresne)目光游离,心灰意懒,心不在焉地猛灌威士忌,车窗外是迷蒙的夜色。接着场景切换到法庭的审判现场:检察官意气风发,滔滔不绝地向站在被告席上的安迪提问。检察官背后一排陪审员正襟危坐。
“女士们,先生们:一切证据都向各位报告了:散落地面的子弹上有他的指纹,酒瓶碎片上同样也有指痕;最重要的是,一位美女与情夫相拥而死,他们是有伤风化,但是罪该致死吗?与此同时,请各位再考虑一件事。左轮手枪的子弹只能装六发而非八发,所以他并非一时冲动,冲动并不可宽恕,但可理解;然而,这是复仇,残忍而冷血的谋杀。想想看,这两个人各中四枪,共八枪而非六枪;因此,他是先射完一轮,再装弹,然后再一人补上一枪,射穿脑袋。”[47]
“你面目冷漠,全无悔意,杜拂尼先生,看见你就令我齿冷。根据缅因州赋予我的权力,我判你两个无期徒刑为两位死者抵命。”[48]
接着,载着安迪的囚车驶向肖申克监狱。安迪的救赎之路也由此开始。
电影开头的六分钟,短短几个镜头就交待了事情的缘由;但关于具体案情却着墨甚少,幸运的是在原著中,作者做了详细交待。
一个无辜的人为什么会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而被关进监狱?斯蒂芬·金在小说中给出了答案。
那是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具备了所有耸动刺激的案子必备的要素。三位主角,一位是交游广泛的美丽名媛(已死),一位是当地的运动健将(也死了),被告则是著名的青年企业家,再加上报纸的渲染、对丑闻的暗示。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了那么长的一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当时正要出马竞选众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场出色的法庭秀,旁观的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49]
案情并不复杂。安迪发现自己的妻子琳达与高尔夫球教练格林·昆丁有染,于是就和妻子大吵一架,情急之中又说了一些让他们先去地狱之类的话;结果第二天,昆丁和琳达双双毙命,每人各中四枪。这样,安迪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并且舆论对其极度不利。
怀抱着政治热情的检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开场白和结论。他说安迪·杜拂尼不只是个因为妻子不贞而热血沸腾、急于报复的丈夫,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我们虽然无法原谅,却可以理解,但是他的报复手段实在太冷血了。想象一下!他连珠炮般对着陪审团说:每人各射了四枪,不是射完手枪里的六发子弹就算了,而是总共射了八枪。把原先枪膛里的子弹射完后,停下来,重新装子弹,然后再一人补一枪!第二天《波特兰太阳报》以斗大标题怒吼着:给他四枪,她也四枪![50]
其次,一切证据对安迪不利。
路易斯登镇一家当铺的伙计作证说,他再案发两天前卖了一支点三八口径、有六发子弹的警用手枪给安迪·杜拂尼。乡村俱乐部的酒保作证说九月十日晚上七点左右,安迪到酒吧来喝酒,在二十分钟内喝了三杯烈威士忌酒,当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他告诉酒保要去昆丁家,并说欲知后事如何,明天看报纸就知道了。还有一个距离昆丁家一英里远的便利商店店员告诉法庭,安迪·杜拂尼在当晚八点四十五分左右去过他的店。他买了香烟、三夸脱啤酒,还有一些擦碗布。法医证明昆丁和琳达是大约在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两点之间遇害的。检察官派出的探员作证时表示,昆丁家七十码外的地方有个岔道,九月十一日下午,他们在岔道附近找到三样物证:两个空啤酒瓶(上面有被告的指纹)、十二根烟蒂(是被告抽的牌子)以及轮胎痕迹(正是被告一九四七年出厂的普利茅斯牌车子的车胎印子)。[51]
更为致命的是警探的推论——案件的性质被导向蓄意谋杀。
“在昆丁住处的客厅中,有四条擦碗布扔在沙发上,上面有弹孔和火药灼伤的痕迹。警探的推论是,凶手把擦碗布包在枪口上来消音(安迪的律师对探员擅自推论提出强烈抗议)。”[52]
关于擦碗布,安迪向陪审团进行了辩护。
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进乡村俱乐部的酒吧喝了几杯。他不记得曾经告诉酒保要他第二天看报纸,或对他说了什么。他记得去便利商店中买啤酒,但没有买擦碗布。“我为何要买擦碗布呢?”他反问。其中一家报纸报道,有三位女陪审员聆听这些话后,感到不寒而栗。[53]
当然“安迪反复说明他记不得曾经买过擦碗布,但也承认他记不得没买过擦碗布。”[54]
后来,在过了很久以后,安迪和“我”(指雷德Red,安迪在肖申克监狱的朋友,整篇故事都是以雷德的口吻自述。)谈话时,对那个店员为何作证说他买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测,“我”觉得应该把他当时说的话约略记一记。
“假定在他们到处寻找证人的时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运动场对我说,“他们碰到这个卖啤酒给我的店员,当时已经过了三天,有关这个案子的种种发现,也已经在所有报纸上大肆渲染。或五六个警察,再加上检察官办公室派来办案的探员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记忆其实是很主观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可能只是问:‘他有没有可能买了四五条擦碗布?’然后一步步进逼。如果有够多的人一直要你记得某件事,那种说服力是很惊人。”
我同意,确实有这个可能。
