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为单位名称变更,跑了很多地方,费了不少时间,不过从中知道做事情最起码要守些规矩,要按照套路来做,不能自作主张!
今天下午我办事,之后就惊得一身冷汗——去年有一个事情,就是遗嘱补助某个人多发了三个月,在追回来了,要赶紧的做退回,我本来想原路退回。
就是按照发他的账号给退回去,拿着钱去银行做退回的时候,突然想还是到财政局问一问吧!
就毫不迟疑的到了财政局国库科,问问应该怎么做。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人家给了我一个新的账户,我不能按照原路退回,否则会出问题的。
我下了一身冷汗,要是按照原账号退回,这笔钱还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看来做事还是守规矩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