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理论文章,解读了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一书。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常怀敬畏之心,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应当秉持的重要原则。
“心有所畏,言有所戒 ,行有所止”。在古代,“规”是校正圆形的工具,“矩”是校正方形的工具。司马迁在《史记·礼书》中说:“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这明确地指出,规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以道德为教化,以刑罚为约束,更加明确的指出敬畏纪律是修身之本。只有敬畏纪律,才能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不越雷池一步。因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稳脚步,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长河奔腾不息、历久弥新,形成了克己修身、清廉自守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对于个人而言,严守规矩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在工作中,我们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生活中,我们要遵守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只有严守规矩,我们才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成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莫伸手、作风上不丢丑。常怀敬畏之心,能让我们在面对诱惑时保持清醒,在面对权力时保持谦逊,在面对责任时保持担当。相反,那些无所畏惧、肆意妄为的人,往往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灾难。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经常用“怕”来约束自己,怕违法违纪、怕名不副实、怕沉湎于安乐,就会多些理智、少些冲动,多些顾虑、少些恣意;只有常怀怕群众指背、怕干不到位、怕组织问责的心态,才能干成事又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