安迪继续说:“但是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服力,我想至少不无这个可能,也就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真的卖了擦碗布给我。这个案子是众所瞩目的焦点。记者纷纷采访他,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当然更威风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现在法庭上。我并不是说,他故意编造故事或作伪证。我觉得有可能他通过了测谎,或用他妈妈神圣之名发过誓,说我的确买了擦碗布,但是……记忆仍然可能是他妈的非常主观的事情。我只知道:虽然连我的律师也认为我说的有一半都是谎言,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这件事太疯狂了,我那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怎么还会想到把枪包起来灭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杀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55]
再者,安迪在庭审上的表现使得情形更加于己不利。
安迪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是波特兰一家大银行的信托部副总裁,典型的青年才俊。“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56]
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他很冷静,镇定、不带感情地述说自己的故事。”[57]
“你是说你开了你的普利茅斯牌新车跟随你太太?”检察官问他。
“那天晚上我和一个朋友换了车子。”安迪说。但他冷静地承认自己计划得多么周详,只会使陪审员感到他的城府很深,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
“从那时候到你太太被杀的那十七天,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安迪的律师问他。
“我很难过。”安迪冷静淡漠地说,他说他曾经想过自杀,同时在九月八日去路易斯登镇买了一把枪,他说这段话时,口气好像在念购物单一样。
……
我认识他将近三十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自制力最强的一个人。对他有利的事情,他一次只会透露一点点;对他不利的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了什么秘密,那么你永远也无从得知。如果他决定自杀的话,他会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得干净利落,连字条都不留。如果他当年出庭时曾经又哭又叫、结结巴巴地说不清楚,甚至对着检察官大吼,我相信他都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即使判刑,也会在一九五四年就获得假释。但他说起自己的故事时,就像播放唱片似的,仿佛在告诉陪审团的人说:信不信由你。而他们压根儿就不相信。
……陪审团的人无法相信这么一个冷静自制、穿着笔挺双排扣三件头毛料西装的年轻人,会为了太太和镇上的高尔夫球教练有染而酗酒,但我相信,因为我有机会和他长久相处、仔细观察他,而那六男六女的陪审团却没有这样的机会。[58]
下面是安迪和检察官在庭审中的对话。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了最快的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点三八左轮手枪解决她,对不对?”
“先生,不对,我没有。”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了她的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射杀了昆丁?”
“我是说我谁都没有杀,我喝了两夸脱的啤酒,还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随便多少根的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床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间,你曾经想自杀。”
“是的,先生。”
“因此去买了一把左轮枪?”
“是。”
“杜拂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如果我这么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敏感的那种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杀,大概也不会找你谈我心里的苦闷。”
庭上一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的点三八口径手枪吗?”
“没有,我已经说过了——”
“哦!对了!”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了,是吗?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了。”
“我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的证词了吧?”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一带的水域,安迪说他把枪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听到了。”
“那么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了三天,还是没找到枪。你这么说,不是太取巧了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枪是事实,”安迪冷静道,“但我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一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里水流很急,枪也许被冲到海湾中了。”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枪中的子弹,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的身体中的子弹了,是吗?”
“是的。”
“这不也很巧吗?”
