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瘦了,头发也长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见你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然后你开口叫我名字,我就想笑。好像晚自习下课,只在楼门口等了你五分钟而已。 ——2013.记
转眼已是2017年,夏天过了一半。
你可能察觉出来了,又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青春的故事很难写,那些干净纯粹一尘不染的年岁大径相同,后续那些苍茫的收尾亦如一辙。我争取,写些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两年前我就动笔写过这个故事。那时故事还没结束,我想现在,差不多了。
我一直在想这个故事该从何处写起,我和她识于大学,而他是她的高中同学。我总觉,冥冥之中,我是从他手中接过她这一棒的。
笔者自私,便从我的记忆初始罢。
时间回拨到大一那年,那个时候我与她还并不太相熟。她突然找我,想与我调换一下公选课(上下周调换)。当时我诧异之余可能也有几分不情愿,但我是答应的。
后来我知道了。她高中时代的男闺蜜跑来看她。那几天她排开一切时间给他。而我的这份答应,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成全,换得她与他最伊始的好感。
那天下午我在琴房练琴,她竟想带他来寻我。当然没寻到。这事是我后来听她说的。借来的一辆脚踏车,他载着她,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光亮一点点从树缝里倾洒下来,打在他俩身上。而前座的人,哼唱着她喜欢的歌。
其实无需她描绘,我想象得到。前排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和后排那个眉眼含笑的女孩。青春的样子,我知道的。
会引得人侧目吗,会的。所到之处大概所有的人都误会了。可是有什么关系,他和她都无妨别人误会。
很多人都问说,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纯友谊。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都斩钉截铁。那些年他们处得比恋人还像恋人,他是什么心思她说不好,可是她,是有非分之想的。
是的,她爱她的男闺蜜。
他走时她送他去车站,临别前他说,谢谢你这几天陪我,谢谢你来送我。他说得很认真,认真到她前一秒还好好的,他一转身就砸了眼泪。回去一路稀里哗啦。
你陪了我这么久,即使我骄傲自私做作的时候,你都在。
他们初相识是在高一。新生入学,走廊外排队。老师点兵点将,他成了她的后桌。四人小组,他是最活跃的那个。她本也不是寡言沉默的人,可能是那时候新入学不适应,话并不太多。他拍了她的肩膀,
“嘿,同学你怎么不说话!”
彼时她老妈为了防她恋爱,一招釜底抽薪非给她剪了个锅盖头。还真有几分丑。而彼时他是一百七八十斤的胖子。那日他着一件蓝T-shirt,日后她亲切的唤他蓝胖子,像一只哆啦A梦。
可是奇怪啊,都说一胖毁所有。那一眼初见,轻轻一瞥,他鲜明的样貌,她俨然觉得,他是班上长得最好看的男生。
高一末他减肥,她陪他从180斤瘦到130斤,一个月甩了30多斤。而后那么多年,就一直维持了这个体重(我问她有没有被瘦下来的他惊艳到,她说惊艳不会。因为那个过程一点一滴都是她陪着的,所以不会被突然惊艳到。重点是她一直觉得他是好看的);高二文理分科,两只懵懂无害的少年,她说选理吧。他说那我也选理。理科分班,他分到了她隔壁班。她节节课间都往他教室跑;那个时候寝室楼里是没有插座这种东西的,只有外面独立的电房里有。全校学生共用那么几排插座,那可是稀缺资源。每次洗头都是他去抢座,她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过去时就见他在那可劲挥手。有时她还有手头事要做或是午饭来不及吃干啃面包,他便万分熟稔拿过她的吹风机,帮她吹头发的举止自然而理所应当;每天早上他到的都比她要早些,路过他们班,发现饮水机空了,总要绕进取她的杯子,到他们班接了水再送回来。当她们班女生都嚷嚷着要不要到隔壁班接一杯水时,她渴时本能取过杯子,里面都是注满水的;她生理期时他比她还懂,什么吃得,什么吃不得。她忌不了口,他哄诱逼吓,反正总有办法让她不碰那些东西;那些阴晴不定突然的下雨天,她当然没带伞。他不由分说抢过班上男同学的伞,塞到她手上;她那时还不会注意形象,吃面包的时候会掉一地的面包屑。他真嫌弃啊,一边嫌弃还一边帮她清理残渣;她寝室室友买闺蜜装,她额外多买了一套情侣装,诳他说是闺蜜装,他穿上了她却忘了拍照…
往事细数,一整个青春都是她的男闺蜜。在她尚不自知,脾性还像个男孩子的时候,她的男闺蜜早已细心的为她料理好了所有事。
她说,‘我只记得他对我的好了。可我对他也一定是好的。说不准比他对我还好。那样的年纪,想掏心掏肺的对个人好,掏心掏肺你懂吗。可我全忘了。我惟一记得的事,就是每周我拎一大袋零食来,一大半都是要拎去他们班给他的。他们班上那些艳羡的目光,我至今还记得。’
我也艳羡啊,她在说那些往事的时候,听的我是怎样一种心情。男朋友这种生物我不在乎我有没有,可是这样的男闺蜜,我也想有一个。
高二临暑假的那些中午,她忙得没有时间去吃饭。带饭的任务自然落于他身上。那时她坐在第一组靠窗位置,他从他们班出来,经过她窗外,他可能还倚在外面看了她好一会,少年的声音总是飞扬的,
‘嗨,美女!’
