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疯狂
相信如果只是在小说里,林易时这样的人会带有一种残酷的美感,特别是那鲜血的冷和温润的暖交织在一起会令人难以自拔地沉沦,然而放在现实里,就如法庭审判时那些高喊着“杀人狂”的人们,我们可能会害怕,但我一边颤栗着看他在书页间挥舞刀刃,一边理解着他。
只不过是追求极致的东西。
就像秦细沫说的那句话,或许在小易眼里,什么都是可以物化的。
他杀人,他吃人,听起来血腥,但我能够理解。他说了众生平等,每条生命都是生命,从这个角度讲,吃牛肉和吃人肉同等罪恶,杀蚊子和杀猫狗都算屠杀。人类之所以能心安理得地站在顶端肆无忌惮地夺取其他动物的生命,甚至拿它们做实验等等,是因为人类最强大,最有智慧。倘若哪天其他生物爬到我们头上,就算我们高嚷着“杀人是罪恶!”,要被杀死的还会死去,照样不会存活。而林易时从开始的“好开心”到最后的“没意思”也是如此。就像他说的,你会在乎杀死多少苍蝇吗?不会,因为在我们眼里它们连思想都没有,死了就死了。因为林易时聪明,强大,能够把别人玩弄于鼓掌,自然也不觉得那些人和他一样,所以在他眼里那些愚蠢的生灵们只是一座座活动的食物,根本不配称之为人。自然杀死他们没有什么好罪恶的。而那些他怀有深刻感情的人,他杀掉他们,是怕时间变迁。他没有安全感,知道时间的残酷和无情,可他偏生不是神,无法使时间停止。
所以死亡是生命开出的最绚烂的花,将所有光和热一齐绽放,定格在那一刻。
这样一切都不会改变了,记忆里的那只猫,那对父母,那一种种都不会老去,都透过她的眼球投射进脑海,然后鲜活的存在着。而他最爱的细沫,没有死亡,是因为他想和她一起存在下去。爱到将她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同呼吸共命运。爱她爱到舍弃了生命,尽管他不在乎死亡,但她希望活着挥动刀刃。因为只有一个她,鲜活的林易时,温润的,柔和的外表下是残酷冷静的心,但却不能不沉沦那种死亡之美。他没有杀死她,或许是因为她懂他。懂他所有的深情和残酷,懂他的独一无二和对世间的嘲弄。他不惜命,或许是因为知道活着是有限,而死亡才是无垠。所以,选择了让最爱的那个她,哪怕平凡的,畏缩的,胆小的,笨到烧窗帘,但能以眼看心理解他的那个她,活下去。
然后停留在时间的缝隙,万劫不复。