检察官咄咄逼人的发问来自于其先入为主的预判——被告有罪。然而,陪审团却又在做些什么呢?
这案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星期三下午一点钟,交付陪审团表决。十二位陪审员在三点半回到庭上。法警说,他们原本可以早一点返回法庭,但是为了能享受一顿从班特利餐厅买来、由公家招待的免费鸡肉大餐,而拖了一点时间。陪审团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缅因州有死刑的话,他会在番红花还未从雪中冒出头之前上了西天。[59]
纵观案情,检察官掌握的都是间接证据,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安迪就是凶手。就这样,记者、证人、检察官、陪审团,当然还有一点点巧合,——他们联手将一个无辜的人送进了监狱。
如果安迪长于表演的话,至少能够赢得陪审团的一丝同情,但是他不。
如果被告人热衷表演,再加上辩护律师的巧妙配合,再遇到一点点巧合——案子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芝加哥,一切又会有什么不同呢?
电影《芝加哥》[60]给了我们答案。
洛克茜·哈特(Roxie Hart)像那个年代任何一个怀揣明星梦的女孩一样,希望凭借自己的天资和热情有一天成为维尔玛·凯利(Velma Kelly)一样闪耀的明星。她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但是一个骗钱骗色的娱乐经纪人破灭了她的梦想,她忿而将其杀死。这样洛克茜终于和她的偶像维尔玛·凯利相遇了。
维尔玛·凯利因为一怒之下枪杀了出轨丈夫而被关进大牢。
“舌灿莲花的法界潘安,独一无二的比利·弗林(Billy Flynn)”,以每个案子5000美元的条件做了她们的辩护律师。比利把法庭看成是闹哄哄的马戏团,整个世界都是一种娱乐产业;他舌灿莲花,证明“谋杀是一门艺术”。
“法律无法拒绝一个改过向善的罪人”,比利为了赢得官司,就得重塑洛克茜的公众形象。他替洛克茜写足了剧本,让洛克茜在媒体面前煽情地表演:她自小立志做一名修女,自幼父母双亡,倾家荡产,被圣心堂抚养长大。为了逃避一场强迫的婚姻,脱离孤独悲惨的境遇,她只身来到芝加哥。没想到,又被卷入都市风尘。她是一只被命运之轮碾过的飞蛾……
媒体开始疯狂报导“芝加哥历史上最甜美的女杀手”。 洛克茜开始受到媒体的追捧,在监狱里享受明星的光环。但是,不久公众就对这个“命运之轮碾过的飞蛾”的故事丧失了新奇感。洛克茜受到了媒体的冷落。为了重振声威,她又出新招,慌称自己怀孕,准备狱中产子。媒体对这一奇闻感到着迷,以《洛克茜哭泣:别吊死我的孩子》《芝加哥将诞生首例狱中婴儿》为题大肆报道。
比利和洛克茜为即将到来的审判做了充分准备。为了赢得陪审团的同情,洛克茜加紧学习为婴儿打毛衣,同时日夜不停地排练比利为她在出庭时写的新剧本。比利告诫她,衣着朴素,身体坐直,眼神坚定,不要往陪审席看,一脸纯朴,专心织毛衣……
洛克茜犀利的表演不仅为她赢得了自由,也实现了她的明星梦。她和维尔玛以“爵士杀手姐妹花”为名,开始在芝加哥的舞台上走红。
作为被告,安迪和洛克茜在法庭上的表现不可能不影响到陪审团的裁决。那么陪审团是如何裁决的呢?由于陪审团采用秘密评议原则,因此外界不得而知,但西德尼•吕美特执导的《十二怒汉》(12 Angry Men)[61]给我们提供了可能。
一个炎热的下午,大雨将至前的酷热笼罩着整个城市,四十平方米的狭小房间里,十二个人在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十八岁的西班牙裔男孩被指控弑父。这个瘦小无助、贫民窟出身的男孩,自幼父母离异,在酒鬼父亲的暴力中成长,有偷车斗殴的斑斑劣迹。律师也懒得为他辩护。男孩提供的证词说他案发当时在看电影,可是却记不起电影的名字。显然,这很难令陪审团信服。就这样,一个男孩的命运被踢来踢去,最终推给了陪审团。
但是,谁会在乎这样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的生死呢!