她微仰起头,又听到他问,‘今天想吃什么、’
‘冰激凌!’
‘啊、那种东西就不要吃了。’他好像蹙眉了,报了一大堆她喜欢的菜名,‘今天就这些了。’
过了有十多分钟,他回来了。除了那一盒饭,还有两只冰激凌。
‘啊!冰激凌,先吃冰激凌!’
他们就倚在外道的栏杆上吃。那时中午吃好饭的同学陆续都回来了。她吃得大口,嘴边蹭满奶渍。她胡乱地手来回抹,他制止住她,‘这可没点女生样子。’
说罢,他示范给她看。探了一点舌尖出来把嘴角的奶渍都舔掉,妖娆又搞笑。
她噗嗤就笑了。而他折回拿纸巾。她不明所以,嘴角的残渍已被拭去。
她是那种,别说五音了,就连七音都不太全的人。而他,是那种在校十佳歌手台上都能拿到靠前名次的人。高三那年,他被破格请去唱第一曲。这种欢乐是高一高二的欢乐,没高三什么事。学校也是明令禁止高三去的。而她大费周章地弄来一张入场票,心想着听完他第一曲就闪人。连花都准备好了,要献的。结果临唱前,校领导来抓人了。不撤就记过处置。
他们每个教室都配了电视可以收直播。她是飞奔回去的,生怕错过。那一日助唱,他本来要唱《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可是她说她喜欢《红日》,他就去练了《红日》,唱了《红日》。一曲毕,他说,
这是我一个朋友最喜欢的歌,这首歌,是送给她的。
她在教室里看得激动泪目,他没指名道姓,可所有人都知道是她。班上其他人瞎起哄,她任他们起哄。他因十佳歌手有了一大群迷妹,他有事没事就带她去各学区晃悠一下。迷妹都知道的,师哥是有主的人。这个主,是她。
撼动不得。
她生日在一月。她18岁生日恰逢高三的第一场雪。操场雪厚,他带着她去操场堆雪人。雪天浪漫啊,看到几对情侣在操场中央拥吻,而后相视而笑。因为那里没有监控。他蹑手蹑脚,带她砸雪球偷袭。被打断好事的人怎肯罢休,自然要回以还击了。他哪里是束手就擒的人,抓过她的手就跑,并时以回击。
后来她说,
我跟着一个脚下生风的少年,跑过一整个雪场,搅了多少对情侣的好事。我们也被当成情侣袭击。他笑得撒欢,我也跟着笑。那是我们最像情侣的一次。
那是她过的,最好的生日。
她们教学楼到寝室楼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树影稠密,灯光轻晕。她陪他走了三年,走出的竟是风花雪月的味道。
她低首,她的手和他的手挨得那样近,挨得那样近却从未牵一起的手。
她的那句‘我喜欢你’就要说出口,却听到他先说,‘怎么办,我好像喜欢男的’。
五雷轰顶。
那,那她算什么。他们又算什么。
既然这样,所有的故事都要改写。前面的故事都是真的,但另有隐情。
他发现自己喜欢同性这回事是在高一学期末,那时他喜欢了校里一个男生。所以他才想着要减肥,初衷在这;喜欢同性这件事,他自己也不可置信,亦难以接受。他怎么没想扳正,为此也多做了努力。高二初期他极力让自己去喜欢女生,因此那段时间他跟很多女生关系都很好。妇女之友。所以他才那么懂女生,予她时时体贴事事周全。可是她也说了,尽管他那时与所有女生都打成一片,可是他予她始终是不同,尽管他喜欢男生,但在女生里她一定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在他喜欢男生的初期里,他们冷战过几个月,他去交了男朋友,而她转身,许因弄不清自己的心意,许因气极,又许因好奇,她也去交了男朋友,数日便分了手。他大学里来看她,一是他喜欢的男生与她同校(那时他们俩闹了矛盾,他主意来与他和解,男人却避不见),二她猜测是他家里知晓了他同性这件事,与家里大吵了一架。他在心情极低落的时候找到她这里。我文章开篇那个2013年记就写自这里。所以她说‘你好像瘦了,头发也长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见你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那天她送他在车站,他的那句‘谢谢你这几天陪我,谢谢你来送我’,她才会哭得那么伤心。不仅仅只是因为这两句话,还有这两句话背后,因为她懂,所以才这么不可自抑,不可自抑的难过。
