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周末,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
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睡眼朦胧的我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号码归属地是我老家那边,我思索了三秒后接通了电话。
电话接通后,对方:您好!你是xx律师嘛?我想请你帮忙代理一个案子。
从语气中看出,对方很着急和无奈。
我答:什么案子?你讲述下案件事实。
对方:是离婚的案子。
我一边引导对方的情绪,一边问清楚了大致的事实。
稍后挂断电话后,对方加了我的微信,将起诉状和传票发给了我。
据了解:女方现起诉离婚,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于2011年冬天经亲朋介绍认识,开始建立恋爱关系,后于2012年1月(老家的习俗,腊月结婚的比较多。)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后共育有三个小孩,大儿子今年8岁,二儿子今年6岁,小儿子两岁半。
主要财产状况:三间一层平房。
看到起诉状上面的基本事实后我心中有个很大的疑惑,2011年冬天认识,2012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大儿子今年都八岁了。
经过再次询问男方,得知大儿子非亲生,结婚的时候不知道,直到最近才得知大儿子不是亲生的。
也就是说女方瞒着自己已经怀孕了,从外面回来后找个人嫁了。
也刚好的诠释了双方结婚如此仓促,2011年11月份经介绍认识后,2012 年元月就结婚了,其中的猫腻女方早已心知肚明。
另外女方是92 年的,2011 年的时候20岁不到。
让人不得不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