股票经纪人专心致志地阅读财经报纸,他只关心股票指数。焦急的球迷不停地看时间,他关心即将到来的洋基队对克利夫兰队的比赛。广告商骄傲地讲述自己的创业史。推销员谈论着自己的爆米花——“天生充满活力的早餐”。此外,陪审团中还有钟表匠、上班族、年迈的老头、应声虫、骑墙派、公子哥……只有一名建筑师若有所思。
陪审团为什么会对一个人的生命如此冷漠,甚至比不上一场即将到来的球赛?观众一定会对陪审团的麻木不仁,草菅人命感到震惊。
他们刚坐下来就急不可耐地进行了第一轮投票。举手表决——1∶11——一人认为无罪,十一人认为有罪。
“你为什么会认为他无罪?”
“虽然你们十一个都认为他有罪,但我想先和你们好好谈谈,否则我很难说服自己举手认同你们的观点,送这个男孩去死。”[62]
建筑师——八号陪审员——提出异议:事关生死,至少让我们先谈一谈。我们看到了希望。虽然我们不知道男孩是否有罪,但是至少让我们表达出对生命的尊重,而不用一言不发就判一个人死刑。
当八号陪审员拿出一把和凶器一模一样的弹簧刀的时候,陪审团沸腾了。他们进行了第二次投票,这一次他们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唱票的结果是2:10,二人认为无罪,十人认为有罪。这样,他们开始认真地对案情进行了讨论。
一事无成的老头为了受到重视而不自觉地说了谎。一个爱美的患有近视女士不可能在不戴眼镜的情况下,透过窗子看清楚凶手的模样……
伴随着争论,他们又进行了几次表决:3:9,4:8,6:6,9:3,11:1。最后一个坚决认为男孩有罪的是三号陪审员——一位和儿子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父亲。
此时,他们才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为了回应人民的委托,他们投下了神圣的一票。
从中我们看出,陪审员也和普通人一样,他们有着草率、鲁莽、焦躁的一面,也会受偏见的左右和群体性压力的影响,甚至表决方式也会影响到他们的态度。证人也可能会为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不自觉地撒谎;他们的感官认识也可能会和事实真相有所出入……毕竟我们都只是一群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软弱,所以我们才需要陪审团这样一种意见聚合机制,抵制软弱,激励正义。
这部电影的神奇之处在于,凡是看过这部影片的人都会有一种有朝一日进入陪审团的冲动,做一个正义的捍卫者,就像八号陪审员一样。
美国的司法审判,分工明确,但大体上而言是以陪审团为核心的。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的运作并不能概括美国陪审制度的全貌,所以我们有必要看一看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理论上陪审团的正常运作是不会失控的,如果万一发生了,那么必然集中在民事案件当中。美国电影《失控的陪审团》(The Runaway Jury)[63]讲的正好是这么一个故事。
由于电影差强人意,所以我们以约翰·格里森姆(John Grisham)的同名小说作为案例的脚本。[64]
密西西比州比洛克西。“雅各布·伍德每天吸3包香烟,在抽了将近30年之后,于51岁时离开了人间。”[65]在律师温德尔·罗尔的怂恿之下,伍德的遗孀将派恩克斯烟草公司告上法庭,罗尔自然成为控方律师。
野心勃勃的罗尔“网罗了一批熟人和朋友”,“想方设法开采美国损害索赔制度这一蕴藏丰富的宝矿。”[66]
罗尔首先拿出了100万美元,接着其余7个人也各自投入了同样的金额。他们不费吹飞之力,立即获得了烟草调查委员会、无烟世界联合会、烟草责任基金和一些消费者组织以及行业监督部门的全力支持,成立了被告辩护律师团。温德尔·罗尔当仁不让地担任了团长和出庭首席律师。在一阵大吹大擂声中,他们于4年前向密西西比州哈里森县巡回法院提出了起诉。[67]
