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事迹才会反复提及,默默无闻,甚至狼狈不堪的日子,都想抛得越远越好,就像从未存在过。
见短装,才知入炎夏,见落叶,才觉秋意浓,如非偶遇老友,我还不知,离我们一起谈天侃地的日子,过了那么多年。
遗忘
一个久未联系的高中同学突然在QQ上找我,邀我加入刚建的班级微信群,我和他并不甚熟,那时我们班每过一段时间会调整一次座位,我和他只做过短期的同桌,不过他当过班长,也不陌生,就欣然答应,不管怎样,被人记得总是好的。
毕业那会儿还没有微信,有个班级QQ群,几乎从未打开过,也不舍得退,万一有人找我呢,多渺茫的期待。
彼时我们还是青葱少年,多年过去,辗转了几个城市,换了几部手机,偶尔想起某个人,也不知怎样找到他,而今有了微信群,断了的线又重新连上,着实让人喜悦,但同时也略感惭愧,那些曾经一起吃饭、一起锻炼,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说好永不相忘,怎么就给忘了?
发小
生活大多是波澜不惊的,每个人都在重复着上班、下班、入睡、醒来,简单又平静,仿佛时间停滞,以至常感到无聊乏味,直到平静被打破。
小宝是我发小,住奶奶家邻村,从小到大我跟他交集并不多,印象最深的是当年乡里人给他剪辫子,那时大家对这事挺重视,我没去现场看,听说排场挺大,用花轿抬着,其他的记忆很少,只是偶尔碰到打个招呼,但不知为什么,对他的印象很特别。
我和小宝真正地熟悉和相处,是在初中,十几岁的年纪,刚懂点事就追求独立,非要去外地读书,本以为要开始一个人的孤苦伶仃,没想到,在那里见到了小宝。
那天我在校门口买吃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转头一看,是小宝的爸爸,我很惊讶,但很快转为惊喜,聊了几句才得知是小宝要去那所学校上学,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站在路边的小宝,还是记忆中的样子,只是身形大了几号,手扶着一棵小树,眼睛四处打量,但并不看我,多年未见,难免生疏,虽然如此,我的心情还是一下子好了起来,我知道一切都会好。
没多久,我们就走得很近了,起初我俩不同班,课余经常凑到一起,做功课、打球、逛街,初三那年我们同班了,除了生活,学业方面也更了解,那两年的相处,仿佛填补了之前很多年的空白和距离感,平等、友好、相互倾诉和鼓励,虽然毕业后又分开,但那短暂的相处已经为我们的长期友谊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真正的友谊就是这样,只要够深刻,不必常相伴。
后来我们只见过一次面,是小宝高考被录取宴请宾客,我终于比这个家伙高了,记忆里我一直比他矮,常在一旁盯着他的后脑勺,想象辫子被剪掉前的样子,还有什么时候能长到他那么高。
大家都在谈笑,但无关事情本身,形式大于实质,从神情可以看出他并不是很开心,甚至略带失落,他本能考上更好的学校,但考试时的失误使他丢了不少分数,最终只能选择一所专科学校,过去的只能过去,我们相互鼓励和祝福,然后又是一次漫长的分别。
前不久,小宝突然找到我,让帮忙给他家萌娃参加的活动拉票,我的反应是,这家伙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这么快就有娃了?但转念一想,我们又多少年没见了,他都多大了,结婚生子很正常,这么一想,倒是自己没跟上节奏。
贝贝是我儿时最要好的朋友之一,我们都住医院家属院,那时我家没电话,也没装闭路电视,他家条件比我家好很多,我时不时地到他家借光。
读初中时,我们搬家了,妈还在那里上班,关于那里的人和事,只能从妈口中听说,据说贝贝学业不顺,后来读了卫校,然后被安排到我们一起住过的那家医院上班。
平时难得长假,前阵子端午节,利用调休回了趟老家,晚上散步的时候,听到有人叫妈的名字,以为是妈的熟人,多看了一眼发现是贝贝一大家子,马上迎上前去一阵寒暄,贝贝个头貌似又高了些,也黑了些,略发福,从男孩变成男人了,他问我在哪里发展,我说在深圳,每次跟家里的人说起工作,都像在说一个很远的地方,贝贝开玩笑说,我一个月的薪水能顶他一年了,言语里满是羡慕,可我也羡慕他呀,有一份闲适的工作,经济压力小,还能陪在家人身边,多好。我觉得他好,他觉得我好,我们总习惯去关注对方的好,然后互相羡慕着。
