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值得我们深思!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部门对景甜代言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

01 景甜照片

经查明,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而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根据风险信息显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明星违法广告代言行为近两年层出不穷,其中就包括明星李诞违法广告案,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22.56万元,罚款6.51万元。此外,唐国强、王刚、马伊琍、李维嘉、孙红雷等明星艺人则曾因广告代言的商品或公司存在问题而引发争议。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应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此外,国家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需要提高大众对假冒保健品的危害的认识与警惕性。

对于我们消费大众,尤其中老年朋友,在购买保健产品时要学会识别保健产品专用标志。蓝帽子标志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业界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

02 蓝帽子标志

按照相关规定,保健品的外包装上均要有“蓝帽子”标志,并可登录国家食药监网站查询真伪;药品则需标注“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如果是非处方药的话还应注明“OTC”标识;如果产品包装上仅有卫生许可证,则为普通食品,不能进行保健和治疗功效方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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