罗尔的长期战略既简单又英明。吸烟的人多达1亿,尽管不是所有的烟民都患肺癌,但患肺癌的人数之多,肯定足以让他一直忙到退休。只要打赢第一场官司,他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委托人一个接一个地登门求助。街上那些悲悲切切的寡妇,准会求他替她们打那些肺癌官司。那时候,罗尔和他那一帮子就可以挑肥拣瘦了。[68]
四大烟草公司,“其中最小的一家去年的销售额就有6个亿之多,而最大的一家则高达40亿”,[69]“派恩克斯的规模位居第三,去年的销售额几乎高达20亿美元”。[70]“它们生产的香烟,占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香烟总额的98%。它们也生产铁撬、炸玉米片和染发剂这一类的东西,但只要拨开面纱,你就会发现,它们的利润来源正是香烟。为了迷惑公众,也曾有过兼并,名称也曾加以变换,而且还使用过其他种种伎俩,但这四大巨头都仍旧受到彻底的孤立,不断受到消费组织、医生甚至政客们的攻击。”[71]
而现在,律师又盯上了他们。一些死者的未亡人正提出诉讼,要求获得巨额的赔偿金,因为,她们说,是香烟导致了她们亲人的肺癌。到目前为止,16件诉讼已经审结,而且全都以烟草巨头的胜诉告终,但压力并未缓解。只要有一个陪审团作出对某个寡妇赔偿几百万美元的裁决,那么,地狱之门就会洞开,律师们就会马不停蹄地到处疯狂地进行煽动,要求烟民和烟民的未亡人签字画押,乘这千载难逢的良机,委托他们对烟草公司提出诉讼。[72]
为了对付来自法庭的越来越多的打击,烟草业的这四大巨头,已经投入了一大笔金钱。这笔钱的名称干净利落,就叫“基金”。它的数额不受限制,使用不留痕迹。诉讼中采取强硬手段,聘请最优秀最卑鄙的出庭辩护律师,雇佣最最卓越的专家和最最精通业务的陪审团咨询顾问,用的全是这笔钱。对于这笔基金的用途,没有任何约束性的规定。在打赢了16场官司以后,有时候他们自己也会向自己提出这样的疑问: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事,用这笔基金办不成?这四大巨头每家每年提出300万美元现金,通过各种渠道周转,最后注入这笔基金。然而,从来没有一位统计员、审计员或者税率调节员,曾经风闻过有这么一个小金库。[73]
这笔基金的管理人便是兰金·费奇。[74]
费奇指导过8场诉讼,全都以胜诉告终。他还操纵策划,制造了两次无效审判,而且当然是没有给人留下一点把柄。[75]
根据费奇研究的结果,这一场伍德状告派恩克斯烟草公司的官司,是同类官司中的第55起。36起已经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撤诉。16起经过审讯,都以有利于烟草公司的裁决告终。两起以审判无效结束。没有一件诉讼以庭外和解结案,烟草公司没有向原告赔偿过一个铜板。
之所以造成这一结局,根据罗尔的理论,是因为这55起诉讼的原告,都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律师团为之冲锋陷阵;而且,律师团也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他们与对方较量。[76]
为了增加胜利的筹码,双方都动用了终极武器——陪审团咨询公司。只要你愿意花上一大笔钱,这样的公司就可以为你挑出一个包你满意的陪审团。“他们收集资料,偷拍照片,录下谈话,并且派遣穿着紧身牛仔服的金发美人到需要她们去的地方。”[77]他们“在法庭和道德的边缘走钢丝,却又不会被人逮住。拍几张陪审员候选人的照片,毕竟不是什么违法或者违犯职业道德的事。”[78]他们由“五花八门的陪审团专家——心理分析学家,社会学家,笔迹分析专家,法律教授,等等”组成。[79]“他们要研究陪审员的面孔,这首先是因为给他们高额酬金就是要他们研究陪审员,同时还因为是他们自己吹嘘,可以通过人的身体语言透露出的迹象,对人的性格进行彻底的解剖。他们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一群陪审员,焦急地等着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将双手交叉叠在胸前,用手指不安地剔着牙缝,把头令人怀疑地侧向某一边,以及其他许多诸如此类的动作,据说都能揭示一个人的性格,透露出他心中最最隐秘的想法。”[80]
