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皇帝眼见不好,抽身而去之时,被无缘抱着,一起投入了洞中,同归于尽。
“小哥哥,你让我进去好不好,我就进去找一本书,是记载各界众生故事的书,我看完就换过来,好不好,小哥哥,你最好了,让我进去”
“不行,没有手牌,你不可以进去,谁都不行”
少女一连几天,都再这边徘徊,谁叫自己贪玩,把手牌弄丢了,原来的人都是认识她的,即使没有手牌,她依然是进出自由,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谁不认识她:明珠神女,是神族统治者天帝的女儿。换了人在这里镇守。
如今连藏书阁都进不去了,这个黑脸怪,怎么老在这边,之前都没有见过他。
一定是犯了错,才会被长处罚在这里看大门,难怪这么自私自利,完全不管别人,少女暗中咒骂着,完全不管不顾黑脸怪的眼神投射,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
少女闯了进去,没想到,刚进楼阁,就被黑脸怪捉住了。
“香宁,用点力,在使把劲,生完你就轻松了。”
“是个男孩,你看看,长得多像你,眉心竟然有颗红痣。”
“送走,我不想看到他,这是个祸害,因为他根哥被人打死了,我一辈子都恨他,这是个孽种。”
万年前,狐族跟神族本是同位,一个由动物衍生而成,一个则是由人类衍生而成,共同补漏大洪水有功,居于天上。后狐族为了修为更高,残害了百姓,盗取了神明之剑,意图推翻神界的统治,被神界贬下凡,沦为妖道,并教授人类的降妖之术,狐族东躲西藏,不见天日。直到千年后,狐族修炼出一个至尊狐女,千年才出一个,不生不灭,不受轮回转世之苦。
“看,大姐,你看那是什么,那个男的长得好漂亮”
“别说话,在人间的地盘上别乱说话,小心你的舌头”
十二三岁的小狐狸害怕的缩起了脖子。
“王爷,你看,有猎物,就在前面的草丛中”
不多会,两只狐狸便被捉了起来,瑟瑟发抖的抱在一起。
身着华服的男子御马过来:这可是两只异常漂亮的狐狸,做衣服的甚好。
当夜,天佑城的王爷得帐里就出现了奇光,照亮了整个天空,道士纷纷说是大吉之兆。
三个月,王爷迎娶了从草原带来的神秘姑娘。
“明珠,我来晚了,对不起,我一直都想跟你说,我爱你,但是我怕你接受不了,我知道你爱那个男的,但是他害了你,我不会放过他的,你放心好了。”男子暗下毒誓,誓把血仇。
打斗中,男子中了暗箭,不敌,临死前抱着明珠,葬身于洪水中:千年之后,我们再见,不论何时何地,不管你爱我与否,我都要做你的守护神,即使我灰飞烟灭,都会守着你。
“傻小子,你怎么那么傻,到这里来救我,我不值得你救,你太傻了,你受伤了,安心休息吧。”
既然已经恢复了记忆,所以对不起我的人,伤害的我的都要付出代价,即使我灰飞烟灭,都要他们死。
手镯吸收了我所有的血液,变得异常的狰狞。
力量回来了,抱着傻小子冲出了地府。
“我来了,是不是看见我没死,你的心情很不好,告诉你,这次,我不会放过你,不论是今世的还是万年前的,你通通都要还给我,很可惜,你虽然恢复了拥有了神力,可以用神明之剑杀死我,但是只能用一次,这次换我了,给你个痛快”
拔出剑,便准确的刺入要害。
“张一扭,这么快你就撑不住了,可不像你的风格,万年前你的承受我的狐灵掌可不是这样的,生生的撑了三天,那场景可凄惨了,全身挫骨,心脏爆裂,血脉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