发小是一面再好不过的镜子,从年幼无知,到长大成人,发小身上的变化,就是我们不曾发现的自己。曾经亲密无间,而今相隔千里,每个人都在为各自的目标努力着,每次偶然的重逢都会激起内心的涟漪,啊,原来我们都这么大了,会有感伤,却也幸福着对方的幸福。
约定
年轻人喜欢享受当下,上了年纪的人才喜欢回忆。回忆往往很美,或甜美,或凄美,但还有一些并不美,而是忘了,比如约定。
初中时,我的偶像是阿杜,常捏着喉咙模仿他沙哑的嗓音唱歌,并引以为傲,一位同样喜欢音乐的朋友说我长得像他,发型像,笑起来脸上的酒窝也像,我就信了,还对他说,五年后,我会留着阿杜那样的长发,出自己的专辑,开自己的演唱会,一定得去给我捧场,后来,我得了慢性咽炎。
高中毕业时,恰逢北京奥运,全国上下运动热情高涨,火炬在一座座城市间传递,我跟邻桌一个又黑又瘦的小子相约,两年后回校,较量一把桌球,那时的他已是高手,而我还不会打,技术可以输,嘴上不能输。
现在,离当年的那些约定已过了近十年,我成了一名程序员,也还是不会打桌球。
年轻时说过很多话,有些话明知道不会兑现,却偏要说出来,或许它本就不是用来实现的,就像一个路牌一样立在那里,作为青春的标志,别人可以忘,自己一定记得。
放下
小学三所学校,初中两所,高中三所,经历大大小小的手术共五次,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旅行就掉进了传销组织。没错,这就是我,一个一路跌跌撞撞,年近三十还在想着打个翻身仗的人。
光荣事迹才会反复提及,默默无闻,甚至狼狈不堪的日子,都想抛得越远越好,就像从未存在过。所以,每当跟朋友聊起我的血泪史,他们都说,你那些事儿别总提了,过去的就过去。谁不想忘了呢,可越是想忘的,越会一次次地记起。
我家条件很一般,靠着妈在县城里找的工作分到了一个住处,算是走出了从农村到城市的第一步,爸妈很早就对我进行启蒙教育,所以刚上学就很优秀,我在夸赞声中长大,也在夸赞声中迷失,很晚回家,不写作业,痴迷游戏,被老师留校,除了打架斗殴,坏孩子干的事我都干过,它们就像毒品,刺激、易上瘾,我的学习成绩也直线下滑。
优秀时大家都夸你,沉沦之时,则鲜有人在身旁。渐渐地没人再夸我,都是“以前怎样,现在怎么这样了”的惋惜。
换城市,换学校,带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对不堪历史的逃避,我选择一次次地离开,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很努力,但每次离开都走得不漂亮,所以,每离开一个地方,我都想把关于那里的一切都忘掉,交过的朋友,吃过的食物,听过的歌,走过的路,以为这样就能把不好的东西抹掉。后来才懂得,学习也好,爱情也罢,能再拿起来,才是真的放下了。
铭记
小时候总把一切想得很美好,所以有梦想,想当科学家,想做世界冠军,就是没想过会有困难和挫折;小时候认为自己会在家属院里待一辈子,和伙伴们一起上大学,结婚生子,后来才知道流离是成长的必经之路;小时候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后却又追忆简单美好的童真。
曾觉得自己成长的道路很不堪,像过山车般起起落落,所以只适合拿来告别,然后封存起来永不打开,但总会时不时地因某个人或某件事而想起它,慢慢地才明白,天天念叨的不是青春,不经意间回眸看到的才是,苦闷时,无聊时,能拿它出来欣赏一番,或徜徉其中小憩片刻,也是极好的。
有朋友问我,为什么每次搬家要带那么多零碎的物件,多累,又没什么用,我说,生活总得留下些什么,那些东西看起来没用,可它们有意义啊。
每个阶段,我们身边的人都会不同,但再短暂的相处都是极其珍贵的陪伴;每个阶段,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但再坎坷的过去都是独一无二的片段。不论光荣或不堪,当时过境迁,各自散落于天涯,才会知道,一切都值得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