虽然“被告方面研究陪审员面部抽搐和痔疮引起的痛苦表情的咨询专家有6位之多,原告则只有4位”,[81]但是“原告律师团的8位主要律师,全是身经百战的讼棍,出庭辩护经验总计长达150年之多”,[82]并且他的委托人寡妇伍德的遭遇又足够的不幸——即使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流下同情的泪水。
双方都志得意满,以为胜券在握,殊不知这场游戏的玩家还有第三者。
尼可拉斯·伊斯特尔,“一个27岁的光棍,一个自称的半工半读大学生”,[83]读过两年法学院,一路跟踪烟草诉讼案,尾随而至;对于费奇的把戏了如指掌。伊斯特尔之所以能够从196个候选陪审员中并且躲过控辩双方律师的多次无理否决权成功进入正选陪审员,不仅仅是因为其高超的演技和对法律的熟稔,而是因为比他更为不利的候选陪审员需要被剔除。
罗尔,费奇,伊斯特尔都已准备就绪,他们同时把魔爪伸向了陪审团。
罗尔是原告律师,自然不想案子因无效审判而告结,所以他循规守法,除了在陪审团的遴选上动了点邪念,他把主要精力用在法庭上的表演。
费奇藏身幕后,辩方律师由他人担任,这样便于他“使用一切卑鄙龌龊的手段”。[84]
例如在法庭上装隐形摄像机。“例如给陪审员的家属进贡。例如在社区内散布流言蜚语,不管死者是谁,他们都可以说他有4个情妇,说他打老婆偷朋友,只是在逢到葬礼时才去教堂,而且儿子还是个同性恋。”[85]
对于贪财者许以重利;对于胆小者加以恐吓;对于藏有秘密者加以威胁;对于无知者加以欺骗……费奇不计较金钱,也不在乎手段。
法官严守中立,并且确保陪审员不受偏见的影响。他不厌其烦地询问和告诫:“是否有人企图与你讨论本案?……你有无接到任何奇特的电话?你有无发现有陌生人在监视你或你的家人?你有无听见有关本案任何一方的谣传或流言蜚语?或与任何一位律师有关的谣传或流言蜚语?或与某位证人有关的谣传或流言蜚语?是否有人与你的朋友或家人接触,试图讨论本案?……你的朋友或家人当中是否有谁企图与你讨论本案?你有无看到或收到以任何方式提及与本案有关之任何事或任何人的任何文字材料?”[86]
伊斯特尔,聪明机敏,善解人意,敢于向法官据理力争,通过午餐事件,行李检查风波,免费出游活动等赢得了陪审团的好感和信任,并以其渊博的法学知识成为陪审团事实上的意见领袖。对于费奇的阴谋,他一一拆穿;对于倾向被告的陪审员,他逐一排挤……加上女友马莉的里应外合,他逐渐团结和控制了三分之二的陪审员。
马莉以拍卖陪审团的裁决为名,向费奇索价1000万美元。
费奇无可奈何,欣然应允。但陪审团却作出了大相径庭的裁决——被告败诉,并处以200万美元的实际损失赔偿和4亿美元的惩罚性罚款。
原来“马莉的双亲全都是死于肺癌!”[87]
马莉利用费奇的1000万美元,在派恩克斯的股价波动之时净赚了800多万。
故事的结局无损主人公的光辉形象。马莉把1000万美元还给了失魂落魄的费奇,并告诫说:“你还得记牢,费奇,下一次你们若是再打官司,我们也一定奉陪。”[88]
罗尔大获其利,伊斯特尔伸张了正义,费奇受到教训,故事里唯一损失的是陪审团。
电影里有句台词,出自费奇之口:
你以为那些普通的陪审员是所罗门王吗?不!他只是用着贷款的普通人,他一回到家就躺在沙发上等着有线电视给他们洗脑,这样的人一点点也不在乎什么真理、公正,更别说美国理想的真谛。
即便如此,个人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而行使正义呢?
我们深知人的软弱,但又不愿放弃对人性的信仰。这是陪审团存在的原因之一吧!
如果没有陪审团,法官该如何裁决这件烟草诉讼案呢?
恐怕受害人根本没有赢得诉讼的可能。
撇开输赢不谈,是非该如何公断呢?
控方称,吸烟导致肺癌。
辩方驳,吸烟并不一定导致肺癌,遗传、空气污染都有可能导致肺癌。
控方称,尼古丁使人上瘾。
辩方驳,既然早知如此,又何必要抽呢?你有得选择,全在自己。
……
法律无法触及的地方总是争论不休,那么只好把法律的调整交由民意来完成了。
这就是美国。美国之所以是美国,不仅仅是因为她有自由女神,而且还因为她有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