她说你知道吗,他那天转过身来看到我,我分明看到他陡然一震,分明看到他眼里的惊艳。那么久不见,他有些不敢认我,当年那一头短发现已过了肩,终于我也出落的像一个女孩子了。
你又知道吗,高考那晚,我与他最后一次再走那条小道,他说临别抱一下吧。以前我们兄弟似得抱过很多次。可是那一次,我分明感觉到,他有生理反应。
当年我后知后觉,会不会那个时候我努力一把,他就扳正了。
他是病原体,一沾染到,发疯,失态,神经一整天。严重的时候还会藏在角落里哭上好几个小时,把前尘旧事搬出来覆去翻来没得治。
“我想过的,长长久久的留在他身边,不管以什么形式都好。他爸妈绝对不会同意他和同性在一起,他那么孝顺的人。我想过嫁给他的,替他作掩护,只做名义上的夫妻,背后他想干什么我都不干涉,可是,他一定不肯的。他不知道我喜欢他,知道了,估计躲得远远得了。”
那些年因着他她找尽同性恋的资料,找到一条哭一条。阳台上的她背影那么落寞,双眼通红,“前一段时间我看到一则新闻,说男同性恋的性病率高达92%以上。你知道我看到这个新闻,我…你知道我每天都提心吊胆,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我只求他不要得病,其他的我都可以不计较。”
我说我两年前写过这个故事,两年前的故事就到这。后来事态有了不可意料的发展。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单恋的故事,原来不是。
他家在楼塔一带,而她也最喜欢那种山山水水的地方。去年(毕业前夕)他带她去了他家附近。他问她,愿不愿意陪他到这里来,愿不愿意陪他走这以后的路。
他若娶她,她愿不愿嫁。
一切都太突然,她无语凝噎,眸睁大到不能置信。
很久很久后,她拒绝了。
我问,为什么。
‘我不明白为什么呀,既喜欢男人又喜欢女人吗。我害怕,我习惯了,也许长久以来我只是喜欢他不喜欢的那种感觉吧。能一直就这样也不错。可是如果我得到了又失去了,我承受不住。’
真的,承受不住。
前段时间她发了条朋友圈,仅他可见,在文章的最末她说,再见了,蓝胖子。他一定看到了,却未置一词。
就这样吧。
近一年她老妈逼她相亲逼得甚紧。她两个礼拜前惯例去理发,索性理了短发。
她妈看了直摇头,完了完了,亲不用相了…
她跑来给我看,“当年高中我就是这么个发型,是不是特别丑。”
我摇头,“不丑。”
‘剪得太短,爱的太满,都挺让人后悔的,再长到这么柔情似水,弱水三千是何时。’
大概,是为人妻时。
那天的她显得很难过,我也难过。我突然问她,我可不可以把你的故事再写出来,连同两年前没写的隐情也写出。
她愣住了,多久后她点头,好。
我知道,她这一点头,意味着什么。
我自告奋勇,可这个故事并不好写。我失了好几天的眠,写不好。
我不知道看到这个故事的你们,有没有看懂这个故事,有没有一点儿了然,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又有没有明白,他们为什么没在一起。
就像她一直觉得他的模样是好看的,我也一直,她做得每个决定,我都理解予以支持。
她爱过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少年,也被这个最温柔的少年爱过,这便够了。
此去不经年,后会终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