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抽象类的一般形式
带有纯虚函数的类称为抽象类:
class 类名
{
virtual 类型 函数名(参数表)=0;
//纯虚函数
...
}
注意:
抽象类只能作为基类来使用。
不能声明抽象类的对象,只能声明抽象类的指针。
纯虚函数直到被覆盖前所派生的类均为抽象类
抽象类的作用
抽象类为抽象和设计的目的而建立,将有关的数据和行为组织在一个继承层次结构中,保证派生类具有要求的行为。
对于暂时无法实现的函数,可以声明为纯虚函数,留给派生类去实现。
使用纯虚函数时应注意:
(1)抽象类中可以有多个纯虚函数。
(2)抽象类也可以定义其他非纯虚函数。
(3)从抽象类可以派生出具体或抽象类,但不能从具体类派生出抽象类。
问题:抽象类需要有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吗?
抽象类通常代表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提供一个继承的出发点。
在一个复杂的类继承结构中,越上层的类抽象程度越高,有时甚至无法给出某些成员函数的实现,显然,抽象类是一种特殊的类,它一般处于类继承结构的较外层。
引入抽象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将相关类组织在一个类继承结构中,并通过抽象类来为这些相关类提供统一的操作接口,更好的发挥多态性。
抽象类使得数据结构更加清晰,更加贴近自然
拷贝构造函数
对象的赋值:
class Student{
string name;
public:
Student(char* pName=“”){
name=pName;
}
};
Student a("jenny");
Student b;
b=a;
一个已知对象赋值给另一个已知对象。
通过对赋值运算符的重载实现的。
对象的复制(拷贝):用一个已知对象构造(初始化)一个新对象。
例:一个已知对象构造(初始化)另一对象
Student s1(“Jenny”);
Student s2=s1;即Student s2(s1);
Student fn(Student s){Student k;//....... ;return k}
void main()
{Student m,n;n=fn(m);}
使用Student (char* )不再合适,引入新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
Student (Student& s);或者是Student ( const Student&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