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工程现在正在办理结算工作,因该工程实施期间发生设计方案较大变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咨询意见,申请对工程量清单中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矩形柱)价格按相关规定重新组价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清单及价格情况
监管仓库(冷冻及冷藏)、监管仓库(化学品)层高为9.3m及11.5m,工程量清单中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框架柱)工程量分别736.13m2、1320.13m2,综合单价分别为69.69元/m2、71.71元/m2,低于市场价和按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定额组价(按定额组价为159.7元/m2、133.28元/m2)。
二、设计方案变更情况
由于2018年末设计方案调整,2019年4月下发变更施工图,与投标时发生了巨大变化,取消了监管仓库(冷冻及冷藏)、监管仓库(化学品)等7个单体,增加了海关查验平台、配套用房、化学品查验平台等6个单体。其中海关查验平台,层高10.35m,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矩形柱)工程量分别13300.58m2、9226.99m2,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分别增大了1766%、698%。
三、重新组价依据及咨询情况
2022年7月6日,集团相关部门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就海关查验平台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矩形柱)结算定价进行了咨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解释:该事宜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设计变更后,投标报价有明显偏离信息价或定额组价时,合同清单工程量调增在增幅15%范围内部分,应参照投标计价,合同清单工程量在增幅15%的以外部分,应按定额重新组价;鉴于原合同中监管仓库(冷冻及冷藏)、监管仓库(化学品)两个单体取消,新增海关查验平台单体不属于合同范围,且项目变动较大,应明确计价原则,建议由甲乙双方就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矩形柱)结算定价进行协商。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表示,对此解释不出具相关文件,但随时接受咨询,再次咨询仍为此次意见。经测算,按上述原则,合同清单工程量在增幅15%的以外部分的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框架柱),按定额重新组价,预计增加约159万元。
特此,我公司申请集团调整海关查验平台工程量清单高支模(有梁板)、高支模(矩形柱)结算价格,对合同清单工程量在增幅15%以外部分的综合单价按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定额组价。
针对案例,个人反思:
1、设计方案的需要足够前置与策划,综合考虑使用功能,避免对于项目进行大型的变更,增量成本的预估;
2、针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合同清单工程量调增在增幅15%范围内部分,应参照投标计价,合同清单工程量在增幅15%的以外部分,应按定额重新组价;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与理解, 期待后期在经手项目中为委托方提供参考相类似案例进行指导。
3、在相关政府项目投标阶段以及后期结算二、三次经营可针对性分析业主招标清单及合同清单,进行不平衡报价及结算的三次经营。
大家对此是否有更大深入的分析与思考,期待各位的交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