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异乡人》有感

读加缪的《异乡人》,读到一种莫名的、悲凉式的孤独感。我莫名能理解到“他”开的那一枪,我想象的到那天明晃晃的太阳光把人的视线晕眩,胸口发闷的窒息感,身上的腻热,大脑昏昏沉沉,一头想扎进海里,可脚却又仍踩在被晒的滚烫的沙子上。

一枪,两枪,四声枪响。

真的太热了,阳光太晃太刺眼,视线模糊泛着白光,只看到一个同样模糊着的踉跄着的,一头栽倒下去的身影。

书里的“我”认为什么都可以,似乎什么都可以接受,看惯了规律和生活按部就班式的常态化后,没有什么太值得使心情高涨或低落的瞬间。

我以为这样的人对生气也会很看淡,可是狱中,面对三面墙和一扇铁门时,书里的“我”又是那么想活下去。

加缪没有写“我”有感到多么委屈,也没有任何抱怨、牢骚式的语句,加缪很冷静的、很客观的,讲完整个故事。故事里开枪是真的,人可以对自己不用担后果的事而大肆评论是真的,人死了是真的,书里“我”没有流过泪的眼睛也是真的。

以母亲去世为开端,以“我”将要被处刑为结束。

“我”生命的仓皇结束,不给留任何辩解余地的结束,因为他人的臆想出的后果和那天的太阳而结束。

是啊,不管惩罚有多么恶劣,你都不用承受,你尽可以以正义之心,以道德之名去大肆发表那些听起来,使你看起来是一个多么热爱国家,忧心社会的公民啊。你不用负担任何,你尽可以以预期后果来杀死一个人的此时此刻。你不用负担什么,你甚至可以接受他人的赞美。

“看啊,那个人多么有正义感”

不会有真正的设身处地,也不会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我不知道圣贤是否真的坦坦荡荡、毫无私心。但我知道自己,即便我成为不了君子,我也决不能做小人。坦坦荡荡的活着,真实